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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民族团结进步 建设经济文化强市 ——致全市第八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来源:淄博新闻网 2008年10月06日 访问次数:
    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各民族和谐相处、共同进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保证。今年10月是我市第八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自2001年活动开展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推动下,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对促进全市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市是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有44个少数民族成分,2.6万少数民族人口,有1个民族镇、10个民族村(居)。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特别是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强民族工作宣传,加大民族经济扶持力度,全市少数民族群众的各项权益得到较好保障,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文化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呈现出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局面。今年8月,市委工作会议提出了在全市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市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对进一步发展民族经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构建和谐”这一主题,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常识,宣传改革开放30年来我市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民族团结和谐的政治形势,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结合“法律五进”和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创建活动,加强民族团结基础阵地建设,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民族团结进步意识,引导各族群众团结一心、干事创业,为加快经济文化强市建设、构建和谐淄博营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科学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构建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奋斗目标。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即将部署开展的全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提高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扎扎实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民族工作。要坚持宣传教育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认真总结交流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着力探索促进民族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要深入民族镇、村(居)、民族学校调查研究,着力强化对我市民族事业发展重大问题特别是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问题的理性思考,准确把握全市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及时发现、认真解决、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民族关系的不安定因素。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民族工作干部,要把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提高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开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为加快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实现构建和谐淄博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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