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普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9-19 11:26:00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我市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普查问题整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府网站普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8月22日,我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运行的政府网站共53家,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1家,区县门户网站10家,市直部门网站42家。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中,8家网站不合格,其中,市直部门网站7家,区县政府网站1家,合格率为8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动态要闻、政策文件、通知公告栏目不更新。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的网站的动态要闻、政策文件、通知公告栏目不更新超过5个,达到单项否决标准。

2、更新不达标的栏目超标。张店区人民政府的网站更新不达标栏目数超过10个,达到单项否决标准。

3、服务不实用。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体育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网站办事指南要素缺失;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网站应提供办事服务但未提供,达到单项否决标准。

4、互动渠道不通畅。政民互动个别单位回应不及时,截止8月23日,单位超过15日未答复情况如下:市发展改革委11件、市科学技术局1件、市卫生健康委5件、市知识产权局1件、市应急管理局1件。

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8月27日,我市在山东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系统运行的政务新媒体共涉及268家单位,共计454个。在第三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普查中,共有107个政务新媒体不合格,涉及83个单位,合格率为7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内容不更新。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存在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内容不更新。个别账号“睡眠期”长达半年、甚至一年。

2、互动回应差。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未开通有效互动回应功能,有的单位虽开通了互动回应功能但对群众留言回复不及时甚至长时间不回复。

3、部分政务新媒体存在服务不可用、不实用现象。有的单位开发的“掌上政务”成为“形象工程”,群众下载安装后无法顺利提交业务;有的单位在网站上提供的政务新媒体二维码不可识别或扫码后指向错误内容。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

各区县、市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建立常态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运行监管机制,定期组织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主办单位限时整改。尤其是办事服务栏目,要确保办事指南要素全面准确。

(二)立即组织开展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整改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对照本次检查所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整改,举一反三,避免再次出现同类问题。政府网站尤其是办事服务栏目,未开设办事服务栏目的要抓紧开设,已开设的要确保办事指南要素全面准确。政务新媒体要按照《指标》定期更新,切实做好政民互动工作。

(三)大力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关停整合

1、做好政府网站整合迁移工作

政府网站因主办单位撤销合并等原因需永久下线的,原有内容应做整合迁移,主办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有关要求履行有关申请、审核等整合迁移程序。网站完成迁移后,要在上级政府网站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说明原有内容去向,有关公告信息原则上至少保留30天。

2、大力开展政务新媒体关停整合工作

经此次普查发现,我市政务新媒体数量众多,其中部分微博、微信公众号长期无人维护,已成“僵尸”账号。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无力维护的要坚决关停。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

四、其他

对于不合格网站(附件1)和政务新媒体(附件2),所在单位要于9月20日(星期五)前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加盖公章后报市大数据局。

联系人:吴超,联系电话:3180150


附件:1.第三季度网站普查不合格名单

          2.第三季度政务新媒体普查不合格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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