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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实施方案

文件号:市就业办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日 生效日期:2008年11月1日

  各区县、高新区劳动保障局: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淄人办发[2008]151号)要求,决定于11月18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为把此项活动做好、做实,请各区县按照以下内容进行工作安排:

  一、活动时间和服务对象

  2008年11月18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开展以“传递就业关怀,放飞青春梦想”为主题、以登记失业和“三支一扶”为服务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同时确定一批生活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高校登记失业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

  二、工作内容

  1、搞好就业服务。各区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设立专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开展免费就业服务,内容包括: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失业登记、职业资格培训、创业培训等。对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建立专门台帐,帮助其制定求职计划,推荐符合其需求的岗位。

  2、做好人事代理工作。对灵活就业或在不具备档案管理的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为他们提供档案托管、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3、开展网上招聘工作。对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要根据本人意愿,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根据其特点,实行一对一服务,在用人单位不具备现场招聘的情况下,切实搞好网络远程对接服务。

  4、搞好部门协调。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加强与人事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要建立健全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工作台帐,了解每一位登记失业高毕业生的就业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计划,做到有的放矢。

  5、开发见习基地。要切实与人事部门加强对见习基地岗位开发力度,进一步扩大见习基地规模,做到见习有效果,自身有技能,就业有能力,竞争有实力的局面。

  6、举办专场招聘会。11月21日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同步举办专场招聘会。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就业政策,要求对服务周活动进行全方位、全程报道,做到与部、省步调统一,切实落实到位。

  2、营造氛围。深入挖掘在本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人物和先进事迹,通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高校毕业生中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

  3、做好服务周总结工作。服务周活动结束后,各区县要及时对服务周活动进行分析和总结,于12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以原件和电子邮件方式报市劳动保障局。

联系人:于小宝    董兰峰

联系电话:2868722    3170598

电子邮件:zibodlf@163.com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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