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委组织部、劳动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各职业技工院校,市直有关部门,市属各用人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健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考核监督体系的意见》(鲁发[2007]2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高技能人才工作,决定在全市开展技能人才分布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本次调查统计,摸清我市技能人才分布情况和各层次人才的现有数量及状况,研究我市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促进我市有的放矢地对各层次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此基础上建立我市技能人才信息资料库。各区县、职业技工院校,市直有关部门,各用人单位同时也要建立技能人才信息库,对我市各层次技能人才进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二、调查范围、时间安排及报送方法 1、调查范围:各区县、高新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部门和各用人单位的调查统计工作;市负责各职业技术院校、市直部门和市管辖的各用人单位的调查统计工作。 2、时间安排:2008年9月20日至10月30日前,各区县、高新区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管辖单位的技能人才状况调查统计、上报工作;职业技术学院、市直部门、市属各用单位务必于9月26日前将本单位的调查统计报送市劳动保障局培训科。各区县、高新区和各填报单位在报送调查统计情况的同时,要形成书面分析报告,一并报送市劳动保障局培训科。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技能人才队伍分布调查统计,准确把握技能人才分布情况,是完善高技能人才政策的基础和前提,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意义。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下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部门、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抽调骨干,组成专班,集中精力,狠抓落实。 (二)分工负责,准确填报。各区县、高新区要组织好本次技能人才队伍调查统计工作,按要求建立技能人才信息库,各填报单位要认真按照要求填写附表,填写数据要真实、准确、可靠,认真扎实地做好技能人才队伍调查统计工作。 (三)保证质量,认真分析。开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调查统计,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县、各单位要根据总体部署,制定好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把握时间进度,认真组织实施,高标准、高质量地按时完成任务。各填报单位要以本次调查统计工作为契机,对近年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行回顾,对相关人才政策进行梳理,通过调查统计,在摸清情况、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掌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研究制定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办法,以促进区域内经济发展。 联系方式:淄博市劳动保障局培训科魏述燕,电话0533-2868598,邮箱zbpxjy@126.com。 附件:1、全市技能人才分布情况统计表 2、职业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分布情况统计表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