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对城乡环境脏乱差,以及城乡主次干道可视范围内的矿山、企业污染问题的治理整顿,切实改善全区环境质量,区政府决定自10月17日至24日,集中开展城乡环境整治突击行动。为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淄川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祁连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林治国(区政府副区长) 李兰珉(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希栋(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白 岳(区建设局局长) 贾元柱(淄川环保分局局长) 郭成宏(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李 光(区矿山秩序整顿办公室主任) 李佩洪(淄川公路分局局长) 贺滨业(区风景园林局局长) 宋道星(区环卫工程公司经理) 孙崇远(区市政工程公司经理) 赵长浩(城南镇政府镇长) 王 鉴(双杨镇政府镇长) 李开华(罗村镇政府镇长) 吴祥启(洪山镇政府镇长) 田召富(昆仑镇政府镇长) 王世增(寨里镇政府镇长) 郭 庆(龙泉镇政府镇长) 汪洪新(岭子镇政府镇长) 贾士亭(磁村镇政府镇长) 褚国城(西河镇政府镇长) 郑向忠(商家镇政府镇长) 张其雪(般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乃强(商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汝根(松龄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 方(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环境 机构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