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直通车第226期


发布日期: 2018-11-30 14:56:54 浏览次数: 字体:[ ]

1、张店区市民来电反映,迎春街道路两侧放置10个垃圾桶,张店吉祥垃圾清运队要求每户商户交纳20元垃圾清运费,认为不合理,要求处理。

张店区政府反馈:经调查,为了加强迎春街卫生管理,方便沿街商户,街道办事处在迎春街两侧放置了部分垃圾桶,并安排专业的垃圾清运队进行清运,垃圾清运队只针对迎春街商户收取垃圾清运费。如商户不愿交纳垃圾清运费的,垃圾清运队将不再进行清运。

2、淄川区市民来电反映,开发区辛庄社区欲占用村民耕地建房,占地补偿款发放标准为每年1416元/亩,认为补偿标准过低,要求处理。

淄川区政府反馈:经调查,该地块为开发区合村并居工程,土地补偿款按照区里统一标准1416元/亩,严格按照区里统一标准发放。

3、博山区市民来电反映,城西街道办事处凤凰园社区30号楼南北两侧四个路灯出现故障,至今未维修,要求处理。

博山区政府反馈:经协调,故障已处理,现已恢复照明。

4、周村区市民来电反映,南郊镇周隆路309国道福王家具广场东50米路南路口挖开已半月,影响出行,要求处理。

周村区政府反馈:经调查,施工队现已铺设好灰土,待灰土养护期结束后,即用混凝土铺设路面,预计12月初完工。

5、临淄区市民来电反映,淄河临淄烈士陵园南侧南外环至齐陵街道办事处刘家终村河段河边护栏多处损坏,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处理。

临淄区政府反馈:经协调,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临淄淄河项目部将对烈士陵园漫水桥损坏栏杆尽快维修,预计12月20日前全部整修完毕。

6、桓台县市民来电反映,果里镇鸿嘉星城西湖兰庭小区18号楼1单元电梯11月5日损坏,至今未维修,要求处理。

桓台县政府反馈:经调查,因单元内一户业主室内地暖漏水导致电梯损坏,无法正常运行,物业公司及时联系永大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了维修,电梯恢复正常使用。

7、高青县市民来电反映,芦湖街道办事处红橡树小区物业公司未达到3星级标准,但按3星级标准1.1元/㎡收取物业费,要求处理。

高青县政府反馈:经调查,根据淄博市物业三星级服务标准,红橡树物业综合管理服务、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服务、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均符合三星级标准。按照淄博市物价局、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公布的物业收费指导价格,三星级物业服务收费为未配备电梯0.7元/建筑平方米/月,配备电梯1.10元/建筑平方米/月。

8、沂源县市民来电反映,南鲁山镇上土门村小学门口有建筑垃圾长时间存放,环境脏乱,要求处理。

沂源县政府反馈:经协调,村委已组织人员对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

9、高新区市民来电反映,彩虹路与西五路路口一诺阳光花园小区北侧有商贩占道经营,影响交通,要求处理。

高新区反馈: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反映的区域是为了方便附近居民生活需要而设置的便民疏导区域,该区域目前允许商贩在指定位置规范经营。现场有个别商贩存在越线经营的情况,执法人员已将越线经营的商贩规范至指定位置经营。

10、文昌湖区市民来电反映,萌水镇卫生院要求每个村卫生室支付1200元宣传栏费用、140元医生隔离服费用,认为不合理,要求处理。

文昌湖区反馈:经调查,根据山东省卫计委下发的《关于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通知单样式的通知》(鲁卫办函[2018]37号)、淄博市卫计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淄卫字[2018]76号)文件要求,萌水镇卫生院为了宣传栏及隔离服制作的统一性,同时为乡医提供方便,询问了一家广告栏制作厂家及服装厂家的价格。给乡医部署工作时,讲明统一制作为自愿报名,价格为初步报价,可根据报名情况继续协商,不愿意统一制作的卫生室,可以自己找厂家按照标准制作,不存在强制要求统一价格制作的情况。

11、张店区市民来电反映,其是兴学街与柳泉路路口西南侧恒久家园小区3号楼4单元业主,该小区由淄博久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16年交房,厕所与次卧墙皮脱落已维修多次,但均未彻底解决,要求处理。

市住建局反馈:经查,业主反映的厕所与次卧室墙皮脱落情况基本属实。经协调,最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业主达成协议:经建设单位与此户房主协商,由施工单位一次性赔付房主人民币2000元及卫生间地砖40块、墙砖6块,由房主自行处理。

12、张店区市民来电反映,市内环行137路公交车途经的中润大道路南颐丰花园站牌等候亭座椅断裂,给候车乘客带来不便,要求处理。

市交通运输局反馈:经处理,该站点候车厅座椅已经修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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