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部署四大行动提升空气质量


发布日期: 2019-03-21 08:02:30 浏览次数: 字体:[ ]



  从3月19日举行的全市空气质量分析会上了解到,2018年,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连续两年在全省排名位次前移。与北方许多城市一样,自去年秋冬季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市空气质量连续出现反弹。对此,会议部署了四个专项行动,其中之一,便是要求各区县、镇办在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后,一定要督促企业将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四个专项行动,第一个就是城市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组织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对全市796家建筑工地、全市市政工地开展拉网式检查,“6个100%”或“8个100%”未落实、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治。对全市道路工地开展拉网式检查,组织开展城区餐饮油烟、烧烤专项执法检查,对油烟净化设施未配备或不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

  其次是开展机动车污染联防联控专项行动。要求加大对在用重型柴油货车的路面抽检和停放地抽检的力度。开展夜间渣土车运输联合执法检查,对车辆不冲洗、不篷盖、飘洒遗漏的,一律依法吊销渣土运输资格证。

  每当出现重污染天气,一是发布预警,二是启动应急响应,要求企业采取减排措施。但检查中发现,不少企业减排措施并未真正落实。会议部署的第三个行动,正是针对这一问题。会议要求对2018-2019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成效进行评估,为今年秋冬季减排措施的制定提供支撑。国家、省、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后,对于用电量不降反升的问题要扭住不放,一查到底。对于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查封、扣押或追究刑事责任。另外,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禁止企业点火复工,不能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

  第四个行动是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专项行动。坚持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染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在现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清单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对辖区内包括物料堆场料场、企业物料场、堆存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源的排查和动态更新,强化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管控,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

  对照排放标准限值,加强石化、制药、农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情况监管,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同时,要以2020年即将执行的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四时段限值依法依规开展已建成治污设施的各类工业企业提标改造,持续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加快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确保已建成的治污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未配套治污设施或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依法限期整改。

  会上还约谈了张店区车站街道办事处。2019年1月、2月,该办事处考核排名连续排在后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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