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人民银行淄川区支行、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卫生局等6部门将联合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解决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账,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段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不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等。专项治理工作从2008年9月开始,2009年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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