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组督察淄博市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 2018-08-03 15:22:11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组督察淄博市

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2017年3月24日至4月12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6月1日正式反馈督察意见。意见充分肯定了我市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明确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意见反馈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以省环保督察为有力契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手腕抓好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强力推进生态淄博建设,促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抓好整改,每月召开一次生态淄博建设调度会议,对省环保督察整改等重点环保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淄博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联动合力抓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目前,督察组反馈的四大类43个突出问题,已整改完成34项,整改完成率79.1%,列入长期整改事项9项正在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淄博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案件督办组、整改督导组,全面负责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推进和责任追究。市委常委分别挂包区县,督促和指导区县抓好整改。2017年7月,淄博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淄博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确定了整改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治重点、保障措施。对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分解成43个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各个区县也相应制定整改方案,相关市直部门单位和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制定了实施方案,逐一抓好整改。市委、市政府组成专门的环保巡查组驻在区县督促整改,2018年3月至4月底,开展了整改回头看,做到每点必到,每个问题必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三)严格督导检查制定了专门的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对各区县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力度,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

(四)严肃责任追究成立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问题线索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对移交的问题线索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共追责26人。

二、主要工作进展

(一)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开展了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国家多规合一的要求有序推进。

(二)加快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步伐。组织实施了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2017年度市重大项目完成投资924亿元,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取得积极进展,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等领域重大项目顺利实施。组织实施煤炭总量控制任务,在提前一年完成2012年削减煤炭192万吨目标的基础上,2017年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同时,对建陶、耐火材料等重点行业实施精准转调,全市建陶行业产能由7亿平方米降为2.5亿平方米;目前保留的3071条建陶生产线和56158条耐火生产线已全部改用天然气。组织实施了民用取暖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2017年共完成清洁供暖546个村居、11.3万户。其中,气代煤8.3万户、电代煤3万户,工程建设数量和速度均位列全省第一。

(三)全面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大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2017年共建设污水管网107公里、雨水管网211公里。全市9条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新建文昌湖污水处理厂和周村周南污水处理厂,增加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累计整治河道200余公里;建设完成了刘征水源地供水工程,实现了向中心城区供水。深入组织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全市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四)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全市13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合计装机314万千瓦时)和8710万千瓦以下在用燃煤机组(合计装机213万千瓦时)已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保留的86台在用非电燃煤锅炉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84台,2台长期停运。淘汰改造20/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903台,其中616台取缔淘汰,287台改用清洁能源。完成23314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关停9523家,整治13791家。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新建污染治理设施745套(台),检测易泄漏点189万个,发现泄漏点2.79万个,修复2.53万个。完成重点行业427家企业880个无组织排放点源的专项治理。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完成了火电、水泥、造纸等行业共计186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五)全面实施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对全市2.32万家餐饮油烟企业进行了普查登记,全市90%以上的餐饮经营户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公用事业部门积极推进建成区集中供热需求全覆盖,市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90%以上,县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85%以上。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市施工工地全面落实了扬尘污染防治“6100%”要求,规模以上和工期超过一年的工地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顺利实现“8100%”的要求。

(六)全力构建联防联控体系。各区县划定建成区内重型柴油车辆限行区,强化执法检查,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一律不予办理禁区通行证。积极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全市秸秆转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严格落实油品质量升级标准,全市所有在营加油站已全部完成了国Ⅵ油品升级工作。全面完成10000亩生态修复任务,组织开展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全面完成全市养殖区、限养区和禁养区三区划定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虽然我市在省环保督察整改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钢铁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村庄搬迁、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等工作任务重、推进难度大;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280个群众信访投诉、119个下沉督察交办件,群众关注度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后,问题反弹的风险依然存在。下一步,我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加系统、更加精准、更加严格的举措,持续推进整改工作。

 

 

 

 

               中共淄博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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