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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件号:鲁卫科教国合函〔2008〕24号 发布日期:2008年8月5日 生效日期:2008年8月5日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企业医院:

  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08年度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报名工作。

市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

关于2008年度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鲁卫科教国合函〔2008〕24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省医科院: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08]48号)精神,2008年继续组织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简称LPT)。山东考区的考务工作由我厅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指导下组织实施。现将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年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34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专业:医学所有专业。重点是口腔、护理、医药专业,预防专业等。

  3、工作年限:中专、大专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得少于6年;大学本科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得少于4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博士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二、报考范围

  卫生系统所有单位,包括医学院校、医疗卫生行业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三、考试语种

  英语、日语。

  四、考试时间

  2008年9月6日上午9:00—11:40

  五、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㈠网上报名:2008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需在2008年8月8日前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网上报名管理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按要求真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并对所填信息负责。

  ㈡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从网上打印报名表(见附件),经单位审核盖章。

  ㈢现场审核:考生于8月9日—10日到山东省医学教育协会(地址:济南市燕东新路9-1号,联系人:高云电话:0531-67873131)办理现场审核手续。办理现场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A4纸)1份;

  2、报名表1份(加贴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

  3、1寸免冠照片1张(与报名表同一底版,背面注明姓名、单位);

  4、考试费 460元。

  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其成绩是卫生部选拔笹川奖学金等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必备条件。希望各地各单位广泛发动,力争使我省有更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并通过LPT考试,通过上述渠道赴境外学习进修,以加快我省卫生系统的对外交流合作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步伐。

  附件:2008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报名表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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