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组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8)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4-06 08:46:42 浏览次数: 字体:[ ]

现将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组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8)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4月6日-4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

受理部门: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33-3181080

一、整改问题

燃煤小机组和锅炉围城现象突出,2015年,淄博市煤电机组数量为142台,总装机容量为588万千瓦,单机容量仅4.1万千瓦,与全省平均水平(单机7.8万千瓦)差距很大,区域内煤电机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度高,导致淄博市空气中SO2、NO2浓度居高不下。

二、整改目标

解决燃煤小机组和锅炉围城现象。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度,改善环境质量

三、整改情况

一是已编制《淄博市城市热电联产规划(2018-2035年)》。 二是“十三五”期间,组织区县关闭32台煤电机组,共58.9万千瓦。三是 2019年制定《淄博市煤电机组优化升级工作方案》(淄政办字〔2019〕86号),进一步优化全市煤电机组布局。四是2018年至2020年,完成5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的关停或清洁能源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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