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开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发布日期: 2021-11-05 16:13:20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4月8日至28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淄博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21年7月28日,省督察组向淄博市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淄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抓好督察整改作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上报《淄博市贯彻落实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依法依规推进问题整改,大力实施生态赋能行动,充分发挥“全员环保”机制力量,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奋力打造天蓝水清地绿、洁净整齐美丽的生态淄博。

《整改方案》统筹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并科学衔接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方案,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实施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持续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及农业投入等结构布局,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为切实整改落实到位,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清单,明确了牵头部门、个性责任单位、共性责任单位、责任人、督导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确定了6个方面的重点举措。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把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落到实处。突出发挥“全员环保”体制机制作用,强化市生态环境委员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责,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落实、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二是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补齐生态短板。聚焦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结构调整、煤电机组、成品油等重点领域,抓住主要矛盾,紧盯重点问题,突出抓好环境质量影响大、群众关心关注、整改难度大、易出现反弹的问题,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查漏洞、补短板、建机制,聚焦问题根源,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坚持源头防治,奋力走好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执法联动,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精准编制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消除非法经营油品生存空间。四是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跃上新台阶。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深入开展移动污染源、无组织排放、固废危废、扬尘、VOCs等专项治理。持续强化“刑责治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五是强化督导检查,高标准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对突出问题进行严查彻查。六是完善制度保障,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加快推进大数据建设和应用,建立统一的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环境执法、环评管理、信息公开等平台,强化属地监管,实行定位、定责、定岗、定人的全方位环境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实现长效管理。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3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有关部门均成立相应机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二是严格督导检查。加大对各区县、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三是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公开信息。充分利用“一台一报一网”,定期公开整改进展情况,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开设“曝光台”栏目,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单位),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附件: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pdf

 

中 共 淄 博 市 委    淄 博 市 人 民 政 府

21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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