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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深入开展能源节约执法检查集中行动

2008年10月10日 访问次数:
  自9月下旬以来,博山区质监分局组织稽查人员深入耗能大户和涉能企业,对全区重点用能企业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情况进行集中执法检查,督促涉能企业实现节能降耗和增效。
  据博山区质监分局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赋予了质监部门新的行政执法职能,为将节约能源这一基本国策落到实处,从9月下旬开始到10月底,全区质监系统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了能源节约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
  执法人员重点对事实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9类产品(家用电冰箱、空调、洗衣机、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燃气热水器等)生产、销售企业;列入政府采购名单的节能认证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生产、使用单位等进行全面执法检查。主要是检查这些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的产品设备是否执行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单位管理是否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节能认证产品是否持续符合相关认证要求,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高耗能产品是否获得生产许可证等。
  用过执法检查发现,全区大部分企业和商场超市生产、销售的耗能产品符合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要求,而个别中小企业和小型市场生产、销售的耗能产品没有通过产品节能认证或取得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对这些个别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极个别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同时,区质监部门还对非法制造、使用“土锅炉”、“土压力容器”、简易起重机械等高耗能特种设备,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等进行了严厉查处。目前,这一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正在深入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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