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市人才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


发布日期: 2019-11-08 08:11:40 浏览次数: 字体:[ ]

  前言:2019年度淄博市企业引进博士和“双50强”企业引进硕士补贴申报工作开始了。符合申报范围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贴20万元,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双50强”企业硕士研究生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市属企业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其他企业所需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各承担50%。

  问:申报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答:上年度(2017、2018)已经通过市里审核并继续享受补贴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019年度(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我市企业(含中央、省属驻淄企业)从市(域)外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双50强”企业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且与用人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养老保险;依据最新“双50强”企业名单:《关于调整淄博市工业企业50强和创新型高成长企业50强名单的通知》,可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问: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答:1.符合条件的人才提出申请,经企业盖章同意后,属市属企业的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属其他企业的报区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由区县人社部门统一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2.市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提出资金预算安排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列入下一年度预算。3.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程序,市财政资金拨付后,市属企业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直接发放;其他企业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发放至区县人社局,区县按规定配套后发放。

  对于上年度(2017、2018)已经审批通过并发放补贴的人员,只需提交《淄博市企业引进博士及“双50强”企业引进硕士补贴申请表》1份。生活补贴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在截止日期前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不再享受申报年度生活补贴;曾在我市工作过,调离后5年内再次引进的不在补贴享受范围。

  问: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

  答:已审批通过并发放补贴的人员,博士研究生在我市企业之间或者硕士研究生在我市“双50强”企业之间流动的,可以继续享受补贴,每人享受生活补贴期限最长为36个月;博士研究生安家补贴随第一次生活补贴发放,在我市服务未满3年的,应退回安家补贴;安家补贴为一次性补贴,同一人员在我市范围内不重复享受。在市内流动的,原配套的安家补贴退回后,可在市内新工作企业重新申请配套安家补贴,不受二次就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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