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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卫生系统部分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临淄区卫生系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招考20名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考录用的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医德高尚。

  3、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临淄区卫生系统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含1999年、2000年区政府批准招考的人事代理人员)。

  5、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要求。

  已具有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报名时间:2008年8月5日至8月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临淄区卫生局办公室(临淄区齐城路12号)

  报名办法:考生报名时应持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填写《临淄区卫生系统部分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临淄区卫生系统部分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三张及报名、考务费40元,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

  请考生于8月11日上午8:30—11:30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工作人员受理报名时,不对报考人员资料进行审查。笔试结束后,将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按要求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等证明材料,超过规定时间不能提供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8月20日

  上午8:00—10:00

  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临淄卫生网站和山东化工人才网上公布。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策划、语言表达、岗位适应能力和举止仪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临淄卫生网站和山东化工人才网上公布。

  五、考核录用

  按计划录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体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应回避及报名资格等全面情况,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最新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收费标准实收。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审核同意后,可从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经考核、公示、体检合格后,由区卫生局负责分配使用并办理相关调转手续。享受录用单位人员的各项待遇。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整个考试录用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7220357(区纪委办公室)

  咨询电话:7223131(区人事局录用流动科)

  7181093(区卫生局办公室)

                 临淄区卫生系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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