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向淄博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日期: 2018-09-03 14:29:15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8年8月向淄博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区县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类别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20180720-8南郊镇龙马不锈钢市场内东南角,两家无名不锈钢加工厂主要在早4点-8点生产,噪声污染、大气污染。周村区噪声、大气调查情况如下:
      龙马不锈钢市场属于工业聚集区,主要是不锈钢切割、经营商户,周边无居民区。2018年7月25日早6:00,工作人员对市场东南角进行检查。经查,龙马不锈钢市场内东南角有三家不锈钢厂分别为淄博德钢不锈钢销售有限公司、淄博天领不锈钢销售有限公司及淄博坤梓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淄博德钢不锈钢销售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不锈钢材销售,车间用于仓储,不存在生产加工现象,该项目于2017年7月31日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备案号:201737030600002401;淄博天领不锈钢销售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不锈钢管切割工作,现场检查时使用水锯切割,不会造成大气污染,该项目于2017年9月30日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备案号:201737030600002967;淄博坤梓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从事废旧钢材收购销售及不锈钢材零售,车间用于仓储,不存在生产加工现象。7月28日,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周村分局环境检测站对龙马市场东南角进行了噪音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
不属实
下一步,南郊镇政府将举一反三,加大执法力度,对市场内所有生产经营业户进行彻底检查,坚决杜绝各类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220180723-5源泉镇岳西村岳庄卫生院北50m左右,美琪包装厂,噪声充斥,严重影响附近卫生院及居民,查处后,仍在继续生产。博山区建设项目、噪声经查,投诉人反映的美琪包装厂实为淄博市博山美琪泵业有限公司,该企业位于博山区源泉镇岳西村,环评报告中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其南侧50米外为博山岳庄中心卫生院,其余方向50米内均无居民居住,符合相关要求。该企业从事铸造生产,于2016年12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状评价)》(博环审字[2016]243号)。其工艺主要包括造型、熔炼、浇注、清砂等,配备了布袋除尘及光氧催化治理设施。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除尘设备风机因零件损坏导致设备运行音量过大。博山区环境监测站立即对该企业厂界四周进行噪音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博环(监)字2018年第057号)。经监测,其厂界南侧监测数据为70.0dB(A),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Ⅱ类标准排放限值(60 dB(A))。企业北、东、西侧因厂界监测数据背景值过高,无法出据数值。
属实责令
    改正
针对企业噪音超标问题,博山区环保分局对其进行立案处罚(目前正在立案中),责令该单位停产整治,对损坏设备进行更换维修。整改完成后,经有资质单位进行噪声监测合格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在下一步工作中,博山区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其整改完善到位,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20180725-1东一路东50米,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氯碱厂,违规排放高浓度含盐废水,环保部门要求整改后,仍未按要求进行改造,依旧私排废水。张店区具体核实情况如下:1.项目情况。山东铝业公司年产15万吨离子膜烧碱技术改造项目,2007年2月18日经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鲁环审[2007]28号),2010年9月26日经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竣工验收(鲁环验[2010]156号)。
      2.现场情况。7月26日经现场勘查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氯碱厂,该企业年产15万吨离子膜烧碱技术改造项目处于生产状态,废气吸收装置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违规排放高浓度含盐废水现象。为进一步管控好周边环境空气质量,执法人员对其下达《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要求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基本工艺。原盐在化盐池和化盐水逆流接触,形成饱和食盐水。饱和盐水通过加压泵打入预处理器中,去除盐水中的镁离子,再通过凯膜过滤器,去除盐水中的钙离子后,进入一次盐水储罐。再通过一次盐水泵将盐水打入树脂塔,深度去除盐水中的钙镁离子,后进入盐水高位槽。盐水自高位槽自流进入电解槽阳极侧,在直流电的作用下,发生化学反应,阳极侧生成氯气和淡盐水,阴极侧生产32%的烧碱溶液和氢气。
    阳极液通过气液分离,淡盐水进入阳极液罐和脱氯盐水罐,透过物理脱氯和化学脱氯后,回到一次盐水重新化盐使用。分离出的氯气进入洗涤塔和氯气干燥塔后,通过透平机加压后进入氯气液化器,冷却为液氯,进入液氯储槽,液化尾气进入合成盐酸工序与氢气反应生成氯化氢,经水吸收生成盐酸。
      电解槽阴极侧生成的烧碱,进入阴极液罐后,通过阴极液泵进入成品碱储罐,外售。分离后的氢气一部分直接排空,另一部分进入氢气洗涤塔,后一部分进入氢压机进行加压,送到合成盐酸工序,与液化尾气共同燃烧合成,经冷凝后生成31%的高纯盐酸,进入高纯盐酸储罐。另一部分直接管道输送到氢气用户。
      4.污染处理设施。氯碱厂主要产生废水为纯水制备浓排水、各类泵的机封冷却水及生产装置的废水,所有废水全部回收化盐。少量废水先排入废水收集池,再经管道排往山铝第二赤泥堆,用于喷洒抑尘(该处理方式符合环评审批验收意见要求,废水经检测不超标)。
      废气排放共有三处,分别如下:(1)二期除害塔:两级除害塔串联,用氢氧化钠溶液逆向接触,喷淋循环吸收废氯气后达标排空(排气筒高25米)。(2)两台盐酸合成炉(排气筒两个):氯化氢合成装置尾气经水力喷射器用纯水吸收,合成的氯化氢气体先通过降膜吸收器用高纯水两级吸收后生成盐酸,不能吸收的废气,通过尾气吸收塔在排空前再用高纯水彻底吸收后达标排空(排气筒高25米)。
    5.监测情况。该单位委托山东惠利尔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氯碱厂废气、废水收集池排放进行检测,监测数据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不属实
1.责令该企业严格落实环评批复,不断提升污染物治理水平,杜绝跑冒滴漏,保持厂区整齐有序,加强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提高环境科学管理能力,制定环境检测计划并认真落实。
    2.责成张店环保分局加大对该企业检查巡查力度,适时展开环保后督察,依法查处其环境违法行为。

420180725-2北郊镇无名渣土运输企业向引孝妇河水补源工程开挖的一百多亩水塘内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经开区固废经现场调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经多方调查了解,北郊镇引孝补源工程开挖的一百多亩水塘的区域是最初1997年4月建设济青高速公路周村段六号取土坑区域,所占的地域位于当时的周村区大姜镇丰乐村、固玄庄及张店区房镇马尚村三个村的交界处。该地域于2010年1月被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做为公路用地征用,征用期限为30年。
      2017年10月,因济青高速改扩建工程,该地域被使用于济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弃土,有使用方和被使用方的使用协议为证。协议中各方责任明确,有使用方和被使用方的使用协议为证。
属实立案处罚8月4日,已对责任方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并对负责人路国伟进行调查询问;8月6日,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后对责任方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达淄经开执告字(2018)第004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其未经核准擅自向固玄庄济青高速以北存土场内倾倒建筑垃圾伍万方,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之规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拟给予责任方处以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于2018年8月12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处以拾万元罚款
520180803-1夏家庄镇安上村,村东1000米山上,卓正石料厂,无环评手续,粉尘污染。淄川区粉尘、建设项目经查,反映的夏家庄镇安上村东1000米山上的卓正石料厂为淄博卓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是经市政府批准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矿山之一,属山铝自备矿山,其环评手续于2016年11月通过了淄川区环保分局的审批(川环许可[2016]137号)。
      该企业已按照环评要求安装防风抑尘网、除尘、喷淋、车辆冲洗平台、洒水车等环保设施,对厂区物料严格落实苫盖措施,严格落实开采、破碎、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降尘措施。该企业于2018年7月19日对粉尘进行第三方委托监测,各项数据均未超标。
不属实
进一步加大对淄博卓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严格要求该企业落实开采、破碎、储存、运输等各个工段按照环评要求,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转。
    责成淄川区环保分局和西河镇政府对该企业控制夜间生产时间,进行突击性监督监测,并进行严格监管。

620180804-6淄博市博山区开发区张庄村,发电厂附近崔德俊货场,卸车造成粉尘污染严重。博山区大气经查,投诉人反映问题系村民崔德俊租用张庄村的空地存放建筑用沙,在装卸车过程中产生扬尘,场地已全部硬化。已责令该处负责人对装卸车环节进行洒水降尘,堆场进行蓬盖洒水,对洒落在地面的部分建筑用沙进行清扫收集,杜绝扬尘产生。属实责令
    改正
督促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车辆运输加盖篷布,装卸车环节进行洒水降尘,堆场已加盖篷布,并定期洒水清扫保洁路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杜绝扬尘污染问题发生。对涉嫌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720180806-4源泉镇岳西村仲临路13路岳庄医院站以北,博山油压阀门厂,无环评手续,喷漆车间、北车间,无环保设施,异味刺鼻。博山区建设项目、大气经查,投诉件中的“博山油压阀门厂”全称淄博市博山油压阀门厂,该单位从事机械加工,于2006年4月19日经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博山分局审批,并于2011年4月26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为博环验[2011]27号。2018年该单位申请技改并向区环保分局行政许可科递交《机械加工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目前正在审批公示中。现场勘察,该单位无喷漆车间,生产工艺无喷漆环节;北车间为机械加工车间,主要生产活动为焊接加工及组装,其产生的污染物为焊接时产生的烟尘,该单位已配备移动式焊烟除尘器,现场检查时,其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未发现明显刺鼻异味现象。除上述检查情况外,同时发现该单位有擅自增添设备的现象,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属未批先建的行为。属实责令
    改正
针对上述检查问题,责令该单位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单位进行立案处罚,同时要求该单位尽快办理环评手续,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意见之前新上设备不得进行生产。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单位的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820180809-11源泉镇南庄村,淄博正济泵业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生产中有喷漆工艺,外排异味气体,污染周围环境。博山区建设项目、大气经查,被投诉单位全称为淄博正济泵业制造有限公司,即博山多用泵厂,该厂共有两个名称,法人同为白念光。从事泵类产品制造。2012年4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博环审字[2012]386号),2012年12月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博环验[2012]373号)。经对该厂车间逐一进行检查,其主要分为加工、组装及库存车间。在加工车间内有焊接工序,已配备移动式焊烟除尘设施,现场检查时,该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有喷漆及外排异味的现象。经对其主要负责人询问得知,该厂经安徽某地外购钢材及配件,运至车间进行加工、组装后销售,其生产环节无喷漆工序。不属实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单位的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920180813-10历山街道文化广场北,沃源纺织厂生产过程中外排异味气体,污染周围环境。沂源县大气群众反映问题的企业是山东沃源特种面料有限公司。该企业建成投产于1992年,是一家生产纺织面料的加工企业,该生产企业各项环保手续及环评审批齐全,并通过各级环保部门验收。该企业先后开展了染整废气VOCS及异味自动化治理技术改造(源环审[2016]39号)、染整节水技术改造(淄环报告表[2009]33号)、染色污水治理再提高工程(鲁环报告表[2006]002号)、织造装备和环保设施自动化技术改造(源环审[2016]68号)等一系列废水及异味治理改造工程,对原有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新上了一系列污染防治设施。
    2018年5月23日委托山东华度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大气污染物进行了全面监测,经检测该企业各项大气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   但由于生产厂区与周边居民小区距离过近,企业的治理效果与周边住户的期望值仍有较大差距。
      2018年8月14日,沂源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针对群众反映的企业异味污染问题对该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生产车间2套湿法高压静电异味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均进行了密闭存储、及时清运,未发现擅自停用治污设施问题。但由于天气炎热,部分生产车间门窗未密闭,厂界范围内有轻微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轻微影响。
属实责令
    改正
针对该企业出现的问题,沂源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立即将生产车间门窗进行密闭,并形成长效机制,杜绝异味扰民现象发生;二是加强对现有环境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因子稳定达标排放。同时,为彻底解决企业与居民区过近的问题,企业的生产线搬迁改造项目已列入2018年淄博市重大项目名单,将与2023年前完成企业的整体搬迁入园。目前,搬迁入园所需的土地指标已落实,已完善相关审批手续,下半年投入施工。期间,产生异味的生产车间将先行建设、搬迁。
    下一步,沂源县环保局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环境巡查和监管力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同时积极督促企业对现有环境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企业未搬迁前,由县历山街道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辖区内企业周边居民的宣传、解释等相关工作。

1020180813-20城北街道办事处南谢村,村西山东利尔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与环评不符,生产过程中外排异味气体。周村区大气经调查,“城北街道办事处南谢村,村西山东利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利尔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周村区南谢村村西666号。
    (一)项目情况。公司有年产10000吨/铝酸钠项目,2012年4月15日通过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周村分局审批(周环审[2012]43   号),2016年7月19日由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周村分局通过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周环验[2016]26号)。
    (二)基本工艺。1万吨/年铝酸钠项目基本工艺:铝酸钠以氢氧化铝和氢氧化钠为原料,采用低温湿法合成工艺。主要工艺流程如下:原料氢氧化铝和氢氧化钠(液体)按照比例投入放入反应釜,反应釜加热合格后,液体成品经设备降温后打入成品储罐;液体半成品则经设备降温后打入蒸发槽,继续加热,待溶液逐渐固化后,取出块状料,称重包装或投入桨叶干燥机烘干,成品经搅龙输送至提升机落入料仓,称重包装。
      (三)废气治理。1万吨/年铝酸钠废气主要产生在导热油炉阶段、固化阶段及干燥阶段,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经由排气筒排放;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气体为水蒸气,气体经水喷淋处理后经由排气筒排放;干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成分为铝酸钠,粉尘废气由管道引入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经过布袋过滤、除尘处理后经由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
      (四)检测结果。山东利尔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委托山东信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导热油炉排气筒设施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2018年7月委托山东华度检测公司对干燥机排气筒废气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检测,结果显示达标。
      (五)现场情况。现场检查山东利尔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工艺按照环评的工艺流程进行生产;现场检查无异味。该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调取查看废气治理设施检测报告,废气达标排放。
不属实
周村区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通过区领导带队夜查、环保局日常检査、网格员巡查,始终保持高压监管态势。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加强职工培训,提高现场环境科学管理能力,制定环境检测计划并认真落实。责令该公司不断加大环保治理投入,提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效率和运行管理能力,高标准定位,做好环保治理提升改造工作。及时向群众公布相关的检测结果。
1120180815-2海泉帝景小区c座,小区东侧,淄博市中心医院,新住院楼北侧裙楼空调噪声太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张店区噪声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此处共四组空调冷却塔,已责令淄博市中心医院先采取关闭2组运行2组且适当调低设备功率的办法降低噪音,同时要求淄博市中心医院立即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噪音检测。近几天下雨,不具备噪声检测条件,尚未进行检测。
属实责令
    改正
责令淄博市中心医院对空调设备进行安装隔音板或建隔音室,以减轻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噪音检测,公园街道办事处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1220180822-5新化路22号齐鲁石化化肥厂内,淄博华东玉华工贸有限公司,夜间生产,无废水处理设施,设暗管私排污水,异味刺鼻,违规处置固体废物。临淄区大气、水、固废淄博华东玉华工贸有限公司位于临淄区辛化路22号,法定代表人赵恩成,公司现有项目为400吨/年环氧树脂项目,主要从事固体、液体环氧树脂产品的生产、销售。自8月21日起该厂因市场原因停产。
    (二)关于淄博华东玉华工贸有限公司夜间生产问题。
      淄博华东玉华工贸有限公司环氧树脂项目于2017年6月份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通过淄博市环保局审批,环保手续批复后该公司开始断续生产,有夜间生产情况。
    (三)关于无废水处理设施,设暗管私排污水问题。
    该公司原采用一步法工艺生产环氧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碱性废水难以处理。2016年2月企业对生产工艺进行改进,采用二步法工艺进行生产,生产工艺改进后,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水,因此未建设废水处理设施,仅建设了300m3污水收集池。
      经现场勘查,该项目生产设备位于车间内,原料储罐设置了雨棚,因此项目无前期雨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水环真空泵循环排污水。该项目废水原计划通过管线送往山东建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车间处理,后因管线未能接通,现废水全部暂存于厂区东侧300m3污水收集池中,尚未进行处理。企业已制定新的废水处置方案,正在积极实施。现厂区内有雨排口1个、未接通的污水管线1条,未发现私设暗管行为。
    (四)淄博华东玉华工贸有限公司异味刺鼻问题。
      该公司反应过程、放料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气集中收集经UV光氧催化处理后排放,企业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废气进行检测,2018年5月14日的检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车间排口非甲烷总烃1.72mg/m³,真空泵排口非甲烷总烃2.03mg/m³,执行排放标准为不高于120mg/m³)。同时为了进一步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该厂于2017年8月停用了固体环氧树脂生产工序。经过以上措施虽然实现项目废气达标排放并大大减少了废气无组织排放,但在企业日常运行过程中如遇恶劣气候、设施故障等意外情况下仍然可能会出现异味情况。
    (五)淄博华东玉华工贸有限公司违规处置固体废物问题。
      该公司固体废物主要是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废包装桶包装袋。布袋除尘器主要收集该公司固体环氧树脂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该公司自2017年7月起已不再生产固体环氧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桶包装袋由厂家进行回收利用。未发现违规处置固体废物问题。
属实责令
    改正
1、加快废水处置方案实施进度,废水处置去向未完善前不得恢复生产。
    2、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3、完善废包装袋处理台账

1320180822-17开发区张庄村,发电厂附近崔德俊货场,卸车造成粉尘污染严重。博山区大气投诉反映问题系村民崔德俊租用张庄村的空地存放建筑用沙,在装卸车过程中产生扬尘。收到省环保督察热线20180804-6转办件后,8月8日责令该单位在今后装卸车环节进行洒水降尘,沙料进行蓬盖,场地洒水,对洒落在地面的部分建筑用沙随时清扫收集,杜绝扬尘产生。2018年8月9日对其涉嫌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2018年8月23日收到20180822—17转办件后,立即对崔德俊货场进行复查,经查,该处存储的建筑用沙已全部蓬盖,自8月5日起未再进行装卸作业。
不属实
立即清理该处建筑用沙,清理时对路面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蓬盖,防止扬尘污染问题发生。2018年8月26日再次复查,该单位已将该处建筑用沙清理完毕。
1420180823-12经济开发区新华大道与正阳路交叉路口,山东凤阳集团,刺激异味严重。周村区大气经调查,经济开发区新华大道与正阳路交叉路口附近的山东凤阳集团院内企业为淄博凤阳彩钢板有限公司、山东凯格瑞尔家具有限公司。
      (一)项目情况。1、淄博凤阳彩钢板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彩钢板项目,2006年4月20日通过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09年11月12日通过淄博环境保护局周村分局验收(周环验[2009]48号);年产10万吨镀锌板技改项目,2008年4月18日通过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周村分局审批,2009年11月12日通过淄博环境保护局周村分局验收(周环验[2009]47号);年产10万吨彩涂板项目,2002年1月14日通过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周村分局审批,2010年5月27日经过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环验[2010]26号)。2、山东凯格瑞尔家具有限公司年产25万件板式家具、实木家具项目,2008年4月9日通过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周村分局审批,2009年11月12日通过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周村分局验收(周环验[2009]43号)。
      (二)基本工艺。1、淄博凤阳彩钢板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彩钢板项目基本工艺:冷轧薄板剪切、焊接以及脱脂后还原退火、热镀锌以及镀层控制进行钝化烘干,剪切成镀锌板,然后是脱脂、钝化烘干,底涂涂层,再进行固化、烘干、水淬烘干,然后经过纠偏、表面检查、剪切和卷收成为成品。年产10万吨镀锌板技改项目基本工艺:冷轧薄板进行剪切、焊接以及脱脂之后进行钝化烘干底涂涂层,然后经过纠偏、表面检查、剪切和卷收成为成品。年产10万吨彩涂板项目基本工艺:开卷机开卷、搭边焊接、窝边处理,然后预清洗碱洗、二级热水漂洗、热风烘干,入口活套。接下来二级热水漂洗,热风烘干后辊涂钝化,烘干后单辊式纠偏,底涂涂层,热风烘烤固化,水喷冷却、热风烘干。出口段出口活套,单辊式纠偏,然后经过立式表面质检站,出口分卷剪切,成品卷取。2、山东凯格瑞尔家具有限公司年产25万件板式家具、实木家具项目基本工艺:板材进购后,先用电脑裁板锯裁成不同的尺寸,再在热压机上叠成不同厚度,尺寸厚度定型后再用排钻机钻孔,然后修整、切槽,接下来用铣边机铣出弧度,接下来批灰填补细缝然后修光,贴纸形成木纹,然后喷底漆和面漆,喷涂完成后然后组装并放置干化;实木家具木材进购后需要进行干燥、胶合,实木家具不需要贴纸,其他与板式家具工艺相同。
    (三)废气治理。1、淄博凤阳彩钢板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彩钢板项目、年产10万吨镀锌板技改项目以及年产10万吨彩涂板项目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气体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废气经焚烧炉焚烧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涂过程中产生的气体为颗粒物(漆雾)和少量的VOCs,经焚烧炉焚烧后由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2、山东凯格瑞尔家具有限公司年产25万件板式家具、实木家具项目开料、锯木、钻孔、立铣以及磨光等工序气体为粉尘,粉尘通过管道进入一套大型除尘收集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喷漆、固化、干化工序气体为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通过两层水帘吸收处理后通过四套光氧催化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四)检测结果。1、淄博凤阳彩钢板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与2018年5月17日委托山东博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有组织排放均达标合格。2、山东凯格瑞尔家具有限公司2017年12月20日委托山东博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有组织排放达标合格。
      (五)现场情况。现场检查:1、淄博凤阳彩钢板有限公司镀锌生产线2018年8月16日开始至今一直进行停机检修;彩板生产线2018年6月29日开始至今一直停机;其余生产线2017年8月份均已停产,处于长期停产状态,2018年全年未进行生产活动,现场检查无异味。2、山东凯格瑞尔家具有限公司生产工艺按照环评的工艺流程进行生产,该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检查无异味。
不属实
周村区环保分局已安排山东凯格瑞尔家具有限公司进行检测,以检测结果为依据,如存在超标问题,我局将按环保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周村区将进一步加大对这两个企业的监管力度,通过环保日常检查、随机夜查、网格员巡查,始终保持高压监管态势,确保企业无异味排放。
1520180824-5城东办事处五龙村,淄博旭硝子有限公司,粉尘污染严重。博山区大气经查,该单位全称为淄博旭硝子刚玉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博山区五岭路60号。主要生产销售氧化铝质和锆质电熔刚玉材料及制品、CA熔融材料及制品,原料为氧化铝、锆英砂、碱粉、高铝矾土、石灰石、硅砂、呋喃树脂和板状刚玉。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该单位于2013年4月9日通过年产4万吨耐火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淄环报告表〔2013〕35号),2013年4月23日通过环保验收(博环验〔2013〕67号)。
    该单位通过烘干、筛分、破碎、配料、混料、熔化、铸造、退火、检验、包装等工序生产玻璃窑炉及不定型用耐火材料产品、自用提纯料产品年产4万吨。涉及粉尘排放的主要环节是保温箱出装保温材料的过程、筛分、破碎、配料、混料和熔化。其中保温箱出装保温材料的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为无组织排放,该单位建设了全封闭厂房,并在原材料贮存和装卸区定期洒水以减少粉尘;筛分、破碎、配料、混料和熔化产生的粉尘为有组织排放,粉尘经集中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2018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单位无组织排放粉尘和有组织排放粉尘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单位Z7工场粉尘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403mg/m3,AZS工场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45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AZS工场除尘器排气筒粉尘有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9.5mg/m3,Z7工场除尘器排气筒粉尘有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9.1mg/m3,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1中以轻油、天然气等为燃料的炉窑或电炉规定的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20mg/m3,
    2018年8月27日,经现场检查,该单位正常生产,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群众反映的粉尘污染问题。
不属实
责令淄博旭硝子刚玉材料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检修生产设备和环保治理设施,保证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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