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十批)


发布日期: 2017-08-21 17:21:53 浏览次数: 字体:[ ]

8月21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信访件231件,累计转办1608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各市231件(其中2件涉2市、1件涉3市),分别是:济南市28件、青岛市34件、淄博市28件、枣庄市9件、东营市7件、烟台市29件、潍坊市28件、济宁市6件、泰安市2件、威海市6件、日照市8件、莱芜市4件、临沂市24件、德州市5件、聊城市6件、滨州市7件、菏泽市4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环境问题454个。其中,水污染问题81个、大气污染问题113个、土壤污染问题8个、生态破坏问题19个、重金属污染问题1个、垃圾污染问题35个、噪声污染问题52个、油烟污染问题28个、扬尘污染问题17个、固废污染问题16个、海洋污染问题1个、其他问题83个。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地。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要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