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负责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文化政策、法规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督办、机要、保密、保卫、会议组织安排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组织人事科:
研究提出全市文化艺术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对外文化工作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文化交流项目的申报、文化交流人员的政审工作。
计划财务科:
研究提出全市文化经济政策;管理全市文化、文物专项经费及直属事业单位经费;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负责全市文化事业的统计和审计工作;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负责全市文化产业的计划、协调等工作。
艺术科:
草拟并组织实施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艺术创作与生产;协调文艺事业发展的结构和布局;研究指导全市艺术改革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业务建设;编制艺术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全市文艺演出市场;协调全市艺术比赛和非营业性演出等重大艺术活动;管理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文化科:
研究提出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少年儿童文化、各类图书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指导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推动农村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的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一切和利用;推进全市各类图书馆间的协作和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文化产业科:
贯彻落实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法规;参与研究制定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我市文化产业统计、分析工作;开展文化产业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归口指导我市发展文化产业其他有关工作。