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
2017年 第23号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申请,现将淄博瑞驰商贸有限公司和淄博市琳益化工销售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原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工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淄政字〔2016〕105号)规定,对于许可证注销后不再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淄博瑞驰商贸有限公司和淄博市琳益化工销售有限公司,高新区、张店区相关部门要按照该文件规定做好监管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7日
附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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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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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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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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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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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瑞驰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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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淄危化经〔2016〕002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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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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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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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琳益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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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淄安监经(乙)字〔2011〕00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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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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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张店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张店区安监局,高新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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