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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办公室
负责人:  刘晓村
联系电话:  2307022
职能分工:  主要任务是:综合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对重大财政政策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工作等。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局内政务综合协调工作。
(二)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拟订《财政局年度工作要点》。
 (三)负责财政信息的搜集利用和信息网络的管理工作,编发《财政信息》,会同有关单位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的规划、组织与协调。
(四)统一管理对外宣传报道和重要财政新闻的发布,审查重要宣传稿件。
(五)负责全市财政工作会议及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组织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具体工作,编写会议纪要;编写局机关大事记。
(六)负责机关文电的收发、运转及机要通讯工作。管理机要文电,负责公文督办和核稿;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及局领导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的督查工作,督促局内有关单位及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七)负责管理机关档案,办理档案借阅,指导局属各单位档案立卷、归档工作;负责财政档案史料的整理、利用和出版。
(八)负责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工作:组织和督查有关单位处理信访事项。
(九)负责财政系统保密规章制度建设,检查局机关保密法规执行情况,调查失泄密事件。
(十)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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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人:  王延强
联系电话:  2307036
职能分工:  主要任务是: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工作,拟定相关的管理办法;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车辆管理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房产、基建和后勤工作等。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二)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行政接待、后勤服务和临时工管理工作;(三)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四)负责局房产、基建等工作;(五)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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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人事教育科
负责人:  孙玲
联系电话:  2307037
职能分工:  主要任务是: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的教育规划,指导区县财政教育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面负责机关公务员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调配、考核、任免、奖惩、培训、挂职锻炼、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提前离岗等人事管理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出国政审、报批工作。
(四)负责组织局属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五)负责财政系统职工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和系统人事、教育的统计工作。
(六)负责全市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中长期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及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年度培训经费安排意见;组织实施年度培训计划。
(七)负责对临时用工的考察、考核;负责临时工工资核定,办理临时工的录用、续聘和辞退手续等。
(八)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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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税政科(挂法规科牌子)
负责人:  陈伟
联系电话:  2307053
职能分工:  主要任务是: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分析研究税收政策、税负变化对我市的影响,研究提出修改、完善财税法规的建议,提出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和对市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拟订市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规定,研究提出调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的对策和措施;组织草拟有关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审核上报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其他法规、规章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等;负责一般增值税退税的审核和退付管理;承办关税税则方面的业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织重要的财政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调研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审核、协调各部门草拟的法律法规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方面的条款。
(二)负责拟订并解释税收政策,负责拟订全市税制改革方案;审核地方性税收法规草案,审议实施细则;研究提出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出口退税等税收政策调整建议:负责审核对财政有较大影响的市内临时特案减免税等政策。
(三)负责对财政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财政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初步审查;审核委托财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文书;负责局内财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组织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组织重大财政行政处罚备案及行政处罚统计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财政行政处罚的申诉和检举。
(四)会同有关科室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税收资料的普查、统计、分析以及税源和收入结构的调查,参与拟订年度税收计划。
(五)办理财政行政复议、应诉事宜;管理有关政府赔偿经费。
(六)负责一般增值税退税的审核和退付管理;承办关税税则方面的业务工作。
(七)负责全市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法律咨询等项服务。
(八)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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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预算科
负责人:  陆勇
联系电话:  2307057
职能分工:  主要任务是:拟订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及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牵头制定全市财源建设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统一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制定市直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查市直部门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负责政府债务政策研究及有关协调工作;报告全市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牵头与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指导乡镇财政工作;负责市财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预算审查有关事宜等。具体职责如下:
(一)分析预测国家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研究和提出财政收支政策、平衡预算措施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
(二)牵头组织全市财源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市财源建设总体规划,制定扶持及奖励政策,并牵头组织实施。
(三)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负责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汇总全市年度财政预算。
(四)办理市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申报和预算追加、追减工作;办理动用市级预备费的申报事项,对年度预算超收提出分配使用的建议。
(五)负责制定市直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核市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统一管理专项资金项目库。
(六)牵头与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负责由城建资金、水资源费等专项资金安排的投资项目资金的审查拨付工作。
(七)组织拟订市对区县财政管理体制,制(修)订预算编制办法和预算收支科目;拟(修)订罚没收入的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罚没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
(八)负责拟订年度市对区县财政资金的调度比例,指导乡镇财政的管理工作。
(九)拟订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办理市对下的专项补助、税收返还以及年终结算等有关事项。
(十)拟订提出年度市级税收计划;参与税收政策研究,参与减免税及政策性收入退库的审核。
(十一)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有关预算事项的联络事宜;负责审计部门对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联络协调工作。
(十二)牵头财政周转金回收清理工作,负责制定有关管理办法。
(十三)负责市财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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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国库科(与国库支付中心合署)
负责人:  王学刚
联系电话:  2307168
职能分工:  主要任务是:组织实施金库管理制度、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年度全市财政决算,会同有关科编制市级财政决算;统一管理市财政的银行账户;负责政府内债发行、兑付及二级市场管理,研究国债市场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织全市财政预算的执行,负责编制全市财政收支旬、月报分析;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会同有关科对市级预算收入和支出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组织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政府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负责市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指导各区县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联系国库并协调有关工作,办理市级预算缴款、拨款和财政资金的测算及调度工作;负责审核报批银行开户有关事宜。
(四)负责组织全市财政决算汇编工作,会同有关科室汇总市直部门决算,编制年度市级财政决算。
(五)负责政府国内债务发行、兑付;编制政府国内债务决算;管理国债二级市场,研究国债市场建设以及国债市场、资金市场、资本市场的相互影响和相关政策问题。
(六)指导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
(七)负责拟订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施办法,研究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有关问题;组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试点和推广。
(八)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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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行政政法科
负责人:  王英
联系电话:  2307059
职能分工:  主要任务是:负责拟定行政性经费(包括行政、政法、外事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等。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掌握分管部门主体业务的全市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二)负责拟订或转发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研究提出有关经费开支标准及定额的建议。
 (三)牵头制定或转发各类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工资及生活待遇标准和费用开支标准;制定来华外宾、专家和我方接待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和费用开支标准。
 (四)负责有关专款的分配下达,制定有关的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五)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的建议;审核分管部门、单位上报的预算安排建议,审核提出有关追加预算的意见;配合预算科审定部门预算,编写预算批复说明;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
 (六)协助分管部门和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组织分管部门和单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
 (七)监督和分析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
 (八)编制分管部门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并监督执行。
 (九)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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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教科文科
负责人:  马瑞辉
联系电话:  2307071
职能分工:  主要任务是:负责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制定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制度及管理办法;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掌握各分管部门主体业务的全市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二)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事业单位改革和优化事业支出结构问题。
 (三)负责制定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事业性经费开支标准及定额的建议。
 (四)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的建议;审核分管部门、单位上报的预算安排建议,审核提出有关追加预算的意见;配合预算科审定部门预算,编写预算批复说明;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
(五)协助分管部门和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组织分管部门和单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
(六)监督和分析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
(七)会同相关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经费;负责有关专款的分配下达,制定有关的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八)编制分管部门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并监督执行。
(九)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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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经济建设科
负责人:  王静
联系电话:  2307073
职能分工:  主要任务是:掌握分管部门的基本情况,研究提出分管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等;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负责管理粮食专项储备资金和政策性补贴;组织或参与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办法;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拟订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掌握各分管部门主体业务的全市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二)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定额的建议;审核分管部门、单位上报的预算安排建议,审核提出有关追加预算的意见;配合预算科审定部门预算,编写预算批复说明;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
(三)协助分管部门和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组织分管部门和单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
(四)监督和分析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
(五)负责管理粮食专项储备经费: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国家粮食专项补贴。
(六)负责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协调市重大项目稽查涉及的财务事项。
(七)负责市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执行及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市投资重大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参与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八)参与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
(十)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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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农业科
负责人:  崔金岩
联系电话:  2307115
职能分工:  主要任务是:负责研究财政支农政策;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农口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办法;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等。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掌握分管部门主体业务的全市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拟订全市性的农业财务管理办法。
 (二)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定额建议;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的建议;审核分管部门、单位上报的预算安排建议,审核提出有关追加预算的意见;配合预算科审定部门预算,编写预算批复说明;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
 (三)协助分管部门和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组织分管部门和单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
 (四)监督和分析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部门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
 (五)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农口专项资金。
 (六)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支援农业生产有关专款;管理和分配生态建设资金;拟(修)订有关管理办法。
 (七)拟(修)订全市农业财源建设及龙头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管理和分配农业财源建设及龙头企业扶持资金,负责对农业财源建设及龙头企业实行项目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八)拟(修)订全市性的农业财务管理办法。
 (九)参与拟订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和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拟订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等项规章制度;管理和分配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十)编制市直农口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并监督执行。
 (十一)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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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社会保障科
负责人:  宋修照
联系电话:  2307132
职能分工:  主要任务是:参与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提出市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建议;负责监督归口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管理市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和建筑行业劳动保险费;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等。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掌握各分管部门主体业务的全市基本情况,并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
 (二)预测社会保障资金收支对财政的影响,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负责有关社会保障政策的协调工作。
 (三)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定额的建议;研究下一年度事业发展的重点,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主要因素。
 (四)协助分管部门和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组织分管部门和单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
 (五)监督和分析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部门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
 (六)负责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的管理工作。
 (七)编制分管部门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并监督执行。
 (八)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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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债务金融科
负责人:  张以军
联系电话:  2307086
职能分工:  主要任务是:负责拟订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负责监交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收益;负责编制政府统借统还外债还本付息年度预决算和外国政府贷款的中长期计划;负责全市非贸易外汇的管理工作;对市政府有关专项再贷款进行监控与核算;参与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对外磋商、谈判与签约业务,拟订相关政策和制度,并对贷款使用与偿还进行监督与管理;拟订担保业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对担保业实施监督和管理等。具体职责如下:
(一)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地方金融机构财务政策和管理制度;管理和监督市级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工作:监交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产收益;参与研究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整顿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等政策问题。
(二)负责国有、国有控股地方金融机构年度财务计划,核定市级地方金融机构费用指标,审批呆、坏帐损失;参与国有、国有控股地方金融机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股份制等体制改革和经济调控政策的研究,制定相应的财务处理办法。
(三)负责市政府有关专项再贷款的放贷使用、回收管理工作。对政府专项再贷款的资金调度、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全市政府外债的管理工作,草拟有关地方性法规,制定有关政策、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政府外债中长期计划;研究建立政府外债偿债基金。
(五)审批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金融组织贷款一、二类项目的立项工作,参与三类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审批、上报我市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
(六)负责组织政府外债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参与项目的选定、准备、评估、谈判和贷款项目的招标评标等工作:负责审核贷款项目的财务偿还能力,落实还款担保责任。
(七)负责全市非贸易外汇的管理工作,制定有关政策及规定;编制全市非贸易外汇的预、决算;负责各区县非贸易外汇的调拨及业务指导;具体办理市级财政预算内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因公出国用汇的审批、核销。
(八)编制世行、亚行及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办预算,管理项目办经费。
(九)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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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农业税征收管理科
负责人:  张兆升
联系电话:  2307089
职能分工:  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市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税收政策解释和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征收管理的实施办法和工作制度,编制全市农业各税收入计划;拟订全市农业特产税源建设规划,制定相应政策和奖励办法;负责全市农业特产税源基地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农业税制改革,检查农业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农业税票据和装具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市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办法、工作制度的制定,并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和宣传解释工作。
 (二)负责全市农业各税收入计划的编制;组织税收征管,督促税款入库;负责市级契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三)检查和分析农业税收收入计划执行情况,布置、审编征收月报、季报和年终决算,统计有关征管资料。
(四)组织农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调查分析税源和税收负担变化情况,研究提出税制改革的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农业税制改革。
(五)贯彻落实农业税收减免政策,调查掌握农业生产受灾情况,并负责办理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补助的申报及其他有关税收的减免、结算等相关管理工作。
(六)参与农业财源建设的调查研究,负责拟订全市农业特产税源建设规划,制定扶持及奖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农业税收征收经费的管理使用。
(八)主管全市农税人员标志服装、农业税收票证账表的管理工作。
(九)组织农税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全市农业各税业务指导工作。
(十)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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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会计科
负责人:  刘向阳
联系电话:  2307093
职能分工:  主要任务是: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和政策建议;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会计职称管理工作;负责会计技术鉴定,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管理全市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和会计统一核算工作等。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实施《会计法》及其它会计法规、规章,负责宣传解释并对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研究并制定完善会计工作措施,组织实施会计技术鉴定,管理和指导会计咨询服务机构。
 (三)草拟地方性会计法规、规章草案,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审查各区县、各部门拟订的会计制度、办法。
(四)管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制定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表彰、奖励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会计人员;受理会计人员受打击报复的重点案件。
(五)制定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电算化工作;组织、管理全市会计信息工作。建立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制度。
(六)参与制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组织全市高级会计师考评推荐工作;参与组织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管理全市会计人员的培训,制定培训规划并参与组织实施。
(八)对全市性会计学术、珠算学术团体的设立提出审查意见;负责市会计学会、市珠算协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九)研究拟订会计委派制度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区县和有关部门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开展;负责市级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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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负责人:  徐成利
联系电话:  2307110
职能分工:  主要任务是: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和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离退休干部的政策,落实按规定享受的政治、生活待遇;反映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和要求。
(二)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党支部活动,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和文化学习。
(三)办理离退休干部的登记、信息统计工作。
(四)支持离退休干部为国家建设继续发挥作用,宣传报道离退休干部中的好人好事、典型事例。
(五)按照上级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了解离退休干部新情况、新问题,探索社会养老的新途径。
(六)加强对离退休干部活动室的建设和管理,为离退休干部晚年生活创造好的条件。
(七)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八)负责离退休干部的保健医疗、探视和慰问工作。
(九)落实保障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组织好离退休干部生活物品的供应。
(十)负责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教育,组织提前离岗人员开展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十一)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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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机关党委
负责人:  刘文超
联系电话:  2307039
职能分工:  主要任务是: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等。具体职责如下:
(一)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局机关的情况,搞好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负责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的政治教育、理论学习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日常工作;认真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传达贯彻和落实;认真做好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根据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以及局党组中心工作,提出贯彻和落实的具体意见,并报告各项任务贯彻落实的情况。
(四)组织指导局内各级党组织对全体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的教育;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党的优良作风等教育。
(五)抓好党员经常性管理,并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工作。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负责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工作。
(六)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配合局纪检组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七)领导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支持群团组织围绕党和政府及局党组的中心工作,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负责局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局机关图书室管理工作。
(九)办理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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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纪检组
负责人:  刘建强
联系电话:  2307051
职能分工:  主要任务是: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组织、全体党员和工作人员(以下称纪检监察对象),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纪检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
(二)受理对纪检监察对象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以及按照规定应当受理的其他申诉,保护其正确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的权利;做好信访处理工作。
(三)对机关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奖惩,实事求是地反映廉政方面的情况,为局党组研究时提供依据。
(四)负责局属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五)开展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和不同形式的廉政教育工作。对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单位和个人,向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对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配合机关党委加强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六)结合财政业务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并结合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发现带有倾向性和政策性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和提出建议。
(七)牵头协调有关科室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工作任务。
(八)对全市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主要是贯彻落实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各项任务,坚持抓点带面,组织业务培训、经验信息交流。开展纪检监察评先创优工作,并进行必要的督促检查。
(九)办理局党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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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财政监督处
负责人:  韩奇
联系电话:  2307159
职能分工:  主要任务是: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制度和办法: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对税收机关收入征管质量进行监督;组织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具体职责如下:
(一)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制度和办法;协调财政监督检查与其它有关经济监督部门的工作关系;研究拟订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的建议或措施。
(二)监督检查财税政策、法令、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对社会审计机构的执业质量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会同局内有关科室监督财政预算的执行,检查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
(四)组织协调有关经济监督部门和局内有关单位的对外检查,统一出具检查文书及备案,避免重复检查;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核查;做好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检查处理及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
(五)受理对违反财税政策、法令、制度的举报案件。
(六)开展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
(七)指导全市财政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区县财政部门执行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八)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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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人:  魏波
联系电话:  2307170
职能分工: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规章草案和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措施建议。
(二)执行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组织实施国有产权界定与登记、转让、授权经营、资产评估等工作。
(三)审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方案,监管资本运营机构,考核国有资产运营和保值增值状况。
(四)管理国有股股权,收缴国有资产收益,组织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五)会同有关部门监管产权交易市场,指定公物拍卖机构,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
(六)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以上职责,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3个职能科。

综合科

主要任务是:综合处理办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起草和修改有关报告、文件和法规;负责产权交易和公物拍卖工作;负责信息和宣传工作;负责办机关有关行政事务工作等。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整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动态,制定国资办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组织安排有关会议;办理办务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的各项具体工作,编写会议纪要。
(三)负责国资办政务综合协调工作。
(四)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搜集利用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监督办属各科室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五)调查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六)监管全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负责公物拍卖机构的申报。
(七)负责办机关有关行政事务和文秘工作。
(八)办理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资产管理科

主要任务是:研究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拟定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提出国有资产调整重组草案;审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方案,监管国有资本运营机构,考核国有资产运营和保值增值状况;负责收缴国家股股利、国有股权及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和国有企业税后利润等,设立和管理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专户;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查处重大国有资产流失案件;负责国有资产权属的界定、产权登记及资产评估等基础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管理和资产调剂处置等基础管理工作。
(二)提出国有资产调整重组草案。
(三)反映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重大问题;调查、收集、分析国有资产分布状况,提供管理信息。
(四)负责制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审报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或委托监管方案,组织授权经营和委托监管实施工作,监管资本运营机构;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完整情况。
(六)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资产评估政策和制度;负责国有资产评估立项、合规性审核工作。
(七)负责收缴国家股股利、国有股权及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和国有企业税后利润等国有资产收益;设立和管理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专户;编制市级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八)调解处理国有资产产权纠纷,查处重大国有资产流失案件。
(九)办理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股权管理科

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和制定股份制企业及上市公司国有股管理政策制度;负责股份制企业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参与审批国有独资公司和企业集团的设立及改革工作;调查研究国有股管理及效益情况;审核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股份制企业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制定国有股权管理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参与企业集团的改革工作,帮助企业理顺产权关系,建立出资人制度。
(三)审核审批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及上市公司等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设置、配股、转让、划转等引起的股权变动,规范国有股东行为,促使国有股股东正确行使股东权力。
(四)调查研究国有股权管理及效益情况;收集、汇总、分析上市公司数据、资料和信息,为国有股权管理决策提供依据;提出国有股权结构调整重组方案。
(五)审核国有企业改制、产权转让、划转方案。
(六)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制定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七)办理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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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企业财务管理处
负责人:  焦刚
联系电话:  2307099
职能分工:  (一)负责地方工业、交通、城市公用、商业、物资、供销、外商投资、外贸、自营进出口、对外经济合作、境外投资、旅游及民营等企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企业财务报告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办法》,制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研究处理企业财务体制改革的有关财政财务问题,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制度和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二)负责管理工交事业费、供销社经费、行管办经费、环保部门经费和外贸专项资金,指导分管部门(单位)编制年度预算和年终决算,负责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单位)年度预算,监督分析预算执行情况。
(三)负责城市公用、外商投资等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查及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拨付亏损补贴,审核企业亏损情况,监督财政补贴的使用。
(四)负责科技三项费用、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排污费收支、污水运行费的管理、拨付、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年度计划的编制、参与项目安排和资金确定,拨付项目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五)负责部署、调度、汇总全市国有、集体企业、重点企业、驻淄中央、省属企业月份主要财务税收指标报表和月份会计报表,全市重点企业(集团)的主要财务指标信息系统,调查分析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参与落实财源建设规划,负责管理工业发展基金、科技进步基金、外向型经济发展基金和民营经济发展基金,研究筛选企业财源建设项目。负责考核兑现企业财源建设政策、出口贴息等企业各项财政政策。
(七)负责指导、监督和总结全市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组织企业财务管理知识培训。
(八)参与国有企业的租赁、兼并、破产、公司制改造、企业集团组建等改革改制工作。审查批复改制企业的财产损失等有关财政财务事项,办理市属国有企业财政财务管理划转手续。
(九)负责国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审核管理工作。
(十)负责研究制订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企业技术进步、鼓励外贸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财政财务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参与研究国家与国有企业分配关系的改革和监管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和管理工作,配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企业国有资产。
(十二)参与研究制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企业技术改造规划;负责和参与对省、市财政扶持的重点技改、科技开发、企业信息化建设、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资金、博士基金、高新技术创新资金、信息产业发展、无线电管理费、高新技术产业化、环保治理资金、出口专项贴息补助等项目资金的选项、申报、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年检和场地使用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财政相关事项的监督管理。
(十四)参与财政周转金等贷款的清理和回收工作。
(十五)办理省、市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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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非税收入管理局
负责人:  朱春明
联系电话:  2307112
职能分工:  (一)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项目管理和票据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分析,对执行单位收入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三)负责市级政府统筹资金计划的编制和提取。
(四)负责执行彩票市场监管及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政策。
(五)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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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市财政有偿资金管理处
负责人:  孙秀珍
联系电话:  2307101
职能分工:  (一)按照国务院对财政周转金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的要求,认真做好财政周转金的管理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1、做好财政周转金保全管理工作,防范财政风险,保护财政债权的完整有效,监督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和增值。
2、做好财政周转金回收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清理回收财政周转金,保证财源建设和重点项目资金需要,促进地方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检查和指导各区县做好财政周转金管理工作。
(三)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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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财政科研所
负责人:  隽兆刚
联系电话:  2307200
职能分工:  (一)组织协调全市财政调研工作。
(二)负责淄博市财政学会、中青年财政理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学会换届、理论研讨会等学会活动;抓好《财政研究资料》的编发工作;抓好年度研究课题的推荐上报工作。
(三)负责《鲁中财会》的编辑发行工作。负责《淄博财政年鉴》的编纂工作。
(四)负责年度财政工作10件大事的评选工作。
(五)负责局内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摄影工作,建立图片档案。
(六)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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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计算机应用管理中心
负责人:  伊军
联系电话:  2307150
职能分工:  (一)负责制定全市财政系统网络建设与发展规划、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审核局属各单位、各区县计算机网络建设方案,组织工程验收。
(三)负责全市财政系统计算机设备选型、确定网络系统软件。
(四)负责全市财政系统计算机网络软硬件及消耗材料的配置。
(五)组织软件开发及推广应用工作。
(六)负责全市财政系统的软件管理工作,包括软件的立项、审批、鉴定、登记、组织软件评优及成果申报等。
(七)负责制定全市财政系统计算机应用培训计划与考核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及系统内的计算机技术保障、网络设备维护和管理。
(九)负责本级财政与有关部门及对下级网络系统的联接。
(十)定期检查、考核、评价各级财政部门的计算机应用工作。
(十一)做好计算机应用年度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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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政府采购与调剂服务中心
负责人:  房景贤
联系电话:  2307135
职能分工:  (一)负责市政府采购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制定、解释和执行。
(二)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办公用具等的建档、配置、报废、鉴定和变价处理,实行资产的动态管理。
(三)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所需物资或劳务的审核,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四)审查政府采购定点单位及投标商的资格。
(五)确定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及招标方式,具体组织招标、开标、确认中标商家。
(六)组织验收政府采购的商品或劳务,办理货款结算。
(七)保管和调拨、调剂新旧物资,保证物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八)负责使用、管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资金,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
(九)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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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负责人:  李国臣
联系电话:  2307153
职能分工:  (一)承担财政性投资的基本建设、能源、交通、农田水利、综合开发、城市基础建设、大型修缮工程、技术改造、科技三项费用、技改贴息、国土资源勘查等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评审工作。
(二)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预、结算和竣工决算的审查,对工程项目材料设备降价处理和工程报废签署审查意见。
(三)参与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投标标底编制、评审及有关管理工作。
(四)承担对利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投资项目,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安排的投资项目,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投资项目以及国债转贷资金进行评审。
(五)参与社会工程审价市场业务资质的管理及对社会中介机构工程审价业务行为的指导和监督。
(六)开展与财政性投资咨询有关的市场研究、财务管理和分析、投资风险分析预测、信息服务等业务。
(七)承办省财政厅安排的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
(八)承担财政投资政策等相关课题的研究,为市政府实施财政投资政策和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基础信息资料。
(九)对区县财政投资评审业务进行指导。
(十)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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