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公布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指出,在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和市场容量的基础上,可以考虑放宽市场准入,允许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提供农村金融服务,鼓励适应农村金融需求多样性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完善农村信贷市场,逐步形成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从根本上改变农村金融服务落后的状况。
报告称,我国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经营具有较大差异,应根据农村金融需求多样性的特点,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适合农村需求特征的金融组织创新。在金融组织创新试点过程中要合理设计“止损机制”和试点方案,严格控制创新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央行在报告中建议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鼓励开展与订单农业相结合的农村信贷产品创新。加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开发农产品期货新品种,完善市场品种结构,适时推进期货期权,试点设立期货投资基金,研究引入期货市场的QFII制度,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报告还建议,有条件的地区,可由政府出资、农民和农村企业参股,成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股份制担保基金或担保公司,带动各种担保机构的发展。扩大有效抵押品的范围,如增加存货、应收账款等动产抵押和权利质押。保护担保债权的优先受偿权。探索发展农业信贷保险,发挥保险在农村信贷中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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