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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全力打造事业单位招聘“阳光招考”

来源:市人事局 2008年11月25日 访问次数:
 

临淄区全力打造事业单位招聘“阳光招考”

 

近年来,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工作。临淄区按照“凡进必考”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健全和完善五项考风考纪制度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全力打造“阳光招考”。

一是实行公告制度。及时在区政务网、山东化工人才网和区电台、电视台公告事业单位招聘简章,让每一名考生和家长明确招聘具体事宜。笔试阅卷结束后,及时公布每名考生的笔试成绩,让考生及家长及时知道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排名情况。在面试过程中,面对考生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迅速将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公告。

二是实行异地考官制度。2005年开始,全部邀请异地考官,组织面试。参照公务员面试方法,考官全部是从异地聘请的专业评委,面试期间封闭式管理,并且考前临时抽签,一考一抽,考生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考场也是考前临时抽签,做到了考官和考生的“双向抽签”,较好地解决了考官固定、时间固定、招聘单位固定,容易发生提前打招呼,考评不公的问题。

三是严格实行保密制度。在组织试卷出题和阅卷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纪律和要求,采取到异地购买试题和阅卷的方式进行,并邀请纪检、监察和公安部门的人员一同前往,确保考试题目和试卷的保密安全。在笔试和面试中全程采用“移动电话屏蔽器”、“金属探测器”、“作弊克”等先进设备,杜绝了考生作弊的任何可能。

四是实行全面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购题、考核、体检、录取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在组织考生笔试、面试时,组织、人事、纪检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在笔试时,还邀请了区政府、人大、政协、纪检等大班子领导现场巡视,进行监督。

五是严格实行资格审查制度。在组织考生报名过程中,由组织、人事和纪检部门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保证了参加考试的每一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从源头上杜绝了考试不公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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