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坚持四同步实现四提高合力推进边督边改工作快落实见实效


发布日期: 2017-08-21 11:19:5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我省以来,淄博市上下思想高度统一,坚决贯彻部署要求,坚持四同步,实现四提高,扎实推进边督边改工作快落实见实效。截至8月20日上午,淄博市共接收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8批87件(其中标“*”的23件),已全部交办落实到市领导、市直部门和区县;正在办理73件,已按时办结上报14件;对确认属实已办结的13件,采取了责令整改、关停取缔、问责等措施,对3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等处理。
  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事项,实行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市政府副市长到所联系区县督导督办制度,排出时间表,明确督导要求,带“*”的交办事项全部现场督导。截至20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连华,市委副书记、市长于海田和有关市领导分别到周村区、博山区、张店区、高青县、经济开发区,对22个重点交办事项进行现场督导,并对环保重点领域进行了明察暗访。在推进边督边改过程中,严格按照“四必到、两到位、六签字”要求,坚持四同步,实现四提高,确保一分一秒不延误、一人一事不遗漏。“四同步”,即接到交办单后,市直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会同区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环保专业人员和市整改督办组、案件查处组、追责问责组人员同步现场勘查,即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步研判存在问题,确定处理意见,能够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同步研究确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同步讨论上报材料起草要点,第一时间形成一致意见,防止反复修改,节省上报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四提高”,即通过“四同步”,减少请示、汇报等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共享信息,全面分析会商,提高研判精度;强化即时沟通,举一反三,迅速展开类似问题排查,提高整治实效;防止出现工作边界漏项,杜绝形成工作空挡,提高办件质量,快节奏、高质量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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