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林业局职责,市局共设5个职能科(室)。其机构设置及职能分别是: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信息、保密、信访、督查、接待、保卫、会议安排、后勤服务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林业宣传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科技教育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拟全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指导全市林业基本建设;负责林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申报和审批;管理市级以上林业资金、局自有资金和其他资金,筹集和管理市级林业基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以及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具体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和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务、统计工作;具体组织协调林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引进外资项目。
(四)资源和林政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负责全市森林资源动态监测、调查统计;采伐限额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林木凭证采伐、木材运输、加工、经营;依法办理林地、林权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申报或报批;具体负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草拟我市林业地方法规、规章和配套政策;负责全市林业行政执法;依法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承办林业执法监督、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组织、指导全市林政管理队伍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和发展;负责全市林业区划;组织、指导林业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审定林业良种;协调、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划定疫区和保护区;组织指导林业种质资源、古树名木、珍贵树木、木本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组织、指导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草拟市级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自然保护区的规划;组织指导全市湿地保护;组织指导全市林业产品的生产、经营、加工。
草拟全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推广与开发;承办林业科技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申报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森林公安科
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全市森林公安队伍;协调、督促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国家、省、市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案件;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承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淄博市果树技术推广站
职责任务:负责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制定实施全市果树发展规划;资源、种苗、技术质量标准管理;技术培训、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等。
淄博市林业站
职责任务:依法管理全市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及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指导基层林业站工作,负责林业科技推广、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和林业技术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
淄博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淄博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职责任务: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负责宣传、监督、检查、管理等工作。
淄博市森林防火办公室
职责任务:根据授权,承担《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实施森林消防监督,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淄博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职责任务:负责全市林果良种选育、引繁工作,开展应用技术、高新技术研究,建立科研、示范、推广基地,带动科技进步,为林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和科技手段。
淄博市林木良种繁育场
职责任务:负责国内外林木良种引种、栽培试验、良种选优、科研及技术推广等工作。
淄博市鲁山林场(加挂淄博市鲁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牌子)
副县级,编制350人,差额预算管理。
职责任务:承担鲁山森林的培育、保护和开发利用等管理工作。
淄博市原山林场(加挂淄博市原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牌子)
副县级,编制445人,差额预算管理。
职责任务:承担原山森林的培育、保护和开发利用等管理工作。
淄博市铁山园艺场
副县级,编制130人,差额预算管理。
职责任务:负责果树资源保存、良种选育,培育、绿化防护林苗木,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林果业生产示范样板。
淄博市园艺场
副县级,编制65人,差额预算管理。
职责任务:培育良种壮苗,引进、示范、推广林木新品种,承担现有林木资源管护,充分发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淄博市实验苗圃
正科级,编制15人,自收自支管理。
职责任务:负责林木良种引进、繁育,为社会提供良种、壮苗。
淄博市林培中心
正科级,编制12人,自收自支管理。
职责任务:负责培养林业技术人才,为营林、育林、经济林等提供咨询和服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