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7-01 | 淄川区寨里镇西周村北2千米(孟机通洪山公路北侧),沿鲁维制药通洪山公路向东2千米,有一家小型养猪场。原为西周村民所建,现租给一家沂水养殖户,无粪便处理措施,粪便露天堆放,污水四处流,臭气熏天,长期未解决。 | 淄川区 | 大气 | 此件与第十四批172号信访件为同一信访问题,属于重复信访件。经查,该场所位于西周村与双杨镇孟机村交界处,距离村庄较远,处于畜禽养殖适养区,由王月太(沂水人)租赁饲养生猪。在第十四批172号信访件处理和整改中,针对该养殖户粪便露天堆放、养殖环境卫生较差等问题,已责令养殖户对养殖环境进行了清理,所有粪便已清理外运和覆土处理。且该养殖户承诺15天内完成关迁,销售存栏生猪。 经现场查看,该养殖户养殖环境和堆放的露天粪便已清理、存栏生猪已经全部处理完毕,不再养殖。 | 属实 | 1.责令该养殖户立即对养殖环境进行彻底清理。 2.责成淄川区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