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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淄博市首届农民健康知识竞赛的通知

文件号:淄爱办字[2008]4号 发布日期: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生效日期: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淄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


 

淄爱办字[2008]4号


关于举办淄博市首届农民健康知识竞赛
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爱卫办:

  按照鲁卫妇社发〔2008〕6号《关于做好〈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宣传普及工作的通知》和9号《关于上报农民健康知识大奖赛活动方案及参加全省比赛和文艺汇演名单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于9月10日举办淄博市首届农民健康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及竞赛内容

   1、参赛人员必须是18周岁以上(以身份证为准,在校学生除外)的农村户口人员,每个代表队由3人组成。其中1人必须是40岁以上,至少1名女性,乡村医生及医药卫生类人员不得参赛。

   2、竞赛内容:全省《农民健康知识读本》和《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9月10日上午9点,市卫生局五楼会议室,时间半天。

  三、竞赛评委及奖项设置

   1、市爱卫办聘请市直有关部门的7位专家组成竞赛评委会,负责对活动进行评判。

   2、此次竞赛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参赛须知

  1、比赛规则:比赛分笔试、必答、抢答和风险抢答等几种形式,分别设置10分、20分和30分的分值,风险抢答题由每队抽取相应分值的题,如答对加分,回答不正确倒扣相应的分值,笔试题占50分。

   2、各队参赛队员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服装整洁,回答问题后必须告诉主持人“回答完毕”,评委可根据回答情况给予准确的分值。

  五、参加人员

   各区县除选派3名正式队员外,卫生局分管领导、爱卫办主任,疾控中心分管领导、健康教育所所长要参加现场观摩活动。

  六、组织管理

   1、市爱卫办将从中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里的比赛。

   2、竞赛组委会将邀请淄博电视台进行现场录制。

   3、各区县要切实做好对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参赛。要固定专人负责组织事宜,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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