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市考核办有关负责人


发布日期: 2018-06-14 09:49:40 浏览次数: 字体:[ ]

  前言:近日,根据省考核办印发的《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标准(2018年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2018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厅发﹝201826),对年初印发的《2018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了调整充实完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考核办法解读的要求,市考核办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介绍一下2018年度全市《综合考核细则》制定的总体情况。

  :《综合考核细则》制定工作,总体坚持了全面考核、突出重点、高点引领的原则。在区县、高新区的考核上,坚持强化工作引领,体现新部署新要求;在部门单位的考核上,坚持紧扣职能定位,突出对“工作落实”的考核;在园区的考核上,坚持遵循发展要求,实施清单式精准化考核。

  为确保综合考核“指挥棒”立的“早”,继续实施“两步走”办法,先明确“考什么”,把全市综合考核细则和指标体系印发下去,立起“方向标”,再明确“怎么考”,引导各级各部门找准工作的“发力点”。今年我市《综合考核细则》(淄办发〔20181)12日就制定出台,为历年来最早的一次,有效地发挥了综合考核“指挥棒”“方向标”作用。前期,省考核办印发了《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标准(2018年版),根据省对市考核的新标准新要求,我们立即对市《考核细则》进行了调整充实完善,同时组织相关考核责任部门单位研究制定了我市2018年度综合考核指标标准,明确了“怎么考”。

  记者:今年全市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有哪些突出特点?

  :全市综合考核包括区县、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市直部门单位、中央及省属驻淄单位、金融单位绩效考核,5+9”园区工作考核3个指标体系,充分体现了淄博综合考核工作的创新和特色。

  区县、高新区指标体系,突出“规定动作”+“自选动作”考核。考核指标体系总体按省对市考核“规定动作”指标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自选动作”指标进行设置,共设置定量指标46,定性指标6项。“规定动作”指标方面,总体上全面承接吸收省对市考核指标,在纳入时坚持“三不”的原则,:不讲求上下一般粗、不全盘套用省考核模式、不简单操作机械承接。比如,省对市考核中设置的“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综合管廊建设情况”等指标,经与市直责任部门单位对接,由市直部门单位承担相关任务落实,不再分解至区县、高新区。“自选动作”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围绕“强化突出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方面的考核,强化突出对学习先进对标发展方面的考核,强化突出对精准落实方面的考核”进行设置,重点围绕解决产业转型升级投入不足,聚焦打造新旧动能转换平台、完善支撑保障,突出质量效益,强化民生社会建设、体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等4个方面,设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水平”“化工等七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水平”“小微企业集约集聚发展”等引领淄博转型发展的指标。

  部门单位指标体系,突出“履职尽责”+“创新创优”考核。在履职尽责考核上,围绕精准落实职能任务、工作要求,设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大决策部署分解任务落实情况”“十个率先突破工作落实情况”“年度重点业务工作目标任务”等考核指标,强化“党的建设”考核,突出“工作评价”。特别是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增设“学习先进对标发展落实情况”指标和负面清单考核,引导各部门单位立足职能、高标定位、跨越发展,推动在面上形成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创新创优考核上,专门设置“创新创优”奖励加分考核指标,除设置共性评价内容外,将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自行开展的具有突破性和创新性、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引领示范带动和推广应用价值的工作,以“自主申报事项”的形式,一并纳入奖励激励内容。为突出激励创新创优,考核计奖时,在先不计入“创新创优”得分,根据得分排名确定出获得“好”等次单位的基础上,再计入“创新创优”得分,进行二次排名,将新达到计奖标准的单位也确定为“好”等次,在表彰计奖上做“加法”,最大范围和限度激励各级各部门加大创新探索力度,引导各级创造更多的“淄博经验”,奋力实现走在前列、创先争优。

  5+9”园区指标体系,突出“共性指标”+“差异指标”清单式考核。在“共性指标”考核上,主要设置了体现市委、市政府面上对园区建设共性要求的6项指标,包括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现场观摩点评、工作评价等事项等,这部分指标事项占总权重的40%。在“差异指标”考核上,结合全市“5+9”园区(市五大园区、9家区县省级经济开发区)各自功能定位、发展要求,深入分析其发展中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针对园区产业集中度低、支撑带动项目少、新旧动能转换滞后、管理体制机制不理顺等现状,按照功能衔接、各具特色、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逐一制定“差异指标”考核清单,这部分指标事项占总权重的60%

  记者:这次对区县、高新区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的调整完善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区县、高新区《考核细则》的调整完善主要涉及指标设置、权重分配等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定量指标方面:一是新增4项指标。分别是:“人均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旅游休闲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健康山东与食安山东建设”,在“扣分事项(负面清单)”中增加“出现捅娄子、拖后腿,造成工作被动、给全市抹黑的负面情形”。二是替换8项指标。分别是:将“化工等七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水平”替换为“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将“质量品牌提升指数”替换为“标准质量品牌提升”,将“人才发展指数”替换为“创新和人才发展情况”,将“金融风险防控”“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下降”等整合替换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贫计划完成率”替换为“减贫计划精准完成率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返贫率”,将“PM2.5浓度现状及改善率”替换为“环境空气质量”,将“社会保险综合覆盖率”替换为“社会保险费征缴任务完成率”,将“群众满意度”替换为“民生及发展成效评价”。三是有5项指标不再列入考核。分别是:“跨界融合发展指数”“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完成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生态河湖建设水平提升率”等。四是调整3项指标的考核属性。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成效”“平安山东建设”“普法及法治政府建设”由定性指标调整为定量指标。

  定性指标方面:将定性指标调整设置为6项一级指标,分别是:“党的政治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统一战线工作”等。同时,将评价等次调整为“好”“较好”“差”,按“好”计100分、“较好”计80分、“差”计0分的办法确定单项指标得分,各项指标得分平均分为定性指标综合得分。

  指标权重设置方面:主要把握3个原则:一是保持“省考核指标”既定分值,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三是在权重差异化方面,坚持体现导向、保持适度。区县、高新区定量指标总分设置为3500,其中纳入区县定量指标考核的“省考核指标”合计为2500,除个别指标权重分值根据区县实际作了适当调整外,均保持了省对市考核的既定分值;参照以往惯例并经测算,“市考核指标”设置为1000分。同时,对区县、高新区指标进行了差异化设置。

  记者:请您具体介绍一下今年区县、高新区差异化考核方面的情况。

  :差异化考核是我市对区县、高新区综合考核的鲜明特色,对此,近年来我们一直坚持并持续完善这一做法,在推动区县、高新区特色发展、竞相发展、优势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导向、适度差异的原则,着重从指标设置、权重分配两个方面,实施区县、高新区差异化考核。

  一是在指标设置差异化方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综合考量区县、高新区资源禀赋、功能定位,按照“一定考三年”的原则,继续保留设置区县2项区域发展特色指标,引导各区县特色发展、错位发展,激励其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基础上,主动作为、扬长避短、战略突破。为高新区专门设置了创新载体增量、管委会当年财政支出中对科技的投入额、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等3项指标,不再考核其园区建设、农业现代化水平等3项指标。

  二是在权重分配差异化方面:在保持区县、高新区之间指标权重总分值一致的同时,有重点地对体现发展导向、问题导向的指标进行差异化设置,共包括“人口城镇化率”“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及提高幅度”等21项指标,占指标总数的45.65%。比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及提高幅度”指标权重方面,对城镇化率高于80%的张店区、高新区的权重分值设为15,对在全市平均水平70.26%上下的淄川区等5个区县的权重分值设为20,对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高青县、沂源县的权重分值设为25分。加大了高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水平”“重大新型产业项目招商引资”“新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等指标的权重分值,激励高新区在产业发展方面高点引领、创新发展。

  记者:对部门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调整完善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与前期印发的部门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相比,这次调整变化不大,主要涉及考核对象范围、个别指标设置、“二次排名”有关规定等三个方面,同时明确了各项指标的权重分值。

  一是调整了考核名单。将“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调整为“市纪委监委机关”;不再考核“市委高校工委(市高教办)”。调整后,综合服务管理部门单位数量为43个。同时,根据年内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再适时对考核名单进行调整。

  二是调整了个别指标。将“省对市考核2017年度反馈问题整改及2018年度落实情况”调整为“省对市综合考核2018年度排名进位及2017年度问题整改情况”,对排名靠前的、位次前移的,给予加分;对排名靠后的、位次下降的,给予扣分。在扣分事项(负面清单)中增加“出现捅娄子、拖后腿,造成工作被动、给全市抹黑的负面情形”,视情予以扣分。

  三是调整了“二次排名”有关规定。为增强考核科学性,将各类(各组)部门单位的考核名次“按照‘二次排名’的名次确定”调整为“按照‘初次排名’的名次确定”。即:“二次排名”主要用于考核计奖,部门单位考核名次按“初次排名”确定。

  记者:对市五大园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的调整完善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答:整体调整变化也不大,主要是根据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按照省对市考核要求,对淄博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增设了有关指标,同时明确了各项指标的权重分值。

  一是在“差异指标”中,增设了“平安山东建设”“普法及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指标,其中,对淄博经济开发区增设了“雪亮工程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政务服务管理”“政务公开”,对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除增设上述指标外,还增设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二是在“扣分事项”中,增设了“出现捅娄子、拖后腿,造成工作被动、给全市抹黑的负面情形”,主要考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数据造假”“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重大校园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土地管理”“生态河湖”“林地保护管理”等事项。

  记者:今年全市综合考核工作总体上有什么要求?

  答:今年综合考核工作总体按照“153”工作思路开展,1”即实现一个目标:力争省对市考核走在前列。“5”即抓好五项工作:科学设置综合考核指标;严格按照“八步工作法”要求,制定单项指标考核标准;向平时考核要成效,抓好季度“预考核”;组织好面对面反馈,抓好上年度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综合考核工作会商研判,发挥综合考核平台牵头抓总作用。“3”即避免三方面错误认识:综合考核是全能比赛,不是单项竞技;综合考核是年度发展成效考核,不是发展现状评价;综合考核是绩效考核,不是工作量考核。

  记者:围绕上述总体要求,有哪些重点工作?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在市领导、部门、区县三个层面上分解省对市考核任务,制定《责任清单》《工作清单》,实行清单化落实,由市领导牵头、市直部门单位具体负责、区县具体落实,自上而下建立考核指标任务落实三级责任体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综合考核工作是“一把手工程”的要求,强化主要负责人抓综合考核的工作理念,抓进度、抓落实,扎实做好日常工作。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市直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对省对市考核负有主体责任,承担着对上工作衔接、横向工作沟通、对下工作指导的重要中枢职能,在日常工作中务必要坚持三个强化:一要强化对上的对口沟通衔接,切实吃透上情,明确上级对口部门单位的考核要点、考核方式、考核节点,确保干有方向、争有目标,当“真明白人”,向扎实的日常管控要成效,避免出现因对接不够、情况不清,丧失工作机遇,造成工作被动。二要强化关联指标责任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树立综合考核工作全市“一盘棋”的思想,主动打破壁垒,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尤其要强化业务部门与统计部门之间的主动性、经常性沟通对接,确保工作成效在统计数据上的充分反映,严防工作成效与统计数据“两张皮”。三要强化相关市直责任部门单位对区县的日常情况调度和业务指导,以季度“预考核”为主线,开展经常性的会商研判,对区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及早预警提醒,把问题解决在平时,精准推动各项考核指标任务落实、落地见成效。

  二是明确指标标准。以严格的考核标准制定确保考核质量,为考得准、考得实、考得服夯实基础。对此,市考核办将严格按照“八步工作法”(提出、初审、征求意见、修订、再审、集体研究、审签、核发)的工作流程统筹调度、严格把关,确保指标标准公平公正。

  三是推进日常管控。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搭台、部门唱戏的工作模式,加强会商研判、沟通对接,提升工作实效。突出抓好“1+5”季度“预考核”,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更加注重分析研究、会商研判,特别是抓住半年和三季度关键节点,分别以检验工作任务是否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要求、查找任务推进与全面目标任务差距为重点,督促有关责任部门牵头负责、区县联动配合,抓住工作提升的“黄金节点”,向扎实的平时考核、日常推进要成效。

  四是启动数字化考评。加快“互联网+”数字考评系统建设与应用步伐,目前,信息系统已经基本建成,并在一定范围进行了测试。下一步,将重点做好系统调试完善后的正式上线运行,力争实现时间和人力资源成本效益的最大化,同时强化日常考核数据的对比挖掘,增强工作统筹调度的针对性、时效性。

  五是加强考核事项管理。开展市级及以下考核事项规范化管理工作,杜绝考核指标层层加码,按照省考核办要求,市区()两级综合考核指标要点数量不得超过省级10%。纳入全市综合考核的指标事项,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省对市考核有明确要求的,上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有明确意见的。各级各部门在起草领导讲话、制发文件时,不得自行提出新设立考核事项或将某项工作纳入各级综合考核等,确有必要的,必须与市考核办事先沟通,并提供相关政策依据。省级机关就拟出台的法规文件征求我市意见时,对其中涉及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目标责任考核等综合类考核的内容,市直部门单位在回复意见之前,要听取市考核办意见。推行区县对镇(街道)只保留综合考核的做法,着力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减轻基层考核负担。

  记者:对被考核对象而言,当前需要着手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迅速展开对《考核细则》的学习研读。在前期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对照《考核细则》和2018年度考核指标标准,原原本本地逐项进行指标解读研判,切实在“考什么”“怎么考”上当明白人、干明白事,对谁来考、何时考等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确保争有方向、干有重点,真正按照考核“指挥棒”的指向,明确经济社会发展努力的方向。

  二是要厘清任务、压实责任。说一千道一万,关键看实干。综合考核工作是“指挥棒”“方向标”,这就决定了这是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研究,要迅速列出责任目标清单,任务落地、责任到人,建立常态化考核指标运行态势会商分析研判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对各项考核指标任务实行项目管理、挂图作战,向扎扎实实的日常工作推进要成效。

  三是对标先进、争先进位。综合考核指标条条都是硬任务,都是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的“晴雨表”。要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短板找差距,高点定位、精准发力,真正做到优势更优、弱项不弱,你追我赶、竞相发展,以优异的发展成效交一份合格答卷,让组织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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