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抽查问题整改及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9-11 11:13:31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第三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予以通报,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府网站抽查情况

本次共抽查40个网站,其中11个网站不合格,不合格率有所反弹.总的看,区县及区县下属网站整体好于市级部门、单位网站;博山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网站运维情况良好,整体情况好于其他区县。

(一)存在问题

1.首页未更新,动态要闻、政策文件、通知公告栏目不更新。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川分局动态要闻、政策文件、通知公告栏目不更新数量超过5个,达到了单项否决标准。

2.空白栏目较多,更新不达标的栏目超标.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体育局、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淄博市交通运输局、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张店分局、高青县国土资源局、淄博市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网站空白栏目均超过5个,达到了单项否决标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博市文物事业管理局网站更新不达标栏目数超过10个,达到了单项否决标准。

(二)对存在问题单位的处理意见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日常考核量化评分办法的通知»要求,将网站日常考核纳入年度信息公开量化评分,对网站存在问题的单位,按照标准扣除相应分数(见附件)。

二、加快网站集约化建设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明确网站管理责任主体,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区县政府门户网站由区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管。区县政府部门及镇(街道)已有的网站原则上于9月20日前关停,并整合至区县政府门户网站,通过区县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政务服务。确有特殊需求的区县政府部门,参照部门网站开设流程于9月20日前提出申请,获批后可保留或开设网站.区县网站集约化建设完成后统一纳入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管理,市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电政信息办)承办。市政府各部门子网站由各部门办公室负责管理,每个单位保留子网站账户1-2个。9月11日各部门新网站开始试运行,10月1日正式上线,试运行期间新旧网站同时维护。各部门只保留1个门户网站,下属网站的内容迁移至本单位门户网站。10月1日前,各部门注销本单位原网站域名,统一采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二级域名。9月11-22日,市电政信息办将对各区县网站集约化情况进行调研,调研内容包括基础信息收集、栏目结构收集、用户管理信息收集、业务系统情况统计、子站框架需求选择确认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标准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更新和集约化建设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专人对网站进行维护。省政府办公厅计划从四季度开始,将政府网站季度抽查比例扩大到100%。根据省有关要求,从2018年起,我市将建立常态化的网站日常监管普查制度,做到每季度一普查、一通报、一问责。

(二)加快推进政府网站迁移关停工作。拟关停迁移网站要在系统中先行申请迁移关停,然后做好内容迁移、公告和基本信息变更报备工作,系统中显示为“网站下线中”的网站要在首页显著位置悬挂迁移公告信息。网站完成迁移后,要及时登录系统进行确认完成关停操作,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说明原有内容去向。有关公告信息原则上至少保留30天。

(三)做好政府网站查遗补漏工作。淄博市财政局、淄博政务服务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3个网站要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进行备案。9月份开始纳入日常监管,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3个单位要及时撤销空白栏目,确保网站合格达标。市级以下的“政务服务网”不再单独备案,由“政务服务网”主办单位负责统筹管理,承担主办责任。

附件:第三季度问题网站扣分情况表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6日

第三季度问题网站扣分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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