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2-12 10:15:46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我市第四季度政府网站普查问题整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总体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28日,我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运行的政府网站66家,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1家,区县门户网站10家,市直部门网站55家。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中,20家网站不合格,其中,市直部门网站16家,区县政府网站4家,合格率为70%。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动态要闻、政策文件、通知公告栏目不更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水利和渔业局、市审计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粮食局、市地震局、市公用事业局、市档案局网站的动态要闻、政策文件、通知公告栏目不更新超过5个,达到了单项否决标准。

(二)空白栏目较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临淄区政府、文昌湖区管委会的政府网站空白栏目超过5个,达到单项否决标准。

(三)更新不达标的栏目超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市物价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张店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政府网站更新不达标栏目数超过10个,达到了单项否决标准。

(四)互动渠道不通畅。政民互动个别单位回应不及时,截止11月28日,超过15日未答复的有:市信访局11件、市民政局1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件、市农业局1件、市卫计委2件、市审计局2件、市民族宗教局1件、市政府研究室4件、市文化市场执法局1件、市仲裁办4件、市煤炭局1件、市畜牧兽医局2件。

三、存在问题网站的处理意见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上半年政府网站有关问题的通报》要求,对于不合格网站(见附件),我市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问题网站所在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所在单位要于12月14日(星期五)前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报市电政信息办政府网站管理科。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日常监管。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管责任,做好日常抽查和定期检查,提升监管实效,对于问题网站要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确保不留隐患。对保障有难度的栏目要及时删减整合、优化调整,坚决避免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出现。2019年,国办将下发新的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届时,我市下发2019年政府网站考核方案,细化考核标准。

(三)提升网站服务水平。各区县、各部门(单位)要把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注重服务实用性建设,全面准确公开办事指南信息,让群众办事“找得到、用得了、办得成”,推进办事服务“网上公开、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网上留痕”。规范办事指南检查事项,细化规范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办理机构、联系方式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确保内容准确,并与线下保持一致。要进一步畅通互动交流渠道,做好网民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附件:第四季度网站普查不合格名单.docx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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