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市城区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及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5-07 15:56:1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强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控制,减少城市噪声污染,有效地改善我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编制了我市城区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及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科学性和可行性,现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15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

1.电话:0533-3183853

2.传真:0533-3183853

3.电子邮件:zbshbjdqk@zb.shandong.cn

4.信函方式反馈请邮寄至山东省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大气科 收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联通路202号,邮编:255000

附:《淄博市城区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及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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