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十一批)

发布日期:2021-04-19 16:59:05浏览次数:字体:[ ]

4月19日,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一批信访举报件共80件,涉及11个县区,其中,淄川区14件、临淄区14件、张店区13件、博山区13件、周村区9件、高新区6件、沂源县5件、桓台县3件、高青县3件、经济开发区3件、文昌湖区1件。

涉及环境问题74个,非环境问题6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26个、水污染问题12个、噪声污染问题2个、固废污染问题9个、生态污染问题17个、辐射污染问题1个、其他污染问题7个。当日,信访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区及市直部门,信访办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19日,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十一批累计向我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481件。累计信访件为:市直8件、张店区70件、淄川区89件、博山区67件、周村区43件、临淄区62件、桓台县33件、高青县12件、沂源县33件、高新区45件、经济开发区36件、文昌湖区4件。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情况汇总表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