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联合对张店区美容美发、住宿场所进行双随机检查


发布日期: 2017-09-19 14:16:24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7〕112号)要求,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联合张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张店辖区内美容美发、住宿场所共13家单位进行“双随机”监督检查。

按照双随机抽检要求,重点对公共场所单位卫生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卫生检测情况;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公示情况;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对公共场所单位二氧化碳、甲醛、PM10和公共用品用具进行了采样监测。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卫生状况较好,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卫生管理不规范、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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