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A4类岗位考察、体检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1-18 15:26:39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2020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2020年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A4类岗位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招聘公告》相关规定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体检,其中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未按要求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材料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考察、体检的岗位为2020年度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A4类岗位。相关岗位按1:1.5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1:1入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于11月30日前完成考察工作,并将考察结果相关材料报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人事科。

在职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未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且经招聘单位同意暂缓提交的,须在考察时提交,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有关要求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二)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4、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5、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6、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1.2020年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A4类岗位考察体检范围(1:1.5)人员名单.xls
                2.体检须知.doc
                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doc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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