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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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2月16日0时起,对下列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将张店区科苑街道樱红村11号楼1单元1-4层、马尚街道明博新城2期22号楼1单元1层、马尚街道汇美花月苑9号楼2单元7层;经开区傅家镇孙家南苑绿洲小区一区35号楼1单元、傅家镇小屯村32号楼2单元、南定镇翟家小区30号楼3单元、南定镇白家小区3号楼1单元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张店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安排,结合疫情形势变化,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统筹疫情防控与保障市民生产生活秩序。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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