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回头看”:淄博责令319家单位整改 问责13


发布日期: 2018-09-14 15:03:18 浏览次数: 字体:[ ]

 

   

 

    13日,记者从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8月20日至9月8日,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淄博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现场核查企业1430家余(次)。淄博市对督察组交办事项边督边改,截至目前,已责令319家企事业单位立即整改,对4家企事业单位立案处罚,罚款18.17万元,约谈8人,问责13人。

  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八组进驻淄博市期间,与市委书记、市长等5名现任市级领导和5名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走访调研10个市级部门,现场核查企业1430家余(次),调阅文件资料4200余份。共受理投诉20批次346件,来电275件,来信71件,反映各类环境污染问题498个,其中大气污染143件,水污染57件,噪声污染105件,土壤污染1件,扬尘污染44件,固废污染17件,垃圾污染20件,油烟污染37件,其他污染74件。

  淄博市对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事项边督边改,严格按照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等“四个不放过”原则。截至目前,已办结十一批183件,其中属实131件,不属实52件。其中,责令319家企事业单位立即整改,对4家企事业单位立案处罚,罚款18.17万元,约谈8人,问责13人。其余163件转办信访件正在督办整改过程中。

  通过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实际情况看,淄博市生态环保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通过综合整改,加大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大力整治了 “散乱污”企业23314家(其中9180家实现了“两断三清”,升级改造12900家),有效解决“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从淄博市各项污染物治理实际效果上看,1-8月份,全市良好天数118天,蓝繁天数191天,同比增加19天;全市14个市控以上河流断面COD、氨氮浓度同比改善5.88 %、12.3%。最近,生态环保部通报2018年8月和1-8月全国空气质量状况,淄博市在169个重点城市排名中已经退出后20名。

  下一步,淄博市将进一步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约谈、问责等制度贯彻落实到整改各项工作之中,对未按要求抓好落实整改工作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负责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指出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重点整治整改工作中出现的工作作风问题,对整改不力、作风飘浮的部门约谈部门主要领导,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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