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考热点解读(一)


发布日期: 2016-04-20 10:28:29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发布后,倍受社会和广大考生家长关注。为全面打造阳光招生品牌,市教育局启动2016年“中考热点解读”栏目,将针对社会和广大家长、考生对政策的疑惑,积极响应,主动宣传解读,及时公布招生信息,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政策咨询和暖心服务。提供以下招生咨询热线电话:

市教育局:基教科3183976        职成教科3173517

体卫艺科2773106      电教馆2775753

教育服务中心2793665

张店区2187010   淄川区5130281

博山区4297712   周村区7875109

临淄区7866525   桓台县8264171

高青县6973642   沂源县3242802



关注点1:关于户籍与学籍不一致考生报考问题。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淄教基字〔2012〕8号)文件要求,“自2012年初中起始年级开始,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只能选报户籍所在区县普通高中志愿”。因此,自今年开始,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非外来务工子女毕业生,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且不参与普通高中推荐录取和指标分配录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区县参加中考招生录取(其中,具有我市初中阶段连续4年学习经历的,与所在区县考生同等对待;在我市初中学校不满4年学习经历的,不占用指标生和推荐生计划),也可回原籍所在区县参加中考招生录取(回本市内其他区县的,不占用指标生和推荐生计划)。


关注点2:关于志愿填报。

今年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继续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行,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28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4日。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zkzs.zbedu.net/),由考生本人按照报考条件和志愿填报告知书要求填报志愿,避免出现漏报或错报志愿的情况发生。

两次志愿填报均设置三类:“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类志愿设置1个;普通高中类志愿设置1个指标生志愿和2个非指标生志愿,2个非指标生志愿为平行志愿;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志愿设置2个平行志愿。志愿设置分类更加清晰,三类志愿均可兼报,为考生提供多样化选择空间,也最大限度地提高了一次性志愿信息采集效率,征集志愿措施则最大限度地提高录取精准度。


关注点3:关于综合录取顺序。

鉴于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录取原则不一致,因此,采取分类填报志愿、分步实施录取的办法进行录取,以便于按照各自的录取原则组织录取,即,两次志愿填报录取均按照“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类志愿录取、普通高中类志愿录取、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志愿录取的先后顺序实施分步录取。其中,普通高中志愿录取按照先录取指标生计划、再录取非指标生计划的顺序进行。尤其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注意,按照以上录取顺序,考生一经被录取即不再参与后面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而且,首次志愿填报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与征集志愿填报。


关注点4:关于普通高中录取限制条件(3B2C)。

今年,我们按照《改革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录取原则,即在原来4门会考科目作为录取限制条件的基础上,再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录取限制条件。设置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3B2C)作为录取限制条件使用主要是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学生适度的课业负担之间权衡的结果,一方面,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全开齐课程,培养学生形成完整的基本的基础知识体系,具备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能力,为国家培养更多全面发展的人才。另一方面,又要有效落实“减负”,因此,对会考科目要求学生能达到一定水平层次即可,避免了分分必争,达到了应有的减负效果。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录取限制条件则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具体体现。

另外,兼顾到极个别考生学科发展不均衡这一现实问题,一方面,可以为他们提供重考机会,另一方面,将录取批次由去年的至少2B2C、至少4C、4C以下三个批次调整为至少3B2C和3B2C以下两个批次,这样可以为个别偏科但考试科目成绩优异的考生提供更好录取机会。 


关注点5:关于平行志愿录取办法。

今年普通高中非指标生志愿、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志愿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即,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同批次考生中,分数高的学生具有优先选择权,按照成绩高低排序,依次检索考生一、二志愿,直至录满招生计划。这样可最大限度地避免高分落榜现象,更加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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