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庆祝中国残联成立二十周年 展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残联,高新区残联,市残联各部室: 为庆祝中国残联成立二十周年,经市残联党组研究决定,举行“庆祝中国残联成立二十周年展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残联 2008年9月28日 庆祝中国残联成立二十周年展览实施方案 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二十周年,淄博市残联成立十九周年之际,为展现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展望美好的未来,市残联党组研究决定举办“庆祝中国残联成立二十周年展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内容和分工 1、自强模范事迹展览 内容:我市获得省级以上自强模范称号的优秀残疾人事迹展览。 要求:以区县为单位提供自强模范的姓名、性别、残疾类别、工作单位、职务、荣誉称号及时间、事迹简介(200字以内)、近期正面半身照片(电子版)。 责任单位:各区县残联提供材料,组宣部负责汇总。 2、各项荣誉展览 内容:我市残疾人在国内外各种比赛、竞赛中取得的荣誉,我市残疾人工作取得的荣誉。 要求:整理我市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在劳动、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获得的荣誉证书、奖牌等。原物不方便展出的,可用获奖者本人与证书、奖牌的合影照片代替,附简要说明。 责任单位:各部室、各区县残联提供材料,组宣部负责汇总。 3、优秀作品实物展览 内容:我市残疾人在各领域创作的优秀作品、工艺品、产品、发明等。 要求:收集相关作品实物、作品简介、作者简介。 责任单位:各部室、各区县残联提供,组宣部负责汇总。 4、历史沿革展览 内容:市残联发展历史,市残联历届理事会成员名单,历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的照片及资料。 要求:照片、资料搜集整理。 责任单位:办公室搜集整理。 5、领导关怀图片展览 内容:我市残疾人得到国家、省、市领导接见及残疾人工作得到国家、省、市领导关心、关注的影像、照片及其他资料。 要求:收集资料(电子版资料,往届领导仅限市委书记和市长,现任的领导包括各大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各部室、各区县残联提供材料,办公室负责汇总。 6、其他重要资料展览 内容:新闻媒体报道集锦和市委、市政府所出台的重要文件。 要求:收集有关资料。 责任单位 :各部室、各区县残联提供材料,办公室负责汇总。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实施方案(2008年9月28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材料收集(2008年10月24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完成小样制作(2008年10月30日前完成) 第四阶段:布展展出(2008年11月20日—12月1日) 三、其他要求 1、各部室、各区县残联要高度重视此次展览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全市残联系统上下联动、积极配合,争取办成一个生动、精彩的展览。 2、在各种资料收集中,要注意选取有代表性的典型材料、历史资料,所有资料必须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之上。 3、所有资料请于10月24日前上报市残联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制作展板、布置展室。 联系人:赵耀聪 联系电话:2182477
主题词:残联 展览 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