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7年12月5日,经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决定,任命: 林建宁为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丛锡钢为淄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王新平为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 李树民为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耿衍飞为淄博市民政局局长; 刘东军为淄博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孙家友为淄博市交通局局长; 孙来斌为淄博市林业局局长; 马国舟为淄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李洋为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志超为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免去: 张兆宏的淄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李胜利的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职务; 丛锡钢的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赵希成的淄博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张可君的淄博市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永新的淄博市交通局局长职务; 申文良的淄博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孙家友的淄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邹光平的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李洋的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淄博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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