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全市民政系统权责清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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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民政局,高新区民政司法办公室,经开区民政保障组,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20〕71号)要求和权责清单最新调整情况,我局对《全市民政系统权责清单》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全市民政系统权责清单》予以发布(见附件)。我局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政策文件的调整及职责任务变化等情况,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调整。 请下载附件:《全市民政系统权责清单》.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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