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7-24 17:00:44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培养基金。支持刚开始从事创新创业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积累创新经验,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二)博士基金。支持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科研人员,独立开展创新性较强的基础研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的博士青年科研人员对接产业需求,与企业联合开展应用基础研究。

(三)青年基金。支持具有一定科研经历与能力、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科研人员,瞄准学科发展前沿方向,组建研究团队,开展较为深入的应用基础研究,逐步成长为相关领域的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

(四)面上项目。支持具有较好科研基础、较强研发和组织能力的中青年科技人员组建团队,重点围绕我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开展较为系统的创新性科学研究。

(五)信息交叉学科类项目。为推动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兴产业的发展,促进学科交叉,试点设立信息交叉学科类项目,支持信息科学与数理科学、生命科学、化学科学、工程材料科学等其他领域交叉的创新性研究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为省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正式在职科研人员或聘期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全职聘用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培养基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博士基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须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只能申报博士基金项目,经依托单位出具书面承诺,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开展科研工作。

3.青年基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4.面上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三)信息交叉学科类项目,按照培养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面上项目进行申报,在申报书中注明为信息交叉学科类项目。

(四)高校、科研单位联合专项项目从申报的面上项目、博士基金、青年基金中遴选,不再单独申报。

(五)参考条件

为增强省基金项目遴选推荐针对性,服务高校、科研机构提高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效率,根据省自然科学基金近几年专家评审及立项资助情况,提出以下具体申报条件供各单位参考。

1.博士基金。申报人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

2.青年基金。申报人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通讯作者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

3.面上项目。申报人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近五年作为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5篇以上或被SCI、EI收录论文3篇以上。

三、申报要求

1、为确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时结题,凡有未按时结题项目的单位,须以单位名义出具承诺函,保证2018年底前完成全部应结题项目的结题工作,再行申报。

2、有在研项目的申报人须在8月14日16:00前提交结题报告,能正常结题人员可申报2019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二批)。

四、注意事项

1、有未按时结题项目的单位,须在7月31日前将按时结题承诺函报送发展计划科。

2、申报书网上填报时间为8月16日8:00至8月23日15:00,逾期申报无效。

3、2018年度结题报告网上填报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9:00至9月17日16:00。

4、此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严格把关推荐申报项目质量,对各单位年度申报及立项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进一步完善诚信评价机制。

5、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8月22日15:00前完成申报、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发展计划科。

联系方式:发展计划科  宗维  3182881,3184674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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