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告
2017年 第24号
经企业申请,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55号)的规定,现将淄博市临淄谊军化工有限公司和淄博市临淄远望化工厂2家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淄博市临淄谊军化工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远望化工厂2家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报临淄区安监、经信、环保和公安部门备案;临淄区安监局会同环保、公安部门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依照规定处置的,责令其立即处置。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工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淄政字〔2016〕105号)规定,对于许可证注销后不再生产危险化学品的淄博市临淄谊军化工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远望化工厂,临淄区的相关部门要按照该文件规定做好监管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名单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7日
附件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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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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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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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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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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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临淄谊军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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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WH安许证字〔2014〕030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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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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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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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临淄远望化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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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WH安许证字〔2014〕030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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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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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临淄区人民政府,临淄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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