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率先推行分段施工分期验收让项目早开工早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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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明确提出,政务服务“从便捷服务向增值服务迭代升级”,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淄博”。今年以来,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主动响应、大胆探索,对政务服务工作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变革性重塑,创新推出了一批改革举措、改革典型、改革经验,共同推动政务增值服务改革破题起势。今天,我们来看: 临淄区: 为深化系统集成改革,打造项目审批全链条“六最”服务,推动项目早开工、早投用,降低企业投资运营成本,2023年以来,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全省率先推行“分段施工、分期验收”改革。2023年4月26日,淄博市推行项目“分段施工 分期验收”改革新闻发布会在临淄区召开,就项目分段施工分期验收相关内容进行专题发布。2023年6月8日,《山东新闻联播》“强信心 稳经济 促发展”专栏以《山东:优化营商环境 培优创业创新土壤》为题,重点报道淄博市临淄区推行“服务走在审批前”,创新“分段施工 分期验收”新路径,压缩审批流程和时间,确保项目建设提速增效的经验做法。 桩基先行 分段施工让项目早开工 一是明确“三个阶段”。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按“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三个阶段,自主选择分段或整体申办工程施工许可。二是实现“三个先行”。符合规划条件,建设单位取得用地手续并承诺建设方案安全可行,可先行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用设计方案审查同意批文作为规划手续,可先行办理“地下室”或“±0.000以下”阶段施工许可;取得工程规划许可后,可先行办理“±0.000以上”阶段或整体施工许可。三是强化“信用监管”。企业承诺后,审批部门先行受理,材料补齐后限时办结,具备施工条件证明等材料以告知承诺方式免于提交。对违反承诺或违法建设的项目单位,依法依规撤销施工许可证,并将失信行为记录到企业失信档案。 提前谋划 分期验收让项目早投用 一是提前谋划办理路径。相关部门按企业需求提前介入辅导,在立项阶段结合项目实际,协助建设单位及早谋划,指导要求设计单位按照规范标准提前做好图纸设计,为后续“分段许可、分期验收”做好准备,并在工程规划和质量监督手续办理阶段告知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国防动员部门。二是合理划分项目类型。工业项目可划分为若干子单位工程单独或合并组织竣工验收。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其他非住宅项目,可划分为若干子单位工程进行单独或合并竣工验收。裙楼建筑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且具备独立、完整使用功能的,主楼和裙楼可分别按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主楼由多栋塔楼组成的,可对单栋塔楼按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改建类项目。三是严把质量安全关口。明确“分期验收”标准要求和实施程序等,严把工程质量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对“分期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审管互动 保障改革落地见实效 一是强化分段施工项目“审管互动”。对通过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审批部门即时将审批结果推送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及时开展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发现项目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不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下达停工通知书,并将相关情况告知发证部门。分段施工相应内容完工后,如无法及时申请下一阶段施工许可,须停止施工。对未经许可擅自施工的,监管部门下达停工通知书;涉及处罚的,一并转交执法部门。二是强化分期验收项目“审管互动”。各部门建立协同机制,指导配合企业办理审批手续和优化监管方式,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整改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全程参与,全程审管互动。分期验收完成后,对完成部分督促指导企业办理后续审批手续,完成闭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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