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市机动车排放维护技术示范站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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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十部委《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 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4〕186号)、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环大气〔2020〕31号)、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机动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淄交政〔2019〕97号)要求,在前期调研有M站建设意向机构的基础上,开展淄博市机动车排放维护技术示范站遴选工作。经与市环保局确认,淄博海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淄博尊驰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沂源县隆达汽车修理厂等三家企业作为第六批遴选示范站,符合机动车排放维护技术示范站的挂牌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期间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须有具体实事。 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邮寄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40号 市交通运输局706房间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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