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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博政发〔2008〕48号文进一步做好分解执法职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21日 生效日期:2008年11月21日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我区自开展规范行政执法年活动以来,各行政执法机关按照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梳理执法依据,认真分解执法职权,进一步明确了执法责任。按照博政发〔2008〕48号文“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依据、执法事项和分解职权情况,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以文件的形式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编印手册,做到执法人员人手一册”的要求,目前,各单位分解执法职权的书面材料已经区法制办审核,为确保手册的印刷质量和格式规范,区法制办确定由指定的印刷单位负责手册印制。请各单位抓紧与印刷单位联系,务必于2008年11月30日前将执法职权分解编印成册,并报区法制办备案。
  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工作是市政府考核区政府的内容之一,也是区政府考核各行政机关的内容之一,希望各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该项工作做好。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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