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对外公开贯彻落实省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发布日期: 2019-02-21 09:34:48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8年8月20日至9月8日,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环保督察组)对淄博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并于2018年11月14日向我市反馈了“回头看”督察意见。意见反馈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梳理分解相关问题,逐项落实整改责任,研究制定了《淄博市贯彻落实省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目前,《整改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整改方案》全文已在淄博市人民政府和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整改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的总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旧动能转换为动力,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加快山东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实现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持续优化,环境治理机制不断健全,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2019年,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19天;“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突破292天;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主要河流消除劣Ⅴ类水体,主要指标COD和氨氮稳定达到Ⅳ类水体要求,总氮指标控制在15mg/L以内;国控河流考核断面优良比率达到50%,省控河流考核断面优良比率达到12.5%以上。全面消除市辖区黑臭水体和黑臭坑塘。强化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评估工作,继续推进土壤修复试点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编制完成《淄博市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方案》,启动生态保护红线涉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域的勘界定标工作;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抓好原山和鲁山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为切实保证整改到位,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大类26个突出环境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确定了7大类22个方面强化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切实制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二是坚定不移推进结构改革。着力优化空间布局,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培育新动能,着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着力推进化工产业转型集聚发展,坚决清理重大违规项目。三是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净土行动,强化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四是坚定不移加快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与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护,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整改,强化整改成效,并组织开展生态修复。五是坚定不移推进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加强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准确掌握污染企业应急方案落实和错峰生产实施情况,实现“双随机”模式下的精准、高效执法。六是坚定不移加快推进省环保督查“回头看”整改。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对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回头看”,逐件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按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七是着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适时推动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水权有偿使用等环节权益交易,积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的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淄博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总协调人,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二是严格督导检查。加大对各区县、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三是严肃责任追究。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组成的责任追究组,对省委省环保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逐一厘清责任,逐一问责到位,及时公开处理结果。四是强化资金支撑。把生态环保作为财政保障的重点之一,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对环保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公开信息。充分运用“一台一报一网”(淄博电视台、淄博日报、政府网站),按要求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下一步,淄博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利用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这一有利契机,按照省环保督察组的要求,着眼长效、健全机制,补齐淄博生态建设短板,持续改进和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努力让淄博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中共淄博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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