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9-24 09:07:22 浏览次数: 字体:[ ]

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9月24日-9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

受理部门: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33-3181080

一、整改问题

个别谈话中一些领导同志反映,多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嘴上喊着转型升级,实际上仍然偏重GDP,在发展方式和产业选择上仍然“路径依赖”,在上项目、搞建设时习惯“先上车,后补票”,往往要求环保“让让道”,简单粗放的发展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二、整改目标

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速新旧动能转换。

三、整改措施

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口。二是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三是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四是加强空间布局管控。五是调整优化考核体系。

四、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规范准入标准,严把项目立项关,组织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等部门对项目进行联审,严格把关;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设立电解铝、铸造等行业新增产能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查处违法违规新增产能行为,自2018年7月以来,我市无核准、备案新(改、扩)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没有立项新扩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二)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进一步明确市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发布《淄博市市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8年本)》。2018年度共立案查处因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类环境违法行为2件,2019年共立案查处因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环评手续类环境违法行为5件。

(三)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氟硅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编制完成《淄博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建设方案》,并成功入选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2019年根据新策划储备的项目对市重大项目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市重大项目共341个。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对2020年新策划储备项目进行了联合审查,正式公布2020年市重大项目名单,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省重大项目名单的的通知》,我市25个项目入选我省2020年省重大项目名单。

(四)2018年1月,我市被山东省政府列为全省“多规合一”试点,现淄博市全域区县空间规划编制项目已通过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程序并通过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印发《淄博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基础资料收集、“双评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等工作,已将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等成果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淄博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淄博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淄博市“三线一单”成果文本。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淄川博山统筹发展的意见, 编制淄川博山融合发展规划,就推动淄川博山供热一体化开展专题调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联合发布《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淄川区、博山区成功列入第一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五)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2018年制定出台《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调整完善2018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年印发《关于各区县、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市实施办法(试行)等4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2019 年度区县、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坚持差异化考核,引导各区县结合各自实际,聚力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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