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八组信访举报记录表(第十八批)


发布日期: 2018-09-19 11:54:09 浏览次数: 字体:[ ]

 

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八组信访举报记录表(第十八批)

 

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25淄川区般阳路街道东关社区,丰华巷公共厕所东侧堆放建筑垃圾无人清理。淄川区垃圾    经现场核实,丰华巷公共厕所东侧及周边不存在建筑垃圾。不属实    责成淄川区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6沂源县南麻街道南麻二村大门及16、17号楼附近卫生环境脏乱差长期无人打扫。沂源县其他    经调查核实,南麻二村大门及16、17号楼卫生由南麻二村村委雇用的3名保洁员负责打扫。现场检查时,墙角处存在卫生死角;大门内两侧为多年习惯自发形成的季节性临时小市场,个别菜农卖菜产生的残余菜叶等未及时清理。属实    责令南麻二村调整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及时清理卫生死角。责成沂源县对临时便民市场规范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零星市场监管,引导菜农至附近的西台便民市场经营,逐步取缔临时小市场。
227淄川区太河镇东同古村村民翟所亮随地倾倒猪粪便异味扰民,村民引用水井上游有5家养殖场粪便不处理流入井内。淄川区水、大气    经查,太河镇东同古村村民翟所亮自家制作豆腐,利用豆腐渣在自家养殖生猪11头,所产少量猪粪在村边路旁临时堆放并用土覆盖,定期运往自家田里施肥,产生少量异味。
    东同古村饮用水井位于村南山坡上,在水井东南方向山坡下120—400米左右范围内有3户生猪养殖散户,养殖产生粪便经收集后用于农业种植。3家养殖户均在水井下方,且距离100米以上,不存在粪便流入井内现象和条件。
属实    1.责令翟所亮立即对现有村旁路边猪粪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2.责成淄川区督促3家养殖户做好养殖粪便管理,及时清理和还田。
    3.责令三家养殖场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消除异味。
228博山区城东街道莲花山路175号富安机械铸造车间无手续违规生产。博山区其他    反映的富安机械实为山东富安机械厂,该企业2万吨/年铸造生产线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9年12月8日由博山环保分局审批,2017年9月16日由山东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2017年12月该企业组织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山东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理工大学等单位代表组成的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环保手续齐全。不属实    责成博山区加大对该单位的环境监管力度。要求该单位及时检修生产设备和治污设施,保证治污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229张店区西六路(人民路至中润大道)夜间经过大量渣土车和货车噪声扰民。张店区噪声    经现场核查,现此路段正在进行居民供暖用高温水管线铺设,建设方为淄博泰和热力有限公司。项目经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批准后实施。该工程共有四辆渣土车在此路段从事渣土清运,均为张店区渣土管理办公室备案车辆,已办理《张店区建筑渣土准运证》、《张店大队禁区通行证》等手续。属实    1.张店区责令淄博泰和热力公司渣土外运时间改为白天错峰通行,晚上禁止施工。
    2.责成张店区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尽量避免噪音扰民。同时,对该路段渣土车不按规定时间通行的违法行为严查,并在办理《禁区通行证》时,不予办理夜间禁区通行。
   
230张店区马尚镇孝妇河湿地公园(公园东北角、和平路十一路路口、公园世家西侧)居民使用大功率音响设备噪声扰民。张店区噪声    经现场核查,在孝妇河湿地公园的东北角,和平路与西十一路路口、公园世家西侧有部分老年人自发组织的拉二胡等乐曲演奏娱乐项目。属实    1.经与在孝妇河湿地公园演奏娱乐的群众进行沟通,同意降低音响设备音量,避免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2.责成张店区加强对广场舞组织者及扩音设备的登记管理工作,明确活动时间及音量要求。
   
231张店区马尚镇原山大道孝妇河桥南S102省道处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张店区垃圾    经现场核实,原山大道孝妇河桥南S102省道路面曾有建筑垃圾约200方。属实    责成张店区组织人员加强日常巡查,严禁在此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截止到9月8日,该处垃圾清理完毕,且路面冲洗完毕。
232淄川区将军路街道七里村淄川交通局北100米路东侧立民陶机喷漆异味、噪声扰民。淄川区大气、噪声    反映的立民陶机为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张立民陶瓷配件经营部,于2017年7月28日办理营业执照,2018年7月12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该经营部主要经营陶瓷配件批发零售,陶瓷配件(主营球磨机)从外地购置,现场只用于存储,无生产环节。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喷漆工艺,现场无异味、噪音扰民现象。不属实    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经营部的巡查监管,督促其严格按要求规范经营,防止喷漆行为发生。
233沂源县历山街道健康路北首和源名居44号楼北侧平房饭店油烟直排,店外营业及排气扇噪声扰民。沂源县噪声、油烟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的饭店为美然饺子店,位于和源名居西门南沿街房,于2018年4月17日开始营业,主要经营炒菜、水饺等。该饺子店厨房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且排气扇损坏,使用时有异响。经调查了解,该饭店没有店外经营。属实    1.沂源县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7天内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装置并投入使用,排气扇烟筒接入排气管道,同时抓紧对排气扇进行更换。目前,该饭店已订购油烟净化装置。
    2.责成沂源县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排查监管,实现城区范围内餐饮油烟净化设备使用全覆盖。
234张店区房镇北京路和一帆路路口西南侧一诺工业园内家具厂喷漆异味、粉尘严重。张店区大气    经现场核查,该家具厂名为刘春林家具厂,位于一诺工业园内4号和5号仓库,制作红木家具,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房镇镇政府正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属实    责成张店区立即对该家具厂依法取缔。9月11日已全部清理完毕。
235张店区体育场街道银都花园小区西侧涝淄河东边沙土路,路面扬尘严重。张店区扬尘    经现场核查,银都花园小区西侧涝淄河有1米宽的游园硬化小路,东边是绿化带,因长期无人管理,绿化带被人为破坏出一条约5米宽、50米长的一条土路。属实    责成张店区对该处的人民路侧进出口进行围挡封堵,禁止机动车辆通行,发现破坏围挡或违规车辆通行立即制止。同时,对该处浮土进行清洁,并安排车辆定时洒水降尘。
236临淄区敬仲镇东姬村西侧垃圾发电厂夜间异味扰民。临淄区大气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垃圾发电厂实际名为淄博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现有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处理淄博市北部区域生活垃圾,现已建成垃圾干化、分选线2条、焚烧炉1台,于2018年6月试运行。该项目主要异味点源为垃圾仓、干化车间、分选车间、污水处理站。前期,临淄环保分局和敬仲镇政府对该公司调试阶段异味点源封闭不严、异味处理设施处理效果不佳等环保问题,依法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目前该公司焚烧炉、干化、分选环节间歇运行,垃圾仓、卸料平台进行了封闭;分选、干化环节进行了进一步封闭;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封闭并将废气引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更高标准的异味点源封闭措施正在施工,分选、干化环节的高效废气处理装置正在考察中,异味问题仍未彻底解决。临淄环保分局委托检测机构在夜间对淄博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了臭气浓度无组织检测,检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要求。属实    1.责令临淄区加强对此企业的日常检查,确保其各项环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对逾期整改不到位或出现的其他环境问题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2.责令淄博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加快整改进度,提高整改标准,最大限度减少异味扰民现象。
237张店区马尚镇江南豪庭小区生活污水管道破裂,污水流入3、4号楼地下车库。张店区    经现场核实,江南豪庭社区地下车库生活污水管道破裂,污水流入3、4号楼地下车库,情况属实。属实    责令江南豪庭社区居委会、云宁物业立即对管道破裂处进行维修,于9月9日开始进行施工,计划9月20日完成。
238博山区城西街道万顺御小区环境脏乱差;小区西侧多家饭店油烟污染。博山区油烟、其他    经查,城西街道万顺御小区西侧有十家饭店,分别为佳客食府、邑家人老火锅、良锦记食府、清梅居涮坊、品味老博山、鎏锣锅老北京羊蝎子、锦味园火锅、爵士牛排、华洋烤鱼、记忆重庆渝灶火锅,均为商住楼餐饮类型,已在城西街道安环办进行了网上备案。其中,4家饭店主营火锅,基本不产生油烟。另5家饭店均出具了第三方油烟检测报告(经现场查看,所出具油烟检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情况)。还有一家新开业饭店(良锦记食府)尚未进行油烟检测。万顺御花园小区有部分卫生死角,存在脏乱差问题。属实    1.责令良锦记食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油烟检测。将依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
    2.针对万顺御花园小区环境脏乱差问题,责令小区物业对小区进行全面清洁,并定期组织卫生死角排查,保证居民的良好生活环境。
239桓台县马桥镇博汇集团排放废气。桓台县大气    经核查,9月7日我县也接到群众类似投诉,经查,其原因是博汇纸业年产9.5万吨化学浆项目碱回收锅炉在检修调试过程中,由于锅炉的进风量调节不均匀,造成废气焚烧不充分,导致排放的烟气中存在异味。
属实    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调节进风量,使废气焚烧充分,目前已消除异味。同时,责令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日常废气回收和焚烧的设备管理。                     
    
责成桓台县加大企业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40临淄区稷下街道董诸村西南侧(牛山路西360号东临)一家泡沫熔块厂异味严重、噪声扰民。临淄区大气、噪声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院落位于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董褚村西南方向,不进行熔块生产和经营,实际上是名为王又乾的业主在该院内进行废塑料泡沫回收。属实    1.该废塑料泡沫回收点已清理取缔完毕。
    2.责令稷下街道加强巡查,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理。
 
241临淄区岭子镇黄家峪村东北侧水泥砖厂无手续生产。临淄区其他    经调查,反映企业为淄博森奥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岭子镇黄家峪村,该企业于2016年办理了环评手续(川环许可[2016]87号),该企业属于2017年耐火材料精准转调政策性关停企业,已于2017年7月份关停至今。
    现场检查,该企业未生产,正在对窑炉等生产设备进行拆除,并对库存产品进行打包整理外卖。
不属实    1.责令企业尽快完成设备拆除和库存清理。
    2.责成淄川区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防止各类违法生产行为发生。
242沂源县大张庄镇上淤土地村西桥北侧有30、40方鸡粪阴天下雨时异味严重。沂源县大气    经调查核实,大张庄镇上淤土地村西桥北侧一杨树林中存放有鸡粪380余立方,为本村村民李保生存放的已经发酵好的干鸡粪,全部用塑料纸覆盖,附近有轻微异味。属实    责令李保生于9月15日前将鸡粪清理完毕。责成沂源县加强监管,确保不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243淄川区昆仑镇康加坞村淄博鲁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批建不符。淄川区其他    淄博鲁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昆仑镇康家坞村,主要生产钢丸、钢砂等产品。该企业年产200吨钢砂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03年3月6日经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审批,于2009年12月31日通过淄川区环保分局验收。该公司年产3000吨钢丸、钢砂扩建项目于2009年12月28日通过淄川环保分局审批,于2010年7月28日通过淄川环保分局验收。
    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有中频电炉3台、雾化器1个、钢丸分离振动筛6台、淬火炉3台、回火炉2台、异形选圆器1台、振动机6台、提升机2台、布袋除尘器2台。经现场清查确认,车间内设备与环评相符。
不属实    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责令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组织生产,不得私自改建、扩建,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244周村区青年路街道恒星路和正阳路附近经常闻到刺鼻性异味。周村区大气    经现场核实。该路口周边1千米范围内无化工企业等异味源。周村区对辖区内宏信、华安、赫达等重点化工企业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辖区内重点化工企业环保设施全部正常运行,厂界未闻到化工异味。经过调查了解,北风、西北风或东风、东北风时时,周村城区受周边化工等企业影响,存在异味扰民现象。
    我市为组群式城市,由于历史原因,工业布局不尽合理,造成城市与城市之间相距较近,存在工业企业扰民现象,加之,以上两居民区又与邹平县和经开区较近,故同样易受到其辖区内企业的干扰。为此,我市要求周村区和经开区对辖区内可能产生异味的化工企业进行了检查,经现场检查,各企业均未见异常。
属实    责成周村区加强巡查力度,特别是一早一晚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建立应急预警防范措施,发挥边界联动执法作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化工企业异味治理专项执法检查,防止异味扰民现象的发生。
    责成经开区加强辖区内化工企业的现场执法力度,一经发现突发性污染事故,必须按照要求向市和相关区县及时通报情况,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对居民的人身伤害。
245张店区科苑街道莲沁苑小区10号楼西侧摩托车维修店,油渍污染店前路面。张店区其他    经现场核查,莲沁苑小区10楼西侧摩托车维修店,存在店外维修行为,造成油渍污染地面。同时该维修店也是违法建设。属实    1.责令其停止店外维修行为,并对违法建设进行了拆除。
    2.责成张店区加强维修行业店外经营管理,实现市容管理秩序常态化。
    
246博山区山头街道冯八峪村福颜化工南侧废品收购点异味、噪声扰民。博山区大气、噪声    该废品收购点全称博山山头鼎丰板纸经营部,位于秋谷社区青山岭福颜化工南侧,远离居民区,周围无居民居住,该单位于2018年5月10日填写建设项目环评影响登记表并完成备案.现场进行检查中发现,该储存仓库未进行密闭,装卸车辆露天运输声音较大,产生噪音;该单位为了按照要求对储存仓库进行密闭,正在对钢梁进行防腐防锈处理,造成异味产生。属实    1.责令该经营部停产治理,待整改完成后,经现场验收,方可恢复生产。同时,要求其加快对储存仓库密封工程进度,并要求露天装卸作业轻运轻放。
    2.责成博山区加大巡查力度和次数,及时发现环保违法行为,并依法实施处罚。
247张店区马尚镇书香景园路晚上车辆乱停放阻塞交通;商贩占道经营油烟扰民,污水直排路面;雨天路面积水严重影响出行;盛安美郡工地施工扬尘严重。张店区水、油烟、扬尘、其他    经现场核实,书香景园路附近小区居民在道路两侧停放车辆,存在部分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现象;书香景园路属于老旧道路,雨天路面存在积水现象;盛安美郡17-23#楼及附属车库项目,土石方施工东侧基坑及西侧新挖土方个别覆盖不到位,存在扬尘现象。属实    1.张店区对书香景园路违建下达拆除通知书,书香景路已被列入2018年背街小巷改造计划,预计9月13日项目招投标,9月20日开始施工,将彻底解决雨天路面积水等现象。
    2.责令盛安美郡项目施工方立即停工进行整改,要求其对裸土位置全部重新覆盖抑尘网,现该处抑尘网全部覆盖完毕。同时,责成相关部门加强对盛安美郡项目施工工地的监督,督促施工方加强管理,确保扬尘治理到位,并对该问题立案查处。
248周村区丝绸路街道大染坊排放刺鼻性气味。周村区大气    经现场核查,淄博大染坊丝绸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开展污水处理异味气体治理工作,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棚盖收集后通过生化除臭+等离子法处理;2015年-2017年的环境监测报告显示,污水处理站废气达到排放标准。为进一步提升治理效果,该企业于2017年10月新增一套碱洗喷淋异味治理设施,2017年、2018年经检测,废气达标排放。2014年,该企业染整车间建设安装了静电+水喷淋设施,对染整车间废气进一步进行治理。经排查,该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水站检修、采样时,需要打开密闭设施,可能有少许异味排出。企业建厂较早,由于城市快速发展,企业建设在前居民区建设在后,易引起附近居民的不满和投诉。                                                      属实    责成周村区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安排环保网格员对大染坊公司污水站厂区内外进行全天候排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0907-1张店区原山大道麻营立交桥下的工业园内,山东广义电气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与环评报告不符,未安装异味处理环保设备,危废也未按要求处理。张店区大气、固废、其他    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年产400套高压除尘变压器及配套控制柜项目,有环保审批手续,经调阅环评文件及现场检查,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与环评报告内容一致,该项目是对外购件进行组装,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气,无异味。该公司无危险废物产生。不属实    责令山东广义电器有限公司加强管理,严格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责成张店区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管。
0907-21.经开区碧桂园西边50米,孝妇河有一个排口有时排放绿色发臭污水。
2.周村开发区宏信化工不定期有异味,要求彻底消除。
3.经开区北郊镇新华大道577号三金玻璃机械有限公司,有时露天包装岩棉有粉尘,同时存在排放粉尘污染现象,要求严格管理,杜绝污染。
4.周村区城北街办,陈桥村东,凤阳彩钢板厂排放油漆味。
5.周村区南郊镇周隆路,福广家具厂附近有臭味。
6.周村区南郊镇李家村古斋堂红木家具厂存在排放粉尘现象。
7.周村区东门路与电厂路西北角有裸露土堆,存在扬尘。
8.周村区东门路太乙门附近整天存在大量渣土车运输渣土,覆盖不严撒漏路面,现车辆尾部未遮挡,要求运输公司进行全覆盖,全密闭运输。
周村区、经开区水、大气、固废、其他    1.经查,碧桂园以西没有孝妇河流过,孝妇河流经碧桂园小区的东侧和北侧,此段只有一个雨水排口,未发现排放绿色发臭污水现象。
    2.经现场核查,周村开发区内宏信化工有PVC手套和顺酐两个项目,PVC手套项目在塑化过程中产生废气,通过高压静电净化装置和水捕捉塔进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无异味,由于企业经营问题已于2018年9月4日下午15点停车。顺酐项目在纯苯和空气氧化的过程中产生废气,通过水捕捉塔和焚烧炉进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顺酐项目由于经营问题自2018年6月26日一直停产至今。
    3.经查,山东三金玻璃机械有限公司铆焊车间淬火炉用岩棉保温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操作,无露天包装岩棉现象。该公司的各个排放粉尘环节均配套安装了除尘装置,废气经处理后排放。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环保设施正常使用。2018年6月27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排放废气进行检测,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4.经现场核查,凤阳彩钢板厂喷涂工序已于2018年5月停产至今,被举报企业应为租用凤阳彩钢板厂场地的山东凯格瑞尔家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家具生产,生产中喷漆、固化、干化等工序产生废气,废气通过两层水帘加四套光氧催化设施进行处理,2017年12月的检测报告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时,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厂界未发现异味。
    5.经查,此地为周村区南郊镇和淄博市经济开发区北郊镇的交界处,附近有四家企业属于周村区,包括两家家具厂、一家风机厂和一家加油站,企业手续齐全,厂区内无异味产生。经摸排,附近淄博经济开发区有一家养猪场可能产生臭味,属北郊镇辖区内,已交淄博经济开发区调查处理。
    6.经现场核查,该企业名为淄博古斋堂家具有限公司,环评手续齐全。该企业主要从事红木家具生产加工,下料、打磨等生产工序产生粉尘,已配备粉尘收集设备,2018年4月经检测,粉尘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时环保设备正常运行,粉尘收集效果良好。.
    7.经现场核实,东门路与电厂路西北角为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对热力管道进行维修施工,施工面积不足30平方米,挖出的土方因正在施工作业未进行覆盖,产生轻微扬尘。
    8.经核实,东门路太乙门附近路面未发现有漏撒渣土;经交警部门调查,行经该路段渣土车辆为鲁商示范园运送渣土车辆,已办理禁区通行证,车辆均有蓬盖设施,个别车辆存在蓬盖不严现象;少量漏撒渣土已由环卫部门清扫干净。
属实    1. 责令碧桂园小区物业公司加强污水管理,严禁外排进入孝妇河。责成经开区加大巡查力度,杜绝出现污水外排孝妇河现象。
    2.责成周村区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3.责令三金公司加强管理,严禁粉尘超标排放现象。
   4.责令该企业立即进行2018年环境自行检测,现企业已与第三方签订检测协议,待出具检测报告后,根据结果再行处置。责成周村区加大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5.责成周村区加大对本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6.责成周村区加大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责令企业及时检修污染处理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7.责成周村区立即督促该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裸露土堆进行覆盖,同时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8.责成周村区加大对运输沿线管控力度,对运输企业巡查抽查力度,对蓬盖不严漏撒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责令运输企业负责人加强管理和教育,杜绝蓬盖不严等现象。责成周村区加大对该路段的巡查,一旦发现漏撒渣土等现象,及时协调环卫部门进行清扫保洁,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0907-3淄川区吉祥路中段东侧,吉祥油饼店门头房后边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油烟、噪音严重扰民,多次反映,未能解决,要求给予解决。淄川区噪声、油烟    经查,吉祥油饼店位于吉祥路198号,该商业门头规划建设于1990年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自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起实施),是一家以经营油饼、火烧、煎包、稀饭等早餐、午餐为主的快餐店,营业时间为早6:00至下午14:00。该快餐店食品加工制作均在店内,具有专门的烟道,并配有消音设施,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设备运行及清理维护正常,但无油烟、噪音检测报告。属实    1.责令该店经营业户立即委托第三方对油烟、噪音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2.责成淄川区加大巡查力度,督导餐饮经营业户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设备,并按要求做好油烟、噪声的检测工作。
0907-4周村区青年路119号金周华府小区内有大型犬及其他犬多只,经常在小区内乱窜,到处大小便,产生异味,污染环境,半夜狗叫,噪音扰民。周村区大气、噪声    经查,该小区位于青年路一号巷内,门牌号青年路119号,小区有6栋楼228户,现场未发现室外养狗迹象,小区内现有狗10只,多为中小型犬,所有犬只在业主室内养,早晚居民散步时,部分小型犬未栓狗链,在小区内随意走动,偶尔有半夜犬吠现象,给小区内居民造成一定影响。属实    1.责令山东福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小区犬养管理,张贴《文明养狗通知》,告知居民住户规范养狗,严格按照该通知规定管理。
    2.与狗主人进行了沟通,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告知合法合规饲养宠物,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建议给狗戴上嘴罩或将狗移往别处饲养,避免出现扰民情况。                   
    
3.周村区加强对小区物业的指导,营造安静和谐优美的小区环境,避免犬吠、随意大小便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休息。
0907-5淄博市体育中心公园,每逢周末和节假日,有关管理部门将广场违规出租给不同商家举办活动,上述活动举办时会设置大型音响播放高分贝音乐和叫卖声,活动人流聚集产生大量垃圾,地面大理石被商家喷涂油漆,社会车辆随意停放,破坏草坪和大理石地面。针对违规改变公园性质非法牟利,破坏环境,要求督办纠正。张店区垃圾、噪声、其他    群众反映的该处广场属于淄博市体育局下属淄博市体育中心负责管理和使用,经对接市体育中心了解到:1.淄博市体育中心作为市政府投资建设、淄博市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所有、淄博市体育中心管理运营的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众性活动承办场所。自2009年6月投入使用起,每年在市体育中心(包括群众所反映的一场两馆间的广场)举办各类大型赛事、活动数百场次。市体育中心在更好的服务全民健身的同时,也要努力提高利用率,使国有资产发挥更大的效益。按照市政府要求,在市体育中心管辖范围内开展各类赛事及运营活动,运营收入全部上缴市财政,不存在“违规改变公园性质非法牟利”的问题。2.市体育中心承接的赛事活动多数都在周末和节假日举办,其会根据赛事活动的具体情况尽可能的采取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市体育中心中间广场举办包括群众性健身和商家举办活动在内的各类活动,考虑到噪声问题,都将举办时间安排在白天。3.市民反映的活动人流聚集、产生大量垃圾、车辆随便停放、破坏草坪灯问题。由于管理、保洁不及时,造成一定影响。4.市民反映,“地面大理石被商家喷涂油漆”问题,反映的是主广场西侧地面大块黄色油漆,此处油漆与活动主办商家无关,为2009年淄博市第十五届运动会开幕式巨型国旗制作时遗留。属实    责令市体育中心在承接赛事活动时,重点考虑对周围居民影响,特别是晚间举行、周末、节假日、学生重要考试备考时期等时间段举办的活动,严格审核;在每次活动的举办前,制定严格的治安及保洁方案,安排相应的保障措施,尽最大可能避免影响周边环境行为的发生。    
0907-6近一年,张店区部分大型个体渣土车和货运汽车,每天晚上从市区南郊和西郊横穿市体育公园和公园东侧心环路进入齐悦国际花园小区一期北邻的市体育中心公共停车场违规停车,每天凌晨进车,造成扬尘和噪声污染。大型渣土车和货运汽车进入市区违反交通部门规定,将车辆停放到体育中心违反城建部门规定。张店区噪声、扬尘、其他    该处停车场属于淄博市体育局负责管理和使用。经对接市体育中心了解得知市体育中心停车场为开放式免费停车场,社会车辆均可停放。在未得到上级部门批准前,市体育中心无法采取强制管理措施,对所停车辆进行管理。市体育中心前期已经向停车场设施权属所有者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公司进行情况汇报,提出了加强市体育中心周边停车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属实    责成张店区对齐悦国际小区、体育中心周边金鼎尚城施工工地进行检查,责令施工工地、渣土运输单位、驾驶人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协调市体育中心物业,设置大货车禁停标志,并安排人员加强对停车场的管理,禁止大型货车进入齐悦国际小区、体育中心停放。责成张店区对该区域加强巡查力度,避免扬尘、噪音扰民现象发生。
0907-7位于博山龙山路博山城东办事处附近的淄博德仁大型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利用淄博制酸厂(已破产)的场地,于2015年、2016年建造违章建筑,占用路边土地,还将违章建筑出租。公司内大型车辆进出,将路破坏,不成样子,无人维修,易燃危化品运输车容易造成危险。举报人还受到了社会人员的恐吓。博山区扬尘、其他    经查,城东街道辖区内没有德仁大型货物运输公司这一单位;淄博制酸厂早已破产,其遗留资产移交山东新华制药集团。2018年7月6日,博山区政府第15次常务会研究通过,原则同意区政府与山东新华制药集团签订关于原淄博制酸厂资产《移交协议》;现场货车系个人与淄博制酸厂留守处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停放于此;此处没有违章建筑;现场道路因淄博制酸厂破产,年久失修,路况较差;经现场检查,没有发现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至于举报人受到社会人员恐吓问题,因无举报人信息,暂时无法核查。属实    1.对现场扬尘点源进行蓬盖,同时,责令租赁人对现场进行限期整改,清理现场卫生,加强对现场停放车辆的管理。
    2.责成博山区与新华制药集团进行对接,对现场道路进行维修,并加强现场管理。
0907-81.周村区北郊镇固玄店村周村长春丝织厂、周村仕琦丝织厂、周村永峰丝织厂、冉祺丝织厂无营业执照更无环保手续;鲁中电器厂地点与注册地址不符,假冒厂名无环保手续,北郊环保所不作为。
2.经济开发区北郊镇大姜村三羊建材厂,无环评手续,不符合产业政策长期违法生产水泥砂浆和化工产品,原料是粉状的,粉尘污染严重,卸料更是乌烟瘴气。
3.张店区湖田石矿,开采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机械、车辆产生噪声。
4.周村区王村镇厚坡村吕某三人、张某等共四人在村西北河道和村东河道内,打着清理河道的幌子捞沙,尘土飞扬。非法开采点一处距离济青铁路货运线不到50米,一处距离济青铁路客运动车线不到30米。
周村区、沂源县、经开区、张店区大气、噪声、扬尘、其他    1.反映的周村长春丝织厂实为淄博钰淦纺织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日办理营业执照,2017年7月18日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周村仕琦丝织厂2016年1月20日办理营业执照,2017年7月18日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周村永峰丝织厂2003年8月21日办理营业执照,2017年7月11日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反映的冉祺丝织厂实为周村祺冉丝织厂,2017年6月7日办理营业执照,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9月14日由淄博经开区安环局审批,2018年6月完成自主验收。反映的鲁中电器厂实为周村鑫周电器厂,位于固玄店村西南角,是一家电热锅组装企业。2017年8月23日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周村区北郊镇固玄店村西南角,与实际生产地址相符,2017年8月29日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2.反映的三羊建材厂实为周村三羊建材厂,主要产品是早强防冻剂、特种砂浆和防水材料,根据淄博市经开区产业准入要求,其产品符合现行产业政策。该企业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7月30日由经开区安环局审批,2017年12月6日企业完成自主验收。经现场检查,企业粉状原料存放在密闭车间内,主要原料均带包装在车间内卸载,搅拌工序和分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均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2017年11月20日委托检测机构对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达到规定标准要求。
    3.湖田石矿全称为山东钢铁集团淄博张钢有限公司湖田石矿,矿山已于2009年关闭,全面停止开采活动,2016年该矿所属的炉料厂关停,并将窑炉拆除,其生产经营活动完全终结,现该矿正进行矿坑回填整平恢复地貌工作,同时消纳城区建筑渣土,并与淄博火车站南广场片区拆迁安置指挥部签订了弃渣消纳协议。经现场核查,未发现湖田石矿有开采行为,但渣土消纳车辆运输过程中易产生扬尘。
    4.经现场检查发现,群众反映的捞沙地点为两座塘坝上游,分别位于后坡村西北方向和后坡村村东,均属后坡村自行管理。通过询问村委负责人了解,后坡村分别召开了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研究通过对上述两处塘坝进行清淤。周村区于今年5月份曾受理该举报问题,已对该问题进行了处理。现已无捞沙作业行为,未发现尘土飞扬现象。
    
属实    1. 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生产经营,进一步加强异味吸收,杜绝发生异味扰民现象。同时,责成经开区安全环保局加大巡查力度,严防企业出现环保违法现象。   
    
2.责成周村三羊建材厂于9月30日前提供2018年环境检测数据。
    3.责令湖田石矿加大对扬尘的治理。责成张店区加大对矿山非法开采和渣土消纳扬尘问题的巡查处置力度,发现问题迅速介入依法处理。
    4.责成周村区加强对河道的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0907-85.沂源县南鲁山镇三岔店村杀羊摊点脏乱臭,屡禁不止,刚查处后又摆摊,还燃烧柴火,乌烟瘴气。
6.周村区城区西北角恒星路与西外环交界的化工园区内,有众多化工企业,紧挨小区和村庄,晚上有异味,影响居民,城区东北角新华大道兴鲁化工距离生活区也很近。
周村区、沂源县、经开区、张店区大气、噪声、扬尘、其他    5.经调查核实,南鲁山镇三岔店村共有三个煮羊摊点,分别是三岔店村张光红摊点、中文坦村董玉明摊点、南水沟村王学文摊点。三家摊点均正常经营,不在现场宰杀,经营户将宰杀好的羊肉在现场煮好后售卖,摊点周边未发现脏乱臭现象。三家摊点以木柴作为燃料,未配套烟尘治理设施,正常加工时存在烟尘。今年以来,南鲁山镇安环办联合镇城管中队、食药监所对三家煮羊摊点多次进行清理,但因该地离镇驻地40公里,位置偏僻,日常监管以村干部监督为主,造成清理后出现反弹现象。
    6.经现场核查,周村区城区西北角恒星路与西外环交界处于系周村区与滨州市邹平县交界处,该处周村区企业主要有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园)、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家化工企业。经查,3家化工企业环保设施完善,全部正常运行,厂界未闻到化工异味。经过调查了解,北风、西北风或东风、东北风时时,周村城区受周边化工等企业影响,存在异味扰民现象。我市为组群式城市,由于历史原因,工业布局不尽合理,造成城市与城市之间相距较近,存在工业企业扰民现象,加之,以上两居民区又与邹平县和经开区较近,故同样易受到其辖区内企业的干扰。为此,我市要求周村区和经开区对辖区内可能产生异味的化工企业进行了检查,经现场检查,各企业均未见异常。
    另外,反映的兴鲁化工实为山东兴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位置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环保手续齐全。2018年6月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2018年7月9日进行废气和噪声检测,结果达到规定标准要求。
属实    5.对三家煮羊摊点分别下达了污染源环境监察记录,责令实施清洁能源替换,清洁能源替换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经营。责成沂源县加大环境监管巡查力度,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6.责成周村区加强巡查力度,特别是一早一晚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建立应急预警防范措施,发挥边界联动执法作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化工企业异味治理专项执法检查,防止异味扰民现象的发生。责成经开区加强辖区内化工企业的现场执法力度,一经发现突发性污染事故,必须按照要求向市和相关区县及时通报情况,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对居民的人身伤害。
 对3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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