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日期: 2019-11-14 14:55:0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强旅游景区质量管理,提升旅游景区品质,净化旅游消费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根据景区自查、区县交叉互查、省检查组重点检查和聘请第三方暗访复核结果,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对复核检查严重不达标或存在严重问题的7家A级旅游景区处理如下:

(一)给予张店区淄博动物园、高新区蟠龙山景区等2家景区取消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处理。

(二)给予文昌湖旅游度假区都市农业生态博览园降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处理。

(三)给予博山区莲花山森林公园、博山区樵岭前景区、张店区玉黛湖生态乡村庄园、淄川区1954陶瓷文化创意园等4家景区警告并责令整改处理,限期3个月。

现予公告。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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