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直通车第268期


发布日期: 2019-10-11 14:45:52 浏览次数: 字体:[ ]

1、张店区市民来电反映,杏园东路34号保安小区3号楼北侧有废弃的南瓜架、葡萄架,无人清除,要求处理。

张店区政府反馈:经协调,现已清理完毕。

2、淄川区市民来电反映,松龄西路聊斋酒厂南侧淄博三义和商贸有限公司拖欠其2019年8月份工资,要求处理。

淄川区政府反馈: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协调,淄博三义和商贸有限公司现已结清当事人工资2800元。

3、博山区市民来电反映,域城镇大庄村村民孙即宁在村内北庙西侧100米处开办养殖场,无任何手续,异味刺鼻,污染环境,要求处理。

博山区政府反馈:经现场查看,该村民的养殖栏舍使用的是废旧物搭建而成,现饲养羊2只,兔子3只,鹅5只,此养殖数量无需办理养殖手续。在现场没有闻到刺鼻异味,也无粪便堆积。区畜牧中心和镇政府工作人员要求孙即宁继续对粪便及时清理,并运到农田堆积发酵后利用,避免粪便污染周围环境,孙即宁对指导要求表示接受。

4、周村区市民来电反映,148医院北侧公园内垃圾清理不及时,道路铺设的板石破损缺失,要求处理。

周村区政府反馈:经调查,原安排公园每天下午清理卫生,由于公园内晚间活动人员较多,现将清理卫生时间调整到上午,保证白天的日常清洁,并对缺失板石的道路进行了补修。

5、临淄区市民来电反映,天润供水公司对牛山路二化生活区3区7号楼北侧自来水管道进行改造后未硬化地面,导致雨水渗入地下室,要求处理。

临淄区政府反馈:经现场勘察,由于今年雨水较多,且受到“利奇马”强台风的破坏,造成淄博天润供水有限公司在康平三区7#楼北侧供水改造时建设的水表井四周路面出现深度十公分左右的塌陷现象,对住户出行造成一定影响。天润公司安排施工队展开修复工作,9月25日将7#楼北侧塌陷处硬化修复完毕,来电人反映地下室渗水问题也已解决。

6、桓台县市民来电反映,索镇镇紫悦城小区北门原设有机动车出入口,现在该出入口安装隔离桩封堵,且将左转入口更改为人行道,导致车辆出行不便且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处理。

桓台县政府反馈:经调查,因群众反映中心大街桓台一中路段车辆通行较乱,学生上、放学期间易发生道路拥堵,存在安全隐患。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县交警大队经实地调研后,在该路段设置隔离护栏,并将左转入口更改为人行道,有效杜绝机动车随意掉头、非机动车随意横穿马路现象的发生。该路口自整改以来,大大缓解了高峰期路段拥堵现象,提高了通行效率。在今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交警大队将继续密切关注该路段的交通流量大小,适时采取措施,确保学校周边道路安全畅通。

7、高青县市民来电反映,其哥哥是黑里寨镇小王村村民,今年1月份开始领取低保金,但至今未给发放低保证及扶贫证,要求处理。

高青县政府反馈:经调查,1、 2013年前后省民政厅曾经给低保户集中发放过一次低保证,此后全省低保管理逐步纳入“低保信息数据库”管理后,没有再印发低保证。来电人的哥哥任守玉是2019年1月份开始享受低保,低保信息已纳入“全省低保信息数据库”管理,不再发放低保证。2、2016年自镇扶贫办成立开始建立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档案,将全镇的低保、五保、贫困户纳入“全县扶贫信息系统管理”,全县一直没有发放过“扶贫证”。

8、沂源县市民来电反映,南鲁山镇北流水村村北水厂门口道路两侧路灯损坏,要求处理。

沂源县政府反馈:经调查,反映属实。由于前期刮风造成部分线路接触不好,已安排专人进行了检修,目前已正常使用。

9、高新区市民来电反映,裕民路国信国际公馆小区物业将两个公共停车位更改为自助洗车位,认为不合理,要求处理。

高新区反馈:经调查,经与物业核实,自助洗车机是2018年就已应广大居民要求设置并投入使用,期间因国信国际公馆更换过物业,相关材料已无法核实,对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植物园社区已要求物业公司于9月26日在小区单元内张贴征求居民意见通知,不同意在此安装自助洗车位的居民可在规定时间内到物业进行签字,截止到10月1日,如签字比例达到三分之一以上,则协调物业拆除自助洗车机并恢复原状。

10、文昌湖区市民来电反映,其是萌水镇仁和村村民,其种植的猕猴桃、蔬菜在使用地边井水浇灌后出现大面积死亡,环保局人员检测告知水质无问题,现重新种植的蔬菜未使用井水浇灌,再次出现无故死亡,要求帮助调查原因。

文昌湖区反馈:经调查,前期,区安监环保局已聘请专业水质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未发现离子超标,并未禁止村民使用井内水源。同时,区地方事业局针对农作物死亡问题,分别从市农村事业服务中心、市农广校聘请专家进行实地查看,对种植户提出指导意见。专家认为,葡萄、猕猴桃死亡原因可能是和某种激素超标有关,建议进一步观察。针对蔬菜出现的死亡现象,区地方事业局相关人员已于9月25日下午到来话人承包地中,对土壤和蔬菜产品进行抽样,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成分进行检测,预计10月31日前出具检测报告,并根据检测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

11、张店区市民来电反映,共青团路柳泉路至金晶大道路段南侧行道树周围铺设沥青,影响树木生长,要求处理。

市住建局反馈:经调查,共青团路部分树木位于路口处,为方便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在路口树木旁浇筑了透水混凝土并在混凝土表面刷了一层沥青漆,该类混凝土透水性强,不会影响树木生长。

12、张店区市民来电反映,其于9月23日早约7点20分在中佳花园西门乘坐出租车至淄博汽车总站,花费26.9元,此前乘车同样路程花费约17元,认为司机多收取费用,要求处理。

市交通运输局反馈:经调查,该车系张店玫瑰公司出租车,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事后立即到质检部门对计价器进行了检测校对,司机已向投诉人赔礼道歉并退还乘车费。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