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第十二批)


发布日期: 2021-04-29 17:59:00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第十二批)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
10418012桓台县井家镇起马路12345号山东中科天泽净水材料有限公司用地下排污管将污水排放到周边田地内,异味严重,厂里锅炉和压力容器没有合法手续,存在安全隐患,前期多次向地方政府反映未果,要求查处。桓台县2.涉水污染      1.该公司异味产生原因主要为盐酸罐区产生的氯化氢气体,经三级碱吸收处理后排放,经监测,达标排放。
          2.经现场查看,未发现有地下排污管私自往周边田地排污水问题。
          3.经查询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并现场核实,该公司共有压力容器、锅炉18台,其中冷凝式燃气蒸汽锅炉1台(4吨LNG式),压力容器17台,均已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且在检验有效期内;1台2吨天然气直流蒸汽发生器于2021年3月底安装,无环保手续。
属实      1.责令该企业各暂存池、管道管线介质流向标识,同时,加强工艺过程管控,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
          2.对该公司无环保手续的1台2吨天然气锅炉依法立案处理,在取得环评手续前不得使用。
建议不予问责A
20418013临淄区齐都镇赵王村村民翟某某在村东侧垃圾场填埋化工废料并用土填埋,要求处理。临淄区3.固废污染      反映的垃圾场实为一处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有少量包装物品,均为塑料大棚薄膜。4月19日,经对多处点位进行挖掘,未发现化工废料填埋情况。不属实    责成临淄区将现场塑料薄膜清理,并加强巡查杜绝垃圾倾倒现象。建议不予问责A
30418031金祥玻璃厂使用淘汰的八卦炉产生氮氧化物、粉尘没有经过设备处理自行排放,污染环境,要求加强管理。博山区1.大气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的金祥玻璃厂,全名为山东金祥琉璃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从事琉璃工艺艺术品及附件设计、研发、生产、销售。该公司使用的八缸坩埚炉俗称“八卦炉”,是传统文化和窑炉工艺结合形成的琉璃烧制炉型,燃料为天然气,不属于淘汰类窑炉。
          由于受当前治理技术水平、炉窑工艺特性、运行成本等因素制约,暂未找到与之适配的脱硝治理措施,故该公司至今未对氮氧化物进行治理。
          经现场检查,拌料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但因维修窑炉时方便施工,对八卦炉投料口上方集气罩进行了拆除。4月19日经对其烟气进行监测,该公司氮氧化物超标排放。
属实      1.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履行主体责任,并责令山东金祥琉璃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停产整治,同时,对投料口集气罩进行安装。
        2.对山东金祥琉璃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建议不予问责A
40418038桓台县井镇镇大元村子自2020年1月起村领导向村南角沟内(属于马踏湖景区)倾倒大量建筑垃圾、杂物、化工垃圾数万立方米,严重污染地下水,对人体造成伤害,其表示留有化工样品,可以电话联系1506431XXXX或1307066XXXX号码,要求处理。桓台县3.固废污染      经调查,荆家镇大元村东南有两条排水沟,位于马踏湖西1公里,不属于马踏湖景区。近年来失去排水功能,2019年4月28日经村民代表会研究回填后恢复耕种。沟底部填埋有建筑垃圾,上层覆有素土。4月19日下午,现场对3个点位进行了挖掘,未发现填埋杂物、化工垃圾。属实    对该地块进行环境调查,根据地块环境调查情况后续进行处理处置。建议不予问责A
50418039淄川区罗村镇下黄村村东侧王家奎在水泥厂埋藏危险化工废料3000吨,镇政府让临沂市环保再生公司进行转移,但是该公司化验时表示无法处理该废料,认为镇政府存在非法转移,镇政府在转移危废材料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料防治法;前期规定2019年11月份至2020年1月份必须转移完毕,2020年1月份至6月份是鉴定评估修复阶段,废渣清理是省环保厅督办,督办前通过多个渠道向政府及法院提前诉讼未给与答复;   2019年11月份非法处理危险废物的时候未完全清理完毕,洒落的化工废物在下雨的时候发生化学反映流入农田,造成二次污染,填放废料大坑内没有防护措施,造成地下水严重污染,水内存在六价铬,使人体治癌,导致村民因换癌治贫较多;淄川区3.固废污染      罗村镇原下黄村助剂厂,成立于1989年9月10日,经营范围:红矾钠、铬酸酐、芒硝制造与销售。因不按规定接受年检,2000年6月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在生产红矾钠过程中,将废渣遗留在厂区内,并填埋于厂区南侧长约60米,宽约10米的填埋池内密封,上部加盖车间。对于填埋铬渣问题,2019年3月对铬渣进行了检验鉴定,结果为HW21含铬废物类危险废物。同年7月,编制了《罗村镇原下黄村助剂厂填埋危险废物处置方案》,要求对填埋铬渣进行清运。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由第三方公司负责清运,办理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并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将铬渣转移清理完毕,共清理4156.04吨。
       
属实    责成淄川区加强对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各产废企业按要求进行处理,防止类似问题出现。建议不予问责A
504180392019年11至2021年6月份,废渣督办期间镇政府党委书记李建华因为自己举报免去其的村书记职务,2020年8月8日镇政府农委主任李营强行劝退其当村主任,违反固体废料防治法第31条,对其打击报复;镇政府党委书记告知清理废渣花费1000多万,现在没有追究王家奎的责任,根据民法典1234条、1235条要求追究侵权人王家奎刑事责任,要求环保局给其书面答复,要求对包庇王家奎的责任人严肃查处。淄川区3.固废污染
          反映“化工废物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问题。2020年3月,开展“淄原下黄村助剂厂铬渣填埋场环境污染调查”,结论为:“根据地下水样品六价铬检出浓度,对区域内地下水污染程度较小,未超出三类地下水质量标准;土壤样品中六价铬的最大检出浓度为21mg/kg,超过二类用地筛选值的3.68倍,未达到二类用地管制值标准78mg/kg,建议将铬渣存放池侧壁及底部进行进一步清理,并对本场地进行生态修复”。淄川区已根据调查结论建议于2020年5月将池壁及底部铬渣彻底清理完毕,同时覆土进行了生态修复。
          反映“免去村书记职务、打击报复”问题。属于非环保类问题,系王家友递交书面辞职申请,主动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反
          映“根据民法典1234、1235条要求追究侵权人王家奎刑事责任”问题。属于非环保类问题,该法律条文并未涉及刑事责任问题,且工作中未发现王家奎涉嫌犯罪问题。




60419001高新区朱台镇北高南楼区西侧紧邻一养鸭棚,异味刺鼻,影响正常生活,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未果,要求处理。高新区1.大气污染      经核实,该养鸭场位于高新区北高东村,户主郭某芝。该养鸭场于2008年4月投入使用,现存栏肉鸭8000只,粪便定期清运,有清粪协议书。反映养鸭异味的是北高南村新建住宅楼房村民,楼房建于2018年,2020年底入住。属实      1.经协调达成一致协议,养鸭场户主保证4月26日将成品鸭售完停止肉食鸭养殖,不再购进鸭苗,并对现场粪便进行除臭处理,于5月底前全部处理完毕。协助户主办理合法的养殖用地及手续。
          2.是对辖区养殖场开展摸底排查,督促养殖户定期喷洒除臭剂,不断优化圈舍养殖环境。
        3.加强管理,压实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做好养殖场异味治理工作。
建议不予问责
70419002沂源县大张庄镇赵家旁峪村东南峪东侧河道、路面常年堆放大量生活垃圾,要求清运。沂源县3.固废污染      经现场核查,东南峪是赵家旁峪村的自然村,共有居民6户。村内配有垃圾桶1个,山坡上有零星垃圾,溢洪沟内有积存生活垃圾。属实      立即组织保洁员对山坡上零星垃圾进行捡拾,对溢洪沟内积存生活垃圾进行了彻底清运处理。同时,在此处增设垃圾桶1个,方便居民投放生活垃圾,进行日产日清。目前,已整改完成。督促瀚蓝(淄博)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举一反三,对周边区域保洁清运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保洁清运质量。建议不予问责
80419003张店区城市建业花园小区沿街商铺深圳餐馆有排烟系统,但就餐时间油烟过大,居民家中无法开窗,认为该饭店并未开启排烟系统;该饭店排污管道直接排至居民污水下水井内,导致下水井经常堵塞,要求查处。张店区1.大气污染      该件所涉深圳餐馆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油烟检测合格报告。经现场调查发现油烟净化装置存在使用不规范、清洗不及时现象。餐馆污水只经过一次沉淀处理,便排入污水管线,因此存在油污阻塞污水管现象。属实      1.责令深圳餐馆限期整改,清洗油烟净化设备,确保经营期间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转。4月30日前加装油水分离装置,并定期检查污水排放系统。
        2.责成张店区加强巡查与监管。
建议不予问责
90419004经济开发区傅家镇西平村周村欲鑫橱柜加工厂无任何环保手续,进行板材加工,扬尘严重;喷胶作业,异味刺鼻,要求查处。经济开发区1.大气污染      周村欲鑫橱柜加工厂位于淄博经开区傅家镇西坪村西北角,该公司年加工500套不锈钢橱柜项目,环评于2017年7月20日审批,2017年9月29日验收。该公司无组织颗粒主要是剪切、折弯、电焊工序等环节产生,配套安装双桶粉尘收集器。2020年11月19日,该公司的例行监测报告中,无组织颗粒物达标排放。2021年4月18日现场检查时,在该公司院内发现1台雕刻机、1台封边机和1台打孔机,用于全屋定制生产,雕刻机附近地面有积尘,封边机粘结过程有异味产生,无相关手续。4月21日检查时,该全屋定制企业相关设施已拆除。属实      1.责令周村欲鑫橱柜加工厂严格落实环评文件要求,确保环保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无达标排放。
        2.强化对该区域的监督管理,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
1004190054月18日20点经济开发区傅家镇赵家村北首处理泥浆的公司排放不明气体,排放时有刺耳轰鸣声且异味刺鼻,前期夜间经常会有此情况,向当地反映未果,要求查处。经济开发区1.大气污染      投诉反映企业为山东和悦生态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位于淄博市经济开发区傅家镇赵家村,建有年产30万立方米蒸压陶瓷废渣自保温材料项目。该公司生产原料为:陶瓷废渣、石灰、水泥、石膏等;主要生产设备为:天然气锅炉、蒸压釜等;产品为保温材料(保温砖)。其原料、生产工序、产品无异味。不明气体为:保温材料(保温砖)在蒸汽蒸养完成后的泄压蒸汽,蒸压釜泄压过程产生噪音。其蒸压釜泄压排汽管道已安装消音器。2021年2月19日出具检测报告,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属实      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环评文件要求,确保环保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蒸汽釜泄压管路加装一台消音器。建议不予问责
110419006淄川区罗村镇大吊桥村西侧山东智盛密封制品有限公司办公楼前面车间生产作业时环保设备未启用,直接排放刺鼻气味,村主任在该公司有股份,要求暗访查处。淄川区1.大气污染      山东至盛密封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柔性石墨板材项目》于2016年8月审批,并于2017年10月通过验收。
          为治理污染,该公司废气通过两级旋风除尘、脉冲式除尘器,再经微分潜水一体化脱硫除尘外加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同时为减少无组织排放,对车间门窗进行密闭,定期清扫地面,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2019年4月因市场原因停产,2021年3月初,才恢复生产。
        现场检查时,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但厂区内有少量异味。
属实    1.责令该企业环保设施必须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责成淄川区对该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同时加大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出现环保问题。
建议不予问责
120419007博山区域城镇焦庄村敬老院后面车间内、大海眼村张博路东侧车间内、李崖村收费站东侧车间内生产铸钢厂使用的帽口,每天20点后均非法使用煤炭进行加工,产生大量浓烟,要求查处。博山区1.大气污染      经查,蕉庄村敬老院后面院内确实有两个车间,车间内存有一定数量的帽口成品,但未发现帽口生产设施和煤炭,仅从事帽口的销售经营。另外,大海眼村张博路东侧车间和李崖村收费站东侧车间无生产铸钢帽口的企业。不属实      针对以上问题,责令区生态环境分局继续加大对我区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发现企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建议不予问责B
130419009高青县台湾工业园一路2号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糠酰氯)无任何手续,气味刺鼻,有废水废料,从公司北门进入往南走路东侧有一个2-3层的框架式结构的简易车间,2层框架的西北角有两个500升的反应釜,框架下面有砖混的房屋放置废料废水,要求查处。高青县3.固废污染      经查,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酰氯系列项目(包含糠酰氯项目)环保手续、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手续齐全。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产生的蒸馏残渣属于危险废物,按要求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废转移规定进行转移;2层框架的西北角有两个500升的釜分别为糠酰氯项目的反应釜和蒸馏釜,框架下面装置中简易砖混房屋为糠酰氯生产装置成品卸料间,卸料间存放成品的桶装糠酰氯,无废料、废水存放,现场检查时,成品卸料间附近有轻微异味。属实      1.责令该企业进一步加强对生产装置、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环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糠酰氯成品卸料间进一步密闭,减少异味产生。
          2.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气筒有组织废气开展检测,待检测报告出具后依法依规处理。
          3.责令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议不予问责B
140419010博山区五阳湖国家湿地公园被承包捞鱼卖鱼、有偿钓鱼,大量洒落鱼饵造成水质富养化,绿藻植物增多,严重影响水质,破坏湖内鱼类的生存环境,根据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第11条明确规定:保育区除了开展保护、监测、科学研究等必须的保护管理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第19条第6条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乱采乱捕野生动植物,第8条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自2018年起多次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有回复但未彻底解决,要求查处。博山区6.生态      经调查核实,五阳湖又名石马水库,并未评定为国家湿地公园,是一座以防洪、抗旱为主,兼顾灌溉及养殖的全国防洪重点中型水库,不存在迁徙洄游类鱼类。
      五阳湖水面承包方现为石马镇桥东村村民王荣本,仅在水库内养殖鲢鱼,未发现有投放饵料和肥料等肥水行为。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大量洒落鱼饵造成水质富养化及大面积绿藻植物。
        针对水库周边钓鱼问题,石马镇政府、区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均在水库周边设立多处禁止垂钓的警示牌。经巡查,仅发现少数垂钓现象,发现后工作人员均已实施劝阻。
属实      1.严格落实河湖管护长效机制,督导各级河湖长、河管员履职巡湖,加大巡逻密度,发现投放饵料、肥料等影响水质的问题及时上报处理。下一步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尽快针对石马水库垂钓问题出台相应规章制度,禁止垂钓。
          2.责成博山区对辖区河湖水域开展督导检查,严厉打击破坏水质的行为,保护我区流域水质和动植物生存环境。
建议不予问责
150419011淄川区昆仑镇淄磁路小型工业园内恒胜变速箱厂,经常早晨4-5点焚烧消逝模,焚烧时产生浓烟异味,下午3点左右喷漆,机器噪声严重,厂东南角厕所污水遍地,粪便污水溢出到墙外周围的农田道路,影响周围村民生活,要求查处。淄川区1.大气污染      经查,反映企业为淄博恒胜变速箱有限公司,位于淄川区昆仑镇小邢村,该公司主要从事年产12000吨铸件(冲天炉改电炉)项目,已办理环保手续。
          1.反映“经常早晨4-5点焚烧消逝模,焚烧时产生浓烟异味”问题。该企业主要从事铸件项目,本项目消失模部分外购,部分制造。消失模原料为外购聚苯乙烯泡沫板,利用电热丝切割机下料后通过白乳胶进行粘合组装,切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UV光氧及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群众反映的浓烟异味问题主要为生产过程中高温熔铸模具过程产生,废气外排造成,但无焚烧现象。
          反映“下午3点左右喷漆,机器噪声严重”问题。经现场检查,建有浸漆设备(经审批),但未发现喷漆设备及喷漆痕迹。项目生产中噪声来源于电炉、抛丸机、真空泵、砂处理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
        经调阅其监测报告,其废气和噪声均达标排放。
          2.反映“厂东南角厕所污水遍地,粪便污水溢出到墙外周围的农田道路,影响周围村民生活”问题。
          原该公司东南角厕所曾出现粪便污水外溢问题,公司对其实施停用,现使用厂区西侧厕所,并建有化粪池,经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已无外溢现象。
属实      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同时,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察力度,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定期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不予问责B
160419012张店区齐悦国际二期沿街商铺孙记火烧每天户外炸油条,油烟直排,没有环保过滤,油烟味严重扰民;齐悦国际二期15、16号楼紧邻体育场,不定时的存在广场舞、练乐器等噪音,要求查处。张店区1.大气污染      1.孙记火烧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油烟净化装置已安装并且有清洗台账,油烟噪音检测报告显示排放达标。现场发现在门口炸制油条,未在装有净化设备的制作间内,造成油烟异味扰民。
          2.淄博市体育中心休闲广场长廊距离齐悦国际二期15、16号楼约100米,不定时有周边社区居民在该处唱戏、二胡演奏等健身娱乐活动。
属实    1.责令孙记火烧业主炸油条移到制作间,并正常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装置。
          2.责成张店区对该处加强巡查管理,提醒健身娱乐爱好者注意音量控制,避免噪音扰民。
        3.责成张店区加强监管,督促商户规范经营,避免油烟噪声扰民现象。
建议不予问责
170419013沂源县南鲁山镇茨峪村村民现饮用水是从山上引入村的,水源地周围全是果园,果园喷洒农药污染水源严重,该村村书记为了节约电费,不给村民抽取深井自来水饮用,村民要求拆除山上饮水设备,改饮用深井自来水。(来电人表示调查时可与其取得联系)沂源县2.涉水污染      经现场核实,茨峪村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于上世纪90年代,位于茨峪村北鲁山自然保护区内,上游及周边自然环境优良,森林覆盖率高,水源地拦蓄上游山泉水,通过砂石反滤层过滤后,自流引入村内管网。茨峪村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使用此水源,一直免费使用,只有极度干旱、山泉断流时,才启用村下游的深井,不存在为节省电费不给村民抽取深井水的情况。经现场查看,该处水源地保护区周边保护网、标识牌完好,水源地保护区30米外零星种植有猕猴桃、苹果等。2020年6月份,经水质化验监测,村内饮用水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属实      举一反三,加强对水源地周边环境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加大水质监测频次,确保水源地不受污染,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同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让群众了解情况,消除群众顾虑,放心用水。建议不予问责
180419014桓台县荆家镇荆一村大队鱼塘被原村书记荆某倾倒建筑垃圾填埋,要求将鱼塘恢复原貌。桓台县3.固废污染      荆一村原书记荆某某自2014年承包村内鱼塘,承包期20年,2021年不再养殖,对该鱼塘进行填埋,拟改种农作物。经调查,该鱼塘底部填埋建筑垃圾,上层覆盖部分素土。属实  1.近期荆一村将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定该鱼塘处置方案。
      2.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杜绝私拉乱倒行为。
建议不予问责
190419015张店区北京路林泽花园小区马路对过的地下烧烤城,夜间经营油烟扰民,要求增加油烟净化设备。张店区1.大气污染      1.转办件所涉及的5家烧烤店位于张店区马尚街道林家村便民疏导点地下一层院内,属于入院入场经营。经营地点北侧为商业楼,距离林泽花园小区约50米,南侧为停车场,无居民楼。经现场核实,5家烧烤店中1家(小聚烧烤)已停业,其他4家烧烤店正常营业。
          2.正常营业的4家烧烤店有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齐全。均使用无烟烧烤炉具,油烟净化器已安装并正常使用,均已进行油烟检测,检测结果达标。本交办件与受理编号:0413012为同一问题,前期接到投诉后,已责令涉及烧烤店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了清洗维护。
属实      1.由张店区责令4家烧烤店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做好清洗台账,规范使用。
        2.责成张店区加强监管,督促商户规范经营,避免油烟扰民现象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
200419016沂源县南麻街道大田庄村北侧水库旁明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院内非法洗砂,要求查处;清洗的淤泥排入南灌渠已达1米深,要求及时清理。沂源县6.生态      经查,群众反映的是沂源县明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未经审批,进行非法洗沙。现场检查时,现场存有大量风化砂、水洗风化砂,生产场地内有传送带、筛沙网和装载机等洗沙设备,洗沙废水存放于厂区东侧沉淀池内,沉淀池内有淤泥,但未见外排现象。属实    1.对南麻街道办有关责任人和环保中队责任人进行约谈。
          2.责成沂源县立即对洗沙设备实施拆除,恢复场地原状。对堆放的物料实施密闭蓬盖,减少扬尘。
        2.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3.举一反三,加大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力度,立查立改。
建议不予问责
210419017沂源县鲁村镇包家庄村,村北侧被私倒一堆煤甘石,影响地下水源,要求治理。沂源县2.涉水污染      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是鲁村镇王金海煤矸石临时储存点。王某海从事新泰市昊阳工贸有限公司原材料煤矸石运输,将80方左右煤矸石临时存放于鲁村镇包家庄村北侧空地内。该临时储存点未采取抑尘措施,煤矸石露天存放,易产生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该临时储存点周边无饮用水源地保护地,未发现影响水源问题。属实      责令王金海2日内完成露天存放煤矸石清理,并恢复场地原状。截至4月20日已清理完成,将暂存的煤矸石运输至新泰市昊阳工贸有限公司,不得再将运输的煤矸石露天存放。同时,加大环境巡查监管力度,对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严厉查处,立查立改。建议不予问责
220419018临淄区齐陵街道办王齐村,2020年村里建设收费公墓,该村村民必须购买把原坟迁入,村委为了让村民购买新建设的公墓,把生活垃圾及公共厕所粪便堆放原公墓里,导致其祖坟被毁,认为影响环境不合理,要求治理。 临淄区3.固废污染      该村公墓位于临淄区齐陵街道王齐村和青州市交界处,在老坟地基础上改造,并与原遗留墓地相邻,其公墓使用费收取由该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该村公墓位于生产路边,存在大约200平方米偷倒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中掺杂零星生活垃圾及粪便。对周边村民调查了解,此处建筑垃圾为偷运至此的输入型建筑垃圾,并非村委有意为之。属实      由临淄区责令淄博锦绣韬环境服务有限公司2天内将建筑垃圾清理完毕;责令临淄区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倡导厚养薄葬、生态安葬,使绿色殡葬理念深入人心。建议不予问责
230419019沂源县悦庄镇上枝村九牧养殖公司以修养殖场名义在村西侧山上挖沙买沙,破坏生态,要求查处。沂源县6.生态      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是山东九强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在沂源县悦庄镇上枝村投资建设的高标准生猪养殖基地项目。该养殖项目于2020年6月办理了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选址备案,2021年2月7日悦庄镇人民政府办理了用地备案。2021年2月20日,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沂源分中心对该项目建设中产生的风化砂进行了公开拍卖。目前,该项目正在实施道路修建,养殖设施还未开始建设,所修道路属于农村生产道路,仍属农用地范畴,不存在破坏耕地、破坏生态的情况。属实    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违规占地、非法采石、采沙等违规问题排查,对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建议不予问责
240419020临淄区金岭回族镇金岭工业园宏昱化工厂厂区内常年堆放化工废料,异味刺鼻,要求查处。临淄区3.固废污染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宏玉化工厂实际名为山东宏昱化工有限公司,公司位于齐鲁化学工业园区纬六路中段,主要项目为5000吨/年BPD及下游阻燃剂系列产品项目,2016年6月份停产至今。
          该企业厂区内目前暂存副产固体氢氧化铝5000吨及桶装液体中间物料11000吨,共计16000吨。因该企业已无处置能力,为保障环境安全,该副产氢氧化铝提级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临淄区已启动了委托处置程序,目前已委托处置2000余吨。异味主要来源是个别桶密闭不严所致。
属实    1.责成临淄区加快处置进度,责令该企业对桶盖进行密闭,控制异味。      
        2.责成临淄区对该企业加强监管,严防环境风险。
建议不予问责
250419021沂源县悦庄镇中营村河西生产铁球工厂彻夜加工作业,噪音扰民且扬尘严重,要求查处。沂源县1.大气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的企业为沂源恒友型煤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洁净型煤的生产加工。生产车间配套建设脉冲布袋除尘器、水雾喷淋,生产厂区配套洒水车、除尘雾炮。由于市场原该企业自2021年1月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厂区道路存在积尘。属实      1.责令该企业立即对厂区道路进行清扫、洒水并形成长效机制,杜绝道路扬尘现象发生。
          2.责成沂源县加强监管,确保企业复产后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密闭生产车间,达标排放,减少噪声、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待企业开产后,对其噪声进行检测,依法依规处理。
建议不予问责
260419022临淄区广辛路北首长期被倾倒沥青等化学垃圾,要求处理。临淄区3.固废污染      反映的位置位于临淄区敬仲镇与广饶县李鹊乡边界处,现场核查人员对广辛路北首临淄段周边区域进行检查,未发现交办单中提到的沥青等化学垃圾,路边只有少许生活垃圾,系村内居民随意丢弃,临淄区已对发现的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属实    责令临淄区加强监管,并加大宣传力度,提倡垃圾分类,引导周边村民不随处倾倒垃圾。建议不予问责
270419023桓台县荆家镇荆二村村书记将村内三个沟湾用建筑垃圾和化工泥填埋,要求恢复原貌。桓台县3.固废污染    经调查,荆家镇荆二村3处沟湾2021年2月25日经村民代表会研究,同意回填后恢复耕种。该3处沟湾底部填埋有建筑垃圾,上层覆盖素土,未发现填埋化工污泥情况。属实  对该地块进行环境调查,根据地块环境调查情况进行后续处理处置。根据督察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280419024博山区域城镇小峪口村猴山被人用炸药开山,采石卖石,每天凌晨有大货车出入运输石头噪音严重,要求查处。博山区6.生态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博山区域城镇小峪口村猴山被人用炸药开山,采石卖石,每天凌晨有大货车出入运输石头噪音严重”问题为博山区域城镇世昌石料厂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位于域城镇小峪口村,是我区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之一。域城镇作为实施主体,严格按照治理方案组织实施修复治理,在危岩体清理过程中由公安部门备案的有资质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爆破施工。修复过程中产生的砂石料,除部分自用外,对剩余砂石料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处置。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运输剩余砂石料和回填土方,运输车辆需经过小峪口村穿村道路,产生的噪音对周边村民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目前,该项目已落实停工整改措施,覆盖遮尘网,停止车辆运输。属实      1.博山区自然资源局严格履行相关职责,督促域城镇严格加强项目管理,规范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2.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加大监督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进一步加快治理进度,确保项目有序实施,保障自然资源安全。
建议不予问责
290419025周村区南郊镇韩家窝村进村北侧山体上被人(据来电人了解此人与村委干部有亲属关系)倾倒建筑垃圾,整个山体被覆盖成垃圾山,为掩盖倾倒垃圾事实表面用土覆盖,对环境造成污染,且货车通行时会产生噪音,有村民与倾倒垃圾的当事人交涉,对方言语不敬,要求查处。周村区6.生态      经现场核实并询问韩家窝村,该处位于韩家窝村西北侧、墨香山东侧,紧邻墨香山公园。该处由韩家窝村对外承包后,用于种植。因山体土层薄,成活率低,承包人按照墨香山公园模式,利用开槽土方,计划进行山体地力提升后种植。目前地块现场为开槽土堆积状态,拉土货车通行时确有噪音产生,但该处距离居住区较远(距离居民区最近处超过400米),对居民生活无影响。经现场对接,拟对该地块平整并进行绿化种植。属实      责令当事人严格落实运输相关要求,有效控制运输对附近居民生活影响;按要求对土地进行平整,并进一步规划种植项目,有序进行山体地力提升后,按相关要求恢复种植。南郊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乡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加强监管,坚决杜绝私拉乱倒建筑垃圾情况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300419026淄川区昆仑镇磁村西邻淄博宙斯盾工业陶瓷公司南侧道路往南方向在道路西侧有个废弃院子,多辆大货车在此等待运输石子,扬尘严重,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要求查处。淄川区1.大气污染      群众反映的“废弃院子”,现由淄博兆东建材有限公司使用,作为临时储存石子原料场所,石子由博山区万山、两平石料厂处购买。现场检查时,该处有部分货车等候将石子转运至该企业,情况属实。调查人员到昆仑镇磁村西邻淄博宙斯盾工业陶瓷公司南侧道路进行现场查勘,现场有大货车通行,车辆都采取蓬盖措施,未发现撒漏现象,路面粉尘较多,车辆行经该路段极易造成扬尘,群众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属实      一是发挥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多部门联合执法队伍作用,加大对该处南侧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严查货车超载、遗撒、飘散载运物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保洁人员每天对该道路洒水清扫,减少道路扬尘。三是对现场装货工作人员进行了警告,要求其必须按照规定装载,不得出现超载及扬撒运输行为。四是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企业落实源头管理责任,防止扬尘产生。建议不予问责
310419027淄川区洪山镇海云台小区居民饮用水水质被污染,无法饮用,用纱布包裹饮用自来水管道后20天纱布已经被染黄,并且烧开水后存在很多水锈杂质,杂质肉眼就能看清,要求查处。(来电人称整个淄川区均存在此情况。)淄川区9.其他       经查,海云台小区供水水源为洪山镇水利站深井水源,住户约680户。一是调查人员到海云台小区每栋楼均进行了随机走访,未发现居民饮用水水质被污染情况;二是安排镇水利站水质检测人员立即对海云台小区水质进行了随机抽检,所有日常指标均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是4月中旬,镇水利站已经委托潍坊市嘉源水质监测中心对镇集中供水厂出厂水以及末梢水进行了随机取样检测,所有指标均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四是根据随机走访情况,居民均未反映存在投诉人所反映水质情况;五是因淄川区属于石灰岩富集区,地下深井岩溶水中富含钙、镁离子,烧开水后存在钙镁离子凝结现象(俗称的水锈)。洪山镇水利站按照国家标准,每季度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出厂水及末梢水进行检测,所有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不属实      加强原水、出厂水、官网末梢水检测,确保管网水合格率达到100%,确保用户终端水质达标,保障完成辖区内用户的供水需求。建议不予问责B
320419028沂源县南鲁山镇龙泉村村东侧及村西侧等多处被沂源县明鑫铸造有限公司堆放矿渣造成污染,且夜间12点以后工厂施工机器噪音严重,要求查处。沂源县3.固废污染      经查,沂源县明鑫铸造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露天存放铸造砂。4月20日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夜间噪声进行了现场检测,其结果未超标。但由于距离居民区较近,对居民造成影响。属实      1.责令该企业4月30日前对厂区周围及两侧存放场规范化处置,并对存放点进行覆土复耕。目前,厂区周围存放固废已基本清理完毕。
          2.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固废危废大排查,严格按要求对固废危废进行处置。
建议不予问责
330419029淄川区昆仑镇东笠山村,村委在村东侧黑风口私自倾倒化工垃圾,影响生态;又与村民吴某勾结在青杨沟及于头山私采乱挖山石,售卖黄土及红土,要求治理。(来电人可与其联系)淄川区6.生态    1.反映“东笠山村村委在村东侧黑风口私自倾倒化工垃圾,影响生态”问题。
          反映村庄为东笠山村,倾倒多为建筑垃圾,现该处正在进行土地平整。现场对周围进行查看,地面未发现化工垃圾痕迹。
        2.反映“与村民吴某勾结在青杨沟及于头山私采乱挖山石,售卖黄土及红土,要求治理”问题。
          经查,举报人反映地块属于淄川区2017年第四批次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一部分,该项目已于2018年12月完成施工。但2019年8月“利奇马”台风导致芋头山、青杨沟地块石堰坍塌,土地损毁,无法耕种。经东笠山村委研究并报昆仑镇政府同意,对该范围内耕地进一步整理,将山头进行平整,确保新增土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达到正常耕种条件。
          经了解,芋头山无石料产生,以黄土为主,含部分红土。另外,青杨沟因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办砖厂,形成老旧黏土矿坑较多,经同意一并进行修复,芋头沟和青杨沟两块地块尚未完工,现场未采挖山石、售卖红土、黄土现象。
属实      一是责令东笠山村委立即对此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二是责成淄川区对该区域进行污染现状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是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倾倒行为再次发生;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私开乱挖问题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340419030张店区王舍路建业花园,1号楼楼下深圳餐馆占用小区绿化带搭建临时建筑,该餐馆油烟味道刺鼻,不能开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且餐馆下水道外溢导致其储藏室被淹,要求治理。张店区1.大气污染      该件所涉深圳餐馆位于张店区王舍路与世纪路东南侧。小区绿化带内为餐厅风机和油烟净化机,并且加装了隔音罩,属于环保设施。餐馆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油烟检测合格报告。经现场调查发现油烟净化装置存在使用不规范、清洗不及时现象。餐馆污水只经过一次沉淀处理,便排入污水管线,因此存在油污阻塞污水管现象。前期因主管道堵塞引起反水造成储藏室被淹,目前已经清理完毕。属实      1.由张店区责令深圳餐馆限期整改,清洗油烟净化设备,确保经营期间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转。4月30日前,加装油水分离装置,并定期检查污水排放系统;绿化带内油烟净化设备拆除,只保留风机和外部隔音罩。
        2.责令张店区加强巡查与监管。
建议不予问责
350419032博山区双山社区金晶集团内烟囱高度与多层居民楼高度齐平,导致居民家中经常有粉尘,要求调查此烟囱高度是否合理;及烟囱选址是否合理。博山区1.大气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的“金晶集团”全名为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从事平板玻璃制品制造,属淄博市大气类重点排污单位。
          经查,该企业排气筒建于2000年,其烟囱高度85米(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对排气筒高度的设置要求,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还应高出200米范围内最高建筑5米以上),符合选址及高度要求。后因城市扩建,其周边200米范围内新建居民楼,该企业其污染物虽达标排放,但由于距离居民楼较近,对周围居民仍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1.责令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评批复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责令该企业加大环保治理投入,进一步提升污染治理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   
建议不予问责
3604190334月18日23点有车辆到沂源县鲁村镇安平村东南角青山子挖沙,4月19日中午有两辆大车到安平村东南角青山子挖石头,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查处。沂源县6.生态      经现场核实,2019年10月经沂源县人民政府批准(源政自然资字[2019]15号),使用鲁村镇安平村建设用地31.21亩用于展寿山旅游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平村村委未经批准,擅自开挖小青山石灰石用于展寿山旅游项目中涉及的村口地标性建筑建设。对该违规行为,沂源县自然资源局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源自然资执罚[2020]72号),罚款5000元,当事人鲁村镇安平村村民委员会已履行该处罚决定;责令安平村村委对小青山受损山体实施生态修复。截止目前,小青山修复已全部完成。4月18日、19日安平村村委将修复治理过程中多余石灰石运至安平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存放,群众误解为非法违规挖沙、挖石。属实    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违规占地、非法采石、采沙等违规问题排查,对发现问题立查立改。给予安平村支部书记李友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70419034沂源县悦庄镇上枝村村主路旁耕地内有外地人员拉运沙子,破坏耕地,要求查处。沂源县6.生态      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是山东九强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在沂源县悦庄镇上枝村投资建设的高标准生猪养殖基地项目。该养殖项目于2020年6月办理了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选址备案,2021年2月7日悦庄镇人民政府办理了用地备案。2021年2月20日,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沂源分中心对该项目建设中产生的风化砂进行了公开拍卖。目前,该项目正在实施道路修建,养殖设施还未开始建设,所修道路属于农村生产道路,仍属农用地范畴,不存在破坏耕地的情况。属实    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违规占地、非法采石、采沙等违规问题排查,对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建议不予问责
380419035经济开发区傅家镇梁牛路九宏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夜间违规破碎石子,扬尘严重,因督查组检查现停产,要求查处。经济开发区1.大气污染       淄博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经济开发区傅家镇小屯村,现有年产10万立方米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生产工艺为石料破碎、筛分、清洗、混凝土配置砂浆。产污环节为破碎、筛分、输送过程产生粉尘。污染防治措施为破碎、筛分工序安装布袋除尘设施,车辆冲洗、洗砂用水回用于  混凝土配置。
           2021年4月13日夜间,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石料破碎工序正在生产,且在物料装卸及转运过程中,对无组织粉尘未有效收集,存在粉尘污染现象,已对该公司该违法行为立案处罚。4月14日至今,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属实      责令淄博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对生产现场及环保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议不予问责
390419036博山区域城镇银龙村村书记刘某以修建采摘园为名在本村北岭采石,毁坏基本农田30余亩;已修建矿泉水厂名义在本村南岭山上采挖沙石,将整个山体破坏,毁坏林地30余亩,要求查处。博山区6.生态      (一)“博山区域城镇银龙村村书记刘某以修建采摘园为名在本村北岭采石,毁坏基本农田30亩”问题
      该问题已经在2017年立案查处,并在第五批受理编号:0409009和第七批受理编号:0414074办理情况中回复。按照对同一违法行为不给予多次处罚要求,不再对基本农田损坏问题单独立案查处。自2017年立案查处至今,该地块未再发生新的违法行为。
          (二)“已修建矿泉水厂名义在本村南岭山上采挖沙石,将整个山体破坏,毁坏林地30亩”问题
          该问题已在2019年立案查处、整改到位。办理情况中进行回复。该地块自2019年立案查处至今,未再发生新的违法行为。
属实      1.责令区自然资源局督促银龙村,将2017年以修建采摘园为名在本村北岭采石破坏的4.45亩基本农田恢复治理,达到耕种条件。目前正在施工当中,2021年4月25日前完成恢复治理任务。
          2.责令博山区对反映的开采石灰石、毁坏林地等问题的地块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强日常巡查和夜查。
          3.加大矿山、林地、农田等生态自然资源监管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同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建议不予问责
400419037沂源县南鲁山镇灵芝洞景区内观光火车运行声音过大,噪音扰民;为修建观光火车道将山体植被破坏,要求恢复山体原貌。沂源县6.生态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沂源县南鲁山镇灵芝洞景区观光小火车是沂源县宏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旅游观光项目。2021年1月,该公司在原有部分环山路基础上铺设了240米左右的轨道,并安装观光小火车。4月3日开始试营业。经现场查看,观光火车设施周边500米范围内无住户,不存在噪音扰民问题。聘请第三方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破坏生态问题进行评估认定,在原来部分环山路基础上铺设的轨道占用658.31平方林地,影响了39株侧柏生长,同时毁坏山榆2株,梧桐1株,对山体植被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属实      根据第三方出具的鉴定结果,对沂源县宏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7000元,责令10日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举一反三,加大监管力度,避免类似问题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建议不予问责
410419038淄川区东万山与南万山搭界处卓正石料厂用破碎锤碎石,噪音严重扰民,前期拨打12345反映改善数天后又反复出现此情况,要求查处。淄川区7.噪声污染      卓正石料厂实为淄博卓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正常,经调阅其自行监测报告,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4月21日10时,在东万山与南万山搭界的居民区附近进行噪声监测,其结果为51.8分贝,昼间达标排放。但其在机械破碎过程中,偶有噪声扰民现象。
        经调阅监控,该企业自4月份以来夜间未生产。
属实      加大对淄博卓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特别时夜间的环境监管,严格要求该企业段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生产。建议不予问责
420419039张店区柳泉路与和平路路口西北侧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持续至凌晨1-2点,大型机器作业噪音严重导致附近居民无法休息,要求查处。张店区7.噪声污染      反映的建筑工地为忆江南启园项目,施工单位于2021年4月17日上午9点至4月18日凌晨2点对人防车库进行连续浇筑施工。因涉及人防主体结构施工,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15”要求,柱墙梁板等结构实体必须一次性连续浇筑完成,杜绝施工冷缝,方能满足人防工程验收标准。
        施工单位于2021年4月15日取得《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证明》,并于当日在毗邻的颐景园小区主要通道口张贴了夜间连续混凝土浇筑作业的施工告示。
属实    该项目人防工程施工已结束,责令张店区加强日常巡查,施工单位依法施工,减少噪音扰民。建议不予问责
430419040张店区昌国路自天津路至北京路路段大货车、中型货车夜间通行,噪音严重,严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夜间无交警执勤且无禁行标志及抓拍设施,前期政府已发文昌国路禁止大货车、中型货车通行,要求查处。张店区7.噪声污染      1、群众反映该路段货车通行较多的主要原因为:该路段周边分布着博发水果批发市场、盛乡源农贸市场、鲁中蔬菜批发市场、鲁中装饰材料城等多个大型生活物资集散市场,特别是博发水果批发市场和鲁中蔬菜批发市场,是山东地区最大的蔬菜水果批发市场,重型货车通行需求量大,为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和服务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对有通行需求的大型货车允许其申办禁区通行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进行货物运输,该路段是以上几个市场的必经之路,货车通行量大。
          2、根据2020年6月2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货运车辆禁行限行区域的通告》要求,群众反映的昌国路天津路至北京路段为货运车辆禁行路段,禁止重型货车、中型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通行。
属实      1.在北京路与昌国路路口设置货车禁行标志,同时协调原山大道与昌国路立交桥建设部门在立交桥西侧路南设置货车禁行标志,禁止中重型货车由立交桥向东、向北行驶。
          2.充分依托科技手段,利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对闯禁区车辆实行非现场抓拍。
        3.加大夜间巡逻查处力度,每天安排3-4个中队开展轮值夜查,持续加强辖区道路夜间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建议不予问责
440419041博山区石马镇南沙井村以恢复生态为由大肆破坏金牛山山体,采石卖石,居民反映夜间放炮采石震动严重,文物保护石碑被震断,文物也受到损坏;博山区以淄河石马段清理淤泥为由大肆挖沙卖沙,向下挖3-4米,造成坑洼严重,河岸两岸大堰根基已裸露,每天夜间10余辆大车运输沙石,噪音严重,群众对此反映强烈,给党和政府带来负面影响,要求查处。建议督查组实地查看、多听群众呼声。博山区6.生态
          1.金牛山山体采石卖石,夜间放炮震动,文物保护石碑被震断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该处为原博山区石马镇北博山在惠石料厂,列入博山区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该项目于2020年4月开始施工,施工过程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实施,项目开采出的土石料除自用外,剩余土石料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依规公开拍卖。关于文物保护石碑被震断问题。经调查核实,该项目由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并委托山东聚益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动工。2021年1月份,该项目负责人联系河北安宝采矿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山体使用二氧化碳膨胀剂进行了三次作业,支付作业费70720元,之后再无作业。为保护文物石碑的安全,现场施工人员与南沙井村协商,对石碑进行转移。经了解,该文物石碑已历史久远,施工前就存在一定的裂缝。事情发生后,南沙井村立即进行临时修复,并进行加固处理。待施工完成后,将聘请专业人员对石碑整体进行修复并移回原位。
        
属实      1.责成石马镇督导施工方加快推进该项目生态修复进展,场地平整和种植绿化,并确保生态修复治理成效。
          2.责成区交通局联合交警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大货车超限超载、遗洒飘散等违法行为。
        3.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对我区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河道治理、清淤疏浚等工程项目进行重点巡查,建立环保、安全长效管控机制,严厉打击私采乱挖违法行为。
建议不予问责
440419041博山区石马镇南沙井村以恢复生态为由大肆破坏金牛山山体,采石卖石,居民反映夜间放炮采石震动严重,文物保护石碑被震断,文物也受到损坏;博山区以淄河石马段清理淤泥为由大肆挖沙卖沙,向下挖3-4米,造成坑洼严重,河岸两岸大堰根基已裸露,每天夜间10余辆大车运输沙石,噪音严重,群众对此反映强烈,给党和政府带来负面影响,要求查处。建议督查组实地查看、多听群众呼声。博山区6.生态      2.淄河石马段挖沙卖沙,坑洼严重,河岸两岸大堰根基裸露,夜间大车运输噪音严重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交办件反映的是淄河石马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7月开工,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过程根据现场实际进行清理平整,开采出的沙石料除自用外,通过中国招标网进行竞价采购方式依规处理。为减少施工活动对周边住户的影响,将施工时段控制在早六点至晚八点。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河道清淤工程方案,2021年1月,该河道清淤工程停工整改,重新优化施工方案,要求经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联合审批同意后再复工。河道河床不平整的问题,待复工后统一治理整平。
          反映的河岸大堰根基已裸露问题,是因前期河道清淤工程导致沙井至盆泉段部分堰基裸露。已要求石马镇在雨季到来前,对河堤进行修复加固。现修复工程已经开展,预计4月28日前完成。
   
属实      1.责成石马镇督导施工方加快推进该项目生态修复进展,场地平整和种植绿化,并确保生态修复治理成效。
          2.责成区交通局联合交警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大货车超限超载、遗洒飘散等违法行为。
        3.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对我区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河道治理、清淤疏浚等工程项目进行重点巡查,建立环保、安全长效管控机制,严厉打击私采乱挖违法行为。

   
    建议不予问责

450419042博山区源泉镇岳西村西北侧解放军驻地南侧1000米博山盛源机器厂,生产化工产品每天异味刺鼻,夜晚异味异常严重,影响正常居民生活,要求治理。(来电人称每次环保检查及本次督查组到淄后该厂是没有异味的)博山区1.大气污染      经查,淄博市博山盛源机器有限公司,位于博山区源泉镇岳庄西村,该企业共有三个厂区,分别为铸造分厂、注塑分厂和机械加工分厂,主要产品分别为塑料制品、金属铸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经现场检查,三个厂区内均未发现生产化工产品的情况。企业铸造、机械加工(喷漆)及注塑车间内有异味。
        2021年3月25日,在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由于喷漆、注塑等工序生产异味挥发时间长,生产结束后,污染治理设施停运,仍存在异味问题,造成异味扰民现象。对此,博山区要求其生产相关工序停产后,治理设施延后1小时关闭,以减少扰民现象的发生。
属实      1.责令博山盛源机器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保持车间门窗密闭,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稳定达标排放。
          2.责成博山区加大对涉VOCs排放单位的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建议不予问责
460419043文昌湖区文昌湖2020年12月在位于水库大坝东侧、沙滩北侧地点下网非法捕捞鲢鱼几十万斤用于出售,认为不合理。文昌湖区非环保问题       淄博市萌山水库管理处为萌山水库的主管单位。2020年12月12日至17日,萌山水库管理处开展了例行的年度“生态捕捞”活动。自2014年开始,萌山水库管理处立足水库水资源保护职责,争取了省农业农村厅“增殖放流”项目,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水库投放40至60万尾鲢鳙鱼鱼苗。幼苗在成长阶段可消耗浮游植物,有效降低水体富营养化净化水质。同时合理捕捞维持一定的种群规模,维持水域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与能量流动的动态平衡。属实      淄博市萌山水库管理处在萌山水库开展的捕鱼活动为正常行使水资源保护职责,不存在群众反应的“非法捕捞”问题。建议不予问责
470419044淄川经济开发区长远村内,村委东侧存在私人铸造厂,工厂夜晚偷偷炼铁冷却污水私自直排到地下,影响生态,且在居民区内建厂不合理,要求彻底治理。淄川经济开发区2.涉水污染      经查,淄川经开区长远村新旧村委东侧各有一家机械加工厂,分别为长远机械加工厂和其悦机械加工厂。两机械厂于2016年7月已拆除设备,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产迹象,也未发现炼铁和排放冷却废水的情况。
          另外,其悦机械加工厂厂区现由淄川钟楼金川五金机电经营部使用,主要贮存和销售机床配件,无生产环节。但现场贮存的机床配件和泡沫摆放杂乱,由于距离村居较近,装卸货物时,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属实      一是责令淄川钟楼金川五金机电经营部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合理配置装卸货物流程,减少货物装卸过程中的噪声扰民现象。
          二是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经营部的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严格按照要求经营销售。
建议不予问责
480419045高青县黑里寨镇赵洪村黄河搬迁工程小区,该小区把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排到农业水渠内,影响村民灌溉土地,要求治理。高青县2.涉水污染      该小区为高青县黄河滩区搬迁项目一期,2021年春节前逐步搬迁完成。南北两区各配套一处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至小区东侧沟渠内,两处污水处理设备运转正常,配套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第三方公司安装,污水处理工艺为A/O+MBR法,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污水处理设施自2021年2月1日开始调试,3月10日投放菌种,由设施安装公司负责设备的运行维护,并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对沟渠内存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为PH值7.06、COD46mg/L。同时黑里寨镇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群众反应未发现污水直排情况。不属实    1.责成高青县加强对小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确保正常运转。
          2.对第三方公司2处污水处理站出水情况进行全面检测,待检测报告出具后,依法依规处理。
          3.在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水口设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标识牌,提高群众的知晓度。
建议不予问责
490419046经开区傅家镇大徐村西,建设湿地公园时剩余150米人行道一直未修,影响整体环境,要求修缮。经开区非环保问题      孝妇河湿地公园由淄博市孝妇河服务中心负责建设,工程范围南起309国道(昌国西路),北至黄土崖闸的孝妇河河道。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扩挖,两侧绿化景观建设等,2015年开工、2016年建成。大徐村段原已列入建设方案内,实际建设时遭遇村民阻挠施工,多次协调未果,导致该处人行道未修建。属实      经与大徐村协商,已同意对此处进行建设,计划将此处纳入孝妇河文休闲生态观光带项目一并实施。目前孝妇河文休闲生态观光带项目已完成工程设计和招投标工作,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将根据总体计划安排择机施工。建议不予问责
500419047前期反映:高新区徐王村村北侧1500米公墓南侧村主任韩长军在此处挖土售卖,将垃圾倾倒在坑内后填埋;村北侧海磊养殖场西侧有一处田地被养殖场的人员倾倒了大量鸭粪,并且养殖场没有环保手续。               现再次致电:表示反映该问题后有工作人员将鸭粪与土方搅拌,未清理,且该养殖场占用基本农田,要求搬离;另公墓南侧垃圾未清理,工作人员进行填平,掩盖证据,要求彻底解决问题。高新区3.固废污染      经核实,该区域位于高新区徐王村村北,养殖场为养鸭场,户主李某光,该养殖场于2020年4月投入使用,于2021年4月通过环保备案,现存栏肉鸭23000只,养殖场配建有2个储粪池,粪便定期清运,有清粪协议书。李某光在养殖场西侧承包了4亩耕地,3月20日将经过发酵的鸭粪堆积在耕地上准备作为有机肥还田,实现种养结合,4月18日户主李某光已将鸭粪全部旋耕还田。  
          村北侧1500米公墓南侧土地,原本属于村集体土地,今年已承包给村民个人,村民将土地进行了平整,准备耕种,不存在挖土售卖及垃圾倾倒问题。为确保该土地不存在垃圾倾倒填埋问题,高新区工作人员走访了徐王村村民,村民反映该土地前期曾填埋过玉米秸秆。4月18日,高新区对该土地进行了多处挖掘,只挖掘出腐烂的玉米秸秆,未发现其他垃圾。
          经现场核实,村北侧海某养殖场,实为徐王养鸭场。养殖场西侧土地已被养殖户承包,存在鸭粪堆放现象,实为养殖户利用鸭粪作为田地的底肥用以种植玉米准备。徐王养鸭场未占用基本农田,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属实      一是立查立改,整改到位。要求高新区与当地防疫员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如再发现发酵粪便堆积耕地未还田现象,督促户主及时还田利用。二是举一反三,抓好落实。立即对辖区养殖场户开展摸底排查,加大畜禽粪污整治力度,不断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三是落实属地责任,做好资源化利用工作。责令高新区督促徐王村尽快对公墓南侧土地和养殖场西侧土地进行耕种。
   
建议不予问责
510419048淄川区太河镇南马路村村书记于某自2020年10月1日开始在村河道私自挖沙售卖,河道东侧山体采石售卖,严重破坏生态,其前期将私挖乱采的照片及视频交由地方自然资源局、公安分局调查,调查后告知挖的沙、石用于村内垒堰,但开采的资源大于村内修建的堰,要求调查处理。淄川区6.生态      前期曾接到过该问题投诉,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出具结论:太河镇南马鹿村东菜园及淄河南马鹿村段开采砂石一案不构成非法采矿刑事案件。
          1.反映“南马路村村书记于某在村河道私自挖沙售卖”问题。经查,为保证河道行洪安全,淄川区于2020年集中开展河道治理。青岛瑞源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实施淄河河道治理(太河水库下游太河镇段)项目。2020年9月份该公司在北马鹿村修建河道岸堤护院墙的时候,破坏了旁边的河道岸堤生产路,由北马鹿村村民翟某负责从淄河滩南马鹿段的河道内取料用于修复生产路(清淤出的砂石料可用于项目建设),随后翟伟用于洋的挖掘机从河道内清淤出河底砂石料用于工程施工,未发现对外销售的行为。
          2.经查,“河道东侧山体采石售卖,严重破坏生态”情况属实,位置在太河镇南马鹿村东东岸崖(东菜园南)山根下。淄博宝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元宝枫原料种植基地建设及深加工项目,于2020年10月1日雇佣于洋在此施工修建生产路,现场开采存放石料约1500方;10月6日,因该项目无任何规划手续,被责令停止施工。后将此处开采出来石料约1400方,用于本村村南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剩余石料约100方存放在南马鹿村东东岸崖(东菜园南)山根处,无对外销售获利情况。
属实    1.对该段河道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发生。
          2.加强对南马鹿村东菜路园山根的巡查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开采山体现象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
520419049张店区商场西街金宝岛大厦对过大院内有多个餐饮小店,直接在门前污水,并且加工作业时产生大量油烟,周村站北路476号农机公司后院内港城烧烤店油烟扰民,就餐人员喧哗噪音扰民,要求查处。张店区、周村区1.大气污染      问题一:交办件涉及的餐饮店位于柳泉路与小商品街交汇处47号院内,门前有一处污水管道下水口。院内有“祖父家大碗牛肉面”(营业执照名:张店区俊昕餐饮店)、张店九日餐饮店、“石府牟家鸡”(营业执照名:张店石真餐饮店),三家店铺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张店区俊昕餐饮店,经营板面,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但无油烟检测报告。张店九日餐饮之前为李二烧烤,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但存在油烟净化装置清洗不及时现象,该店4月初完成了转让手续,加工制作水饺,不产生油烟。张店石真餐饮店暂时未经营。2.经查,该烧烤店已于2020年12月份停止营业至今,已安装并使用合规的无烟烧烤炉,经走访调查,之前因为营业时间较晚,存在就餐人员喧哗现象。目前此处涉及拆迁,该烧烤店已停业搬迁。
          问题二:经查,该烧烤店已于2020年12月份停止营业至今,已安装并使用合规的无烟烧烤炉,经走访调查,之前因为营业时间较晚,存在就餐人员喧哗现象。目前此处涉及拆迁,该烧烤店已停业搬迁。
属实      1.责令物业强化日常管理,严禁业户向门前下水口倾倒污水。责令张店区俊昕餐饮店4月30日前提供油烟检测报告;责令张店九日餐饮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责成张店区处加强监管,督促商户规范经营。
        2.责令周村区督促其尽快搬迁完毕。
建议不予问责
530419050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山东金城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金城晖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作业排放化工异味;周围地下水被污染,认为两个公司直接将化工废水排放至地下,要求查处。淄川区1.大气污染    一、山东金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1.反映的“排放化工异味”问题,经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厂区异味经收集采用RTO高温蓄热氧化处理技术深度处理后排放,并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其数据上传至生态环境部门。
        2.反映的“地下水被污染”问题,经查,该公司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排入淄博利民净化水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其高盐废水通过MVR进行固液分离,固体盐进行外售,MVR蒸发残液转移至山东金城晖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
        二、山东金城晖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反映的“排放化工异味”问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生产状态,废气经急冷塔、半干式脱硫塔、布袋除尘器、水洗塔、碱洗塔及电加热蓄热式RTO烟气处理系统,储罐全部采用氮封装置,尾气通过三级碱喷淋吸收后进入焚烧炉处理,并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其数据上传至生态环境部门。
          2.反映的“地下水被污染”问题,该公司废水经初步处理后,排入山东金城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以上两家企业,经调阅其自行检测数据,其废气及地下水检测均符合要求,但现场检查时,均存在少量异味。
属实      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及时对该企业生产工艺及设施进行排查,督促该企业继续完善环保治理工作,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加强巡查,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定期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不予问责B
540419051张店区房镇镇北京路与三赢路路口夜间经常会有化工异味,要求排查并及时治理。张店区1.大气污染      该路段周边主要涉及异味企业为山东恒昌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淄博鸿烨上勤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淄博鸿烨上勤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因订单问题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山东恒昌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常生产。
          经查阅该企业自行监测报告,达标排放。但在气压低、湿度大和设备检修等气流不易扩散条件下,偶有废气异味扰民情况。
属实      1.责成张店区进一步加大对园区内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增加夜间执法频次,发现异味现象立即溯源排查。
          2.责令辖区内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要求,加强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对涉及异味的物料储存、输送、生产环节采取密闭措施,杜绝异味排放。
建议不予问责
550419052临淄区乙烯路与汞山北路路口处车辆行驶时碎石散落,扬尘严重,要求处理。临淄区1.大气污染      该件反映问题所在的乙烯南路为齐都公安局管辖范围内,针对乙烯南路经常有大货车经过导致路面尘土飞扬的问题,齐都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不断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超载、超限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今年3月中旬以来,查处运输砂石料等货车严重超载、漏洒等违法行为30余起。中石化齐鲁分公司对该道路进行机扫保洁,因车辆通过密度大,车辆通行时仍有扬尘问题。属实      1.责令临淄区与中石化齐鲁分公司沟通协调,加强乙烯南路等主要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力度,对散落碎石、周边区域垃圾及时发现立即清理,增加每天道路扫保、洒水降尘作业次数,抑制扬尘污染,确保维保效果。
          2.责令临淄区与齐都公安局沟通协调,加大乙烯南路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运输车辆超载、漏洒等违法行为。
          3.责令临淄区加强辖区矿山周边道路的执勤执法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查重型柴油货车超限超载、抛洒及未密闭运输等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优化路域环境。
建议不予问责
560419053高新区四宝山街道东吕社区近期全天弥漫刺鼻油漆味,影响正常生活,要求查处。高新区1.大气污染      东吕社区正在进行旧村改造1#楼施工,建设方为山东通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18号开始对屋面防护栏喷漆,共刷了9块防护栏,正在进行晾晒,油漆异味扰民。属实       1.责令山东同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场立即整改,停止刷漆,并对施工区域进行全面打扫。
        2.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此类问题。
建议不予问责
570419054临淄区金山镇南杨村双桥淄博浩一环保有限公司全天化工异味刺鼻,扬尘严重,督查组进驻淄博期间工厂停工,前期向当地政府反映后停工几天会再次反复,问题无法得到彻底解决,要求查处。临淄区1.大气污染      1.淄博浩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为石灰氮法生产硫脲。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该企业生产工艺不涉及扬尘排放环节,但固体废渣出仓时,车辆进出时形成较大开放空间,会造成化工异味逸出,同时运输车辆冲洗不彻底,外带废渣至厂外易造成扬尘。
          2.受上游企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更换液位计影响,加之近期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低迷、缺少订单等原因,该企业于2021年3月22日停产。企业在齐鲁分公司3月26日更换液位计后未重新开启生产装置,不存在因为环保督察停产的情况。此外于2021年3月14日,接到对企业的投诉一起,经查,因固体废渣出仓,门窗关闭不严,产生异味,临淄区立即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密闭门窗减少异味散发。
属实      1.责令该企业停产期间,对涉及废气排放环节逐一梳理,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效率,避免异味扰民。加强进厂道路及厂区地面的清扫,减少扬尘。
          2.责成临淄区加强对淄博浩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监管,确保不产生异味及扬尘扰民的情况。
建议不予问责
580419055博山区山头街道办神头建安一公司宿舍院内有一豆腐作坊,每天夜间2点-5点之间燃煤制作豆腐,浓烟严重,影响附近居民身体健康,前期向12345反映未得到彻底解决,要求直接取缔;宿舍院门口有一熟食炸菜店,全天油烟严重,严重扰民,要求查处。博山区1.大气污染      举报反映的神头建安一公司宿舍院内的豆腐作坊燃煤制作豆腐,浓烟严重问题。经过调查核实,该作坊名为郇氏豆腐坊,坊内确实存在上述情况。举报反映的建安一公司宿舍院门口熟食炸菜店油烟扰民问题。经现场查看,该店名为赵磊熟食炸菜店,店内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设备老化,净化效果差。属实       1.责令豆腐作坊立即停业整顿,把燃煤更换为符合安全标准的液化气,彻底清扫店内卫生,保持通风。整改完毕后,方可恢复营业。
          2.责令熟食炸菜店立即停业整改,更换油烟净化设备,检测油烟排放浓度,检测结果达标后,方可恢复正常营业。现该业户已更换油烟净化设备,还未开展油烟检测。
        3.   责令各镇、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辖区内小作坊彻底排查,发现违规燃煤业户,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对于拒不整改者依法取缔;对辖区内餐饮单位的油烟净化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即发即改,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鉴于已采取整改措施,拟不予问责。
590419056桓台县起凤镇鱼三村原小学东侧一池塘被化工垃圾和建筑垃圾填埋,目前正在整改,但整改不彻底,只是平复了表面,要求查处。桓台县3.固废污染    该信访件与第九批受理编号:0416007反映内容相同,经询问四周居民,主要填埋物为建筑垃圾及河道拓宽土方等。目前已对地块内散落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杂草进行初步清理、平整,同时委托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地块环境调查,4月21日已对地块进行了样品取样。属实    1.责成桓台县设置围挡,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周边群众随意倾倒垃圾。
        2.根据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地块环境调查报告进行处置。
根据督察情况依法依规处理B
600419057张店区世纪花园小区兰花园6号楼楼前原是仓库,现违法改建成老马家烧烤店,油烟异味严重,居民无法开窗,要求查处。张店区1.大气污染      老马家烧烤店位于世纪花园百惠农贸市场,注册名称张店区惠百餐饮店,店主租赁山东世纪百惠农贸有限公司房屋经营烧烤。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为鲁(2019)淄博张店区不动产权第0003139号。
          该店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具有油烟噪声检测报告(2021年3月16日)。但存在油烟净化装置使用不规范、清理不及时造成异味问题。
属实    1.由张店区责令老马家烧烤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装置,完善清洗台帐。
          2.责令张店区加强日常监管,要求商户规范使用净化装置,避免油烟扰民。
建议不予问责
610419058高新区中德亚运村一期12号楼沿街商铺兰州拉面、郭记麻辣烫、焦庄烧饼等均存在油烟异味、噪音扰民情况。焦庄烧饼店铺的和面机凌晨5点开始工作噪音扰民、且煤气罐有一人高,存在安全隐患;兰州拉面排气扇直接排放至小区内,   12号楼居民窗户均被不同程度的熏黑;12号楼2单元与3单元中间的麻辣串店铺室外机运作时噪音异味严重,且为居民回家必经之路;来电人表示兰州拉面前期发生过火灾,严重影响到居民生活质量和财产安全,要求查处。高新区1.大气污染    1.   兰州拉面、郭记麻辣烫、焦庄烧饼三家餐饮经营业户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因油烟净化器使用时间较长,存在净化效果不彻底现象,开机工作时噪声较大。
          2.焦庄烧饼店内使用和面机,机器工作时产生共振产噪声,存在使用煤气罐问题(煤气罐检验合格)。
        3.兰州拉面业户厨房有换气扇对外直排。
          4.12号楼2单元与3单元中间的郭记麻辣烫店铺室空调室外机工作时有噪声。
属实      1.责令兰州拉面、郭记麻辣烫、焦庄烧饼业户清洗油烟净化器,目前已完成。同时责令郭记麻辣烫加装除异味设施,后期经营过程中必须定期清洗,保证净化效果。 
          2.责令焦庄烧饼店更换新的低噪音和面机,并在和面机底部加装胶皮减震垫减少机器震动产生的噪声,此项工作已完成。另外,要求商户在8:00—18:00时间段使用和面机。   
          3.要求兰州拉面业户立即拆除换气扇,目前已完成。4.责令郭记麻辣烫维修空调外机减少噪音,目前已完成。
建议不予问责
620419059淄川区寨里镇东周村,胶王路南侧河道淤泥严重,多年未清理,每年雨季家庭污水排放困难,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要求治理。淄川区6.生态      反映问题为胶王路寨里镇东周村段南侧排水沟,并非河道。现场检查时,排水沟内有部分淤积及落叶,造成淤积,情况属实。区公路事业服务中心人员表示,对于公路排水沟,每年汛前组织机械人员进行清理疏通,保障汛期排水通畅。附近群众家庭污水不允许排入排水沟。属实      一是由区公路事业服务中心立即组织人员机械对排水沟进行清理。计划4月30日前清理完成。二是加强对两侧排水沟的巡查监管,发现淤积及时清理疏通。建议不予问责
630419060博山区博山镇张家台村与杨峪村两村交界处,2020年开始存在私自开山挖沙现象,2017年曾有文件规定此处不允许建厂开山,2021年4月8日突然停产,怀疑是督察组到淄后暂时停产,过后会恢复生产,要求查处。博山区6.生态      此反映件与第八批编号0415042转办件内容相似。具体情况如下: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实际为博山区博山镇海滨砂石厂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位于博山镇张家台村东南侧,是我区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之一。博山镇作为实施主体,严格按照治理方案组织实施修复治理,修复过程中产生的砂石料,除部分自用外,对该项目剩余砂石料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处置。该项目已于2021年3月省环保督察组进驻淄博前,完成主体工程施工,无运输车辆出入,现正在开展栽植绿化和日常养护工作。属实      1.责令区自然资源局严格履行相关职责,督促博山镇加强项目管理,加快绿化进度,确保项目有序实施。
          2.责令博山镇加强巡查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严格落实环保要求。
        3.举一反三,对全区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重点巡查,严厉打击私采滥挖和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 
建议不予问责
640419061临淄区皇城镇崔郭村,位于村西北侧淄河西侧20亩左右的耕地内沙子被村委带头售卖获利,现此处无农作物及植物遮盖,水土流失扬尘严重,多次上访未得到解决,要求治理。临淄区6.生态      反映的地块位于皇城镇崔郭村西北,淄河西侧,为山东淄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田园综合体项目,涉及崔郭村集体土地面积约20余亩,地类为耕地。该项目在场地平整过程中产生部分沙石,由临淄区九合财金控股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置,收益上交区政府财政,不存在崔郭村委售卖获利问题。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覆土和作物种植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存在造成水土流失问题。但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土地裸露产生扬尘现象,现已要求施工方及时进行抑尘网覆盖及洒水降尘。2019年以来共接到信访投诉3次,临淄区均已按照规定予以答复。属实      责令临淄区督促山东淄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于5月15日前对该宗土地进行复耕。同时加强动态巡查,督促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扬尘治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650419062张店区华光路与联通路之间柳泉新村小区,27号楼西楼头一楼饭店油烟及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破坏生态,要求查处。张店区1.大气污染       经查,该交办件所涉问题的店铺为“溪水烤鱼”(营业执照名:张店溪水快餐店),位于张店区柳泉新村27号楼6单元27-12号一层,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小餐饮登记证已过期,正在重新办理。该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根据山东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8月26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油烟、噪声排放达标。但现场存在油烟净化装置使用不规范、清洗不及时现象。该店目前处于自行停业整顿状态。属实      1.由张店区责令该店重新取得小餐饮登记证开始营业后,加强管理,规范使用并及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 备。
        2.责令张店区加强监管,督促商户规范经营,避免油烟扰民现象。
建议不予问责
660419063周村区王村镇双沟村,村西309国道齐鲁石化加油站入口东200米路北,有私人化工厂将污水及化工废弃物排放至双沟村北坝水库,污染严重影响水质,要求治理。周村区2.涉水污染      经周村区与邹平市临池镇联合到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地点位于邹平市临池镇境内,沿岸有倾倒的建筑垃圾,水坝西侧(上游)沟内有邹平市入周村区境的生活污水,流量较小,建议临池镇对其实施截流,临淄镇已函复,同意截流。该区域原有一家名为山东遐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化工厂,现转型为建材厂,生产水泥免烧砖。属实      周村区王村镇党委、政府已于4月21日正式函告邹平市临池镇党委、政府,建议其依法处理。建议不予问责
670419064文昌湖区商家镇杨家村的明光玻璃机械有限公司机械加工的工业废水含有油脂和重金属,用车推出倾倒至地头堰边的河道内,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且噪音扰民现象严重,村民多次制止未果且对方勾结黑社会威胁村民,要求查处。文昌湖区2.涉水污染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企业主要以外购毛坯料,经车、铣、磨、切等机加工工序加工制造玻璃制瓶机配件。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排入厂内化粪池,每年抽运两次。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为生产过程中的铁屑,收集后外卖。废润滑油桶由厂家回收,润滑油及切削液反复进入生产工序使用。调查人员沿企业周边及附近河道进行勘察时,未发现废水倾倒痕迹。4月21日下午,企业正常生产,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进行噪音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未超《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同时,公安部门组织专人对杨家村村委领导、部分村民及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未发现企业负责人有威胁恐吓村民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经查询公安信息网和查阅2017年以来接处警记录,也未发现有涉及该公司及企业负责人的违法犯罪记录。
不属实    1.要求企业加强日常管理,避免偶发性噪音扰民情况发生。
        2.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及时纠正企业不规范生产行为。
   
   
建议不予问责B
6804190654月9日及4月10日高新区四宝山街道南石社区西六路与规划一路北侧施工工地未按要求降爆除尘;南石社区北区南门东侧的排粪水管道随意排放,希望领导现场督察。高新区1.大气污染      经现场调查了解:西六路与规划一路北侧为规划道路区域,所反映的施工作业是南石社区在道路开工建设前,为防止车辆进入乱倒垃圾杂物而挖开的阻隔沟。南石社区北区外污水管线工程2020年就已列入城建计划,由于原污水管线设计方案距离南石村新建沿街房距离太近,需进行规划调整,一直未施工建设。属实      1.要求南石社区对规划道路路面、路北阻隔沟及沟北侧区域进行苫盖,此项工作已完成。
          2.要求南石社区一是立即停止生活污水外排沟渠行为;二是将已排至沟渠的生活污水转运至市政污水管网,将开挖的沟渠恢复原状;三是在配套管网建设完成前,采取罐车拉运、管道输送等方式将产生的生活废水排至就近的市政污水管网。
          3.高新区立即进行规划论证,调整管线设计方案。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协调南石村做好施工方进场工作,全力保障施工进度。


690419066临淄区阳光康城西区是由商品房和村民回迁房组成,故许多问题反映后各部门互相推诿,现反映以下问题,要求进行查处:1、6号楼东侧道路已经硬化,但11号楼、19号楼东侧道路未硬化,原是土路现在是石子土路,平时尘土飞扬,雨天泥泞难走,另外6号楼、11号楼、19号楼西侧道路年久失修坑洼不平,且此为出入小区唯一道路。2、36号楼、37号楼北侧、东侧及25号楼东侧有大量已拆除的民房建筑垃圾长期露天存放已有多年。3、19号楼、20号楼北侧及东侧有大量违规建设的车库或临时板房,不仅应有绿地被占用且违规板房周边成垃圾死角,长期得不到清理,卫生很差更谈不上绿化。4、6号楼、11号楼东侧道路原规划建设小区大门及主要干道,现小区已建成10年之久,还被各种临时建筑占领,成为车辆乱停放的停车场。临淄区3.固废污染    阳光康城生活区位于孙娄东村,该村正在进行旧村改造。
          1.11号楼、19号楼东侧的沙石路位于旧村址,不是该生活区进出道路,现大部分村民已搬出,下一步要实施旧村整体搬迁开发。6号楼、11号楼、19号楼西侧为生活区道路,该道路2003年建设,是小区出入的主干道,年久失修坑洼不平。
          2.36号楼、37号楼、25号楼的外侧是孙娄东村旧村址,目前存在一些建筑垃圾为旧村改造中拆除的旧房屋。
          3.19号楼、20号楼为村民回迁楼房,楼房北侧原来是沟坑,2008年村民自发填平后建设板房用于存放农具不存在垃圾及绿地被占用情况。
          4.6号楼、11号楼东侧道路为孙娄东村旧村开发原规划建设的生活区南门,不是进该小区的路。但实际开发建设过程中,该南门及道路并未建设。
属实      1.加大扫水频次,减少扬尘,同时对该道路铺设石子,解决道路泥泞问题,对年久失修道路进行整改提升;旧村改造临时存放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及时覆盖防尘网待旧村拆除完毕后一并清运处理;自建房周围加强管理,对周边卫生清洗彻底清理;6号楼、11号楼东侧规划路,待旧村拆迁完毕开发时进行彻底整改。
        2.责令临淄区督导整改到位,妥善解决旧村改造遗留问题。
建议不予问责
700419067临淄区敬仲镇二张村村书记常东方于2018年5月带人将本村村民张玉树的养鸡大棚强行推倒后挖掘大池子,并将自己家二叔常继奎、二婶许海英加工的石油废料约100吨埋入地下池内(地址在常继奎、许海英加工石油大院南墙外),严重污染了土地及水源,严重违反政府严禁私自排放化工废料、污染物的规定,后经举报,区环保局取样化验确定了化工废料埋放地点及事实,后又将这些化工废料装车运至白兔丘淄河边砖场大院内,至今未给常东方、常继奎、许海英任何处分,且常东方指使他人报复检举人并发生肢体冲突,并于二张村工作群内恐吓辱骂检举人,向镇政府驻片总支书、片长、派出所多次反映未果,要求查处。临淄区3.固废污染      1.2019年4月,临淄区在专项排查行动中,发现二张村的油泥填埋点位。同年7月17日,对油泥进行清理,因资金问题,清理出的油泥及被污染的土壤集中暂存,尚未进行处置。同年7月29日,针对投诉人反映二张村村书记常某方等人涉嫌填埋油泥一事,临淄区对投诉人、常某方对象、证人等制作了调查笔录,并将该案移交公安。同时对该处土壤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各指标正常。
          2.2020年12月22日,临淄公安分局直属大队受理该案,2021年2月4日,临淄公安分局认为该案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3.2020年5月24日晚,在二张村党群议事会上,村民张某京与常某方妻子陈某敏因多年前宅基地划分、道路规划不合理等问题发生争吵,陈某敏报警,民警未发现陈某敏有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且工作群聊天记录里未发现常东方参与争执辱骂。
属实      1.责成临淄区尽快处置暂存油泥,并加强辖区监管坚决杜绝私拉乱倒填埋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2.责成临淄区扎实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积极主动向反映群众做好问题解释工作,营造邻里之间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
建议不予问责
710418064淄博市瑞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伪造检测数据,随意捏造出具环保数据,依仗老板有后台,多次逃避检查,经常恐吓环保部门,恶意投诉,导致部门不敢管理,其他不合格车辆在瑞通都可以通过,导致检测行业一片混乱,要求严查。(附信件)淄博市9.其他    1.关于伪造检测数据、用软件造假、出具环保数据的问题:   2021年4月22日执法人员对瑞通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公司机动车排气排放分析仪,工作通讯状态正常、烟度计标定正常、车间工作记录正常。附属工作房没有发现作弊仪器设备。现场随机抽取了24份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单,未发现违法行为。抽取4辆检验过程数据,其中1辆额定转速为2500,实际输入2300,存在误差。现阶段机动车环检数据与省生态环境厅,国家生态环境部实行实时三级联网,数据同步上传,不存在伪造检测数据,随意捏造、出具环保数据问题。也未发现仿适检测数据,用软件造假、出具环保数据等违法行为,附属工作房无作弊仪器设备。
          2.关于对恐吓环保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不敢管理,并经常恶意投诉主管部门和的问题:未发现恐吓环保部门、不敢管理等违法行为,未接到过淄博瑞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有关对环保主管部门的恶意投诉。
          3.关于其他检测站不合格的车辆在瑞通全过的问题:按照《关于加强机动车超标排放数据应用的通知》要求:一个检验周期内,定期排放检验超标车辆不得跨站复检,凡初检机动车不合格的车辆数据,一律上传至我市机动车环检平台,由系统自行锁定,在一个检验周期内不能在其他环保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他检测机构不存在不合格车辆去瑞通站检测等情况。
不属实建议不予问责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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